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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党龄可抵2年刑期
 
作者:江帆
 
2004年11月28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近日,读到大纪元新闻网上“九评共产党”的系列文章,非常痛快。

我曾是中共党员,离开中国已经11年。在国外自由的环境中,逐渐了解到中国共产党的种种劣迹和给中国人民带来的巨大灾难。这种在西方是难产儿,在中国是劣质进口货的共产党,不仅伤害了数亿中国人,还摧毁了中华民族5千年的灿烂文明,使现在的中国人变成了集贪污、腐败、欺骗和道德沦丧之大全的可怕人群。

记得在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母亲才告诉我有一个舅舅在香港。在文革期间,母亲因有这样一个哥哥在海外,被怀疑有“里通国外”之嫌而遭到当局的严厉调查。

在89年“六四”中,我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亲眼目睹五具惨遭军人屠杀的学生尸体,其中一名死者的脑袋被压成薄薄的一层,显然是遭坦克碾死。

同单位一个“干部”,因贪污而被控。按刑法本应判入狱7年,但因该人是中共党员,结果只判了一年,还留党察看。据说,一年党龄可抵2年刑期。

“九评共产党”无疑敲响了中国共产党的丧钟,真是大快人心。

我尽管在形式上、组织上和思想上早已完全脱离中国共产党,但一想起自己曾是那个邪教组织的一员就非常不安。在此郑重宣布完全退出中国共产党,所填的入党申请书和入党宣誓完全作废。并要求中国共产党退还本人所缴纳的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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