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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什終於對江澤民下手 中美關係冰雹閃電(多圖)
江澤民說,不惜一切代價也要取消他在美國以「羣體滅絕罪」被告上法庭的案子,爲此一個27人的特殊小組派遣駐在美國大使館裏,專門對付那些美國會議員。但無論怎麼折騰,江的案子從2002年10月的案子至今還在進行,這始終讓江澤民驚恐不安。這也是中共痛恨美國的原因。 想想看,中共納入黨章、憲法的「三個代表」江澤民要是被判罪行成立,那豈不等於中共是邪惡軸心?因爲江澤民一個人搞不了「羣體滅絕」,沒有中共這個國家絞肉機器,江澤民還無法興風作浪。所以中共痛恨布什和美國,並利用傳媒把仇恨傳染給人民。 小布什沒辜負江澤民和中共當局的如此「厚愛」,2004年12月17日,美國總統在華盛頓簽署了「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國法案」。 這對江澤民和邪惡中共都是一個永遠難忘的歷史時刻,因爲這個法案直接影響着江澤民的被告案。
這意味着江澤民有生之年永遠不能再去布什農莊吃烤肉,也無法進入美國,因爲美國法庭已經認證了江澤民確實犯有「羣體滅絕罪」。不過,江澤民大可不必擔心,他還是可以進入美國的,這是唯一的方法──引渡受審! 據美聯社報道,這個法案於五年前在國會提出,它是布什總統17日簽字使其生效的龐大情報改革和防恐法案的一部分。根據新的法案,應予驅逐出境及不準入境的酷刑犯的範圍已經擴大,包括曾經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羣體滅絕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 法案擴大了司法部的權力,以追蹤曾在母國犯下戰爭罪行及侵犯人權罪行的外國人,不準此種人入境,或將其從美國驅逐。法案還擴大了禁止入境和驅逐出境的理由:包括(1)在國外參與實施酷刑和殺人的外國人;(2)撤銷對「羣體滅絕」和「特別嚴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作爲依據的限制。 法案的提案人佛蒙特州國會參議員裏希(Patrick Leahy)說,這個法案把司法部特別調查辦公室(Office of Special Investigations)的規章予以更新。這個機構原先的職責是,找出藏身在美國的納粹戰犯;新法案則把它的職權擴大,現在,我們可以搜捕新一代的戰犯,以及侵犯人權的罪犯。 這個消息對中共來說簡直是個噩耗,中共有那麼多的高級官員都參與了「羣體滅絕」「侵犯人權」和「侵犯宗教信仰自由」。美國的這個法律豈不等於讓中共無法派團出國?要是個個都象蘇榮那樣衣冠鮮亮的出國,最後心驚膽戰的偷渡回國,那中共的臉往哪裏放? 更可怕的是,很多國家一看美國出這種法令必定會跟進,那中共還怎麼統治中國啊?閉門鎖國?現在不是六、七十年代了,鎖也鎖不住啊!中國人民也不能允許國家領導都是通緝犯來當啊,那時…… 佛羅里達州衆議員佛利(Mark Foley)表示,目前,許多逃離國內酷刑的移民,已在美國安居。但許多人不知道,那些折磨他們的魔頭也跑到美國來生活。確實是這樣,這種例子以中國最爲突出。 * 江澤民等102名迫害法輪功的人權者已被提交至美國政府
名單中列舉的中國政府官員都是直接參與過迫害法輪功學員或是迫害的主要負責人。這些侵犯包括:酷刑折磨、用非人道或可恥行爲懲罰、沒有罪名的延長刑期、非法綁架,用黑社會方式造成當事人失蹤、或其他剝奪人生存權、自由和安全的惡行。所有的侵犯都是因爲受害者對法輪功的信仰。 名單中包括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及其幫兇羅幹、劉京、周永康、李嵐清、王茂林等102名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國官員。文件指出,四年多來,江澤民出於妒嫉,採用了集古今中外大全的酷刑和手段,系統的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通過威逼和經濟利益的誘餌脅迫官員、警察出賣良知共同犯罪;以威脅利誘和株連九族脅迫全社會背叛自己的良知協從犯罪。 據悉,現在很多中共官員到美國出訪,看到「追查國際」擺着的追查名單小冊子,一句話不說,抓起來就跑,回旅館再細細查找上面有沒有自己的名字。 布什總統簽署的這個搜捕及禁止酷刑犯入境的法案是反恐的一部份,它使中共的真迫害假反恐的嘴臉暴露無遺。 下面是明慧記者王英綜合報導的其它部份案例: * 美法院確認北京市委書記劉淇酷刑罪成立
這起民事訴訟案由兩名中國公民、兩名瑞士公民、一名法國公民及一名美國公民,根據美國《涉外索賠法》與《酷刑受害者保護法》於2002年提起。六名原告曾在北京遭到嚴重毆打及酷刑,其中包括帕莫納學院的學生林理善(Leeshai Lemish),他2001年在北京天安門爲法輪功和平請願時被抓,並遭到毆打。 劉淇當時是北京市長,他作爲中國奧運代表團團長在去鹽湖城參加冬奧會的途中在舊金山接到傳票。他被控犯有折磨、酷刑、非人道及虐待行爲、無故監禁、反人權、及剝奪宗教及信仰自由等罪行。 2003年6月11日,美國舊金山法官愛德華-陳(Edward M. Chen)作出劉有罪並且不能享有外交豁免權的裁定報告,送交高一級的地區法官審定。2004年12月8日,地區法院法官確認了地方法官的裁定報告,裁定劉淇有罪。 * 加拿大皇家騎警已將江澤民等四十五人列入監視名單 去年9月,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向加拿大「反人類和戰爭罪方案」(Crimes Against Humanity and War Crimes Program - CAHWCP)有關官員,遞交了包括江澤民在內的15名迫害法輪功人員的罪行及有關證據。今年1月底,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再次向該方案提供了30個參與迫害人員的名單。故截止到1月底,已經有45名各級中共黨委、「610」負責人、政府官員和勞教所不法人員被列入加拿大皇家騎警的監視名單之中。 包括江澤民、羅幹、李嵐清、劉淇在內的45名中共官員,被指控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加以迫害、酷刑,乃至於虐殺,構成了反人道罪,名單上的官員一旦踏入加國土地,皇家騎警將對指控進行調查。根據加拿大反人類罪和戰爭罪方案,如指控成立,被調查者將面臨遣返、驅逐出境或刑事起訴,任何人不能受豁免權保護。 * 惡人無路可逃 直至被送上審判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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