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这场辩论做结论,中共在邓小平逝世七周年时重新公布他在二十年前的讲话,为“爱国”下定义,不但如此,《人民日报》配合刊登了一篇题为“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保证”的评论员文章,实际上为邓小平思想作新的诠释。
这篇名为《八四年六月二十二、二十三日邓小平分别会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锺士元等香港知名人士的讲话要点》的文章中,香港工商界访京团是由当时的香港总商会会长唐骥千带队,而所谓“香港知名人士”,是当时的行政局首席议员锺士元与行政、立法两局的议员邓莲如、利国伟。中国当时拒绝承认后面三人的议员地位,以免他们以“民意代表”自居向北京反映意见,因此称呼他们为“知名人士”。邓小平在接见工商界代表团时,看在钱份上而客客气气,对锺士元等则以教训的口吻说话,不过对盛妆打扮的邓莲如则给予比较好的脸色,也许念“本家”的情份。(当时中港台三位最著名的“三邓”就是邓小平、邓莲如、邓丽君。)锺士元回香港后说他向邓小平反映香港的信心危机,但邓小平不承认香港有信心危机。正因为说了这句话,当时的香港新华社社长许家屯骂他们是英国的“孤臣孽子”。而五、六年后许家屯自己流亡美国做寓公,可能背著“卖国贼”的罪名终老海外;而九七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时,已经退出政治圈子的锺士元却又被董建华招揽为董的决策班子行政会议的召集人。这种爱国和卖国的相互转化谁能料得到?在邓小平为爱国下定义以后,香港谁爱国谁不爱国是许家屯说了算,到许家屯也卖国时,这笔帐不就成为糊涂帐?
那么邓小平的爱国定义是什么呢?他的整段话是这样说的:“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未来香港特区政府的主要成分是爱国者,当然也要容纳别的人,还可以聘请外国人当顾问。什么叫爱国者?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只要具备这些条件,不管他们相信资本主义,还是相信封建主义,甚至相信奴隶主义,都是爱国者。我们不要求他们都赞成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只要求他们爱祖国,爱香港。”
如果按照“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那么七年来损害香港繁荣稳定的董建华就不是爱国者,而钦点董建华做特首的江泽民也不是爱国者。怎么办?当然,土共可以辩解不是董建华与江泽民的责任。这样争论下去会有结果吗?香港是法治社会,不是中国式的人治社会,不拿香港法律来治理香港,不拿并不健全完美但聊胜于无的基本法来讨论香港的政制发展而搬出邓小平的“政策”,还要加上新的解释,这就是“一国两制”吗?还要基本法和法律做什么?
即使拿邓小平的话做“最高指示”,邓小平说即使相信封建主义、奴隶主义也可以是爱国者。但是《人民日报》的评论员文章则说:“认同国家还必须承认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这也是一个不能没有的前提,改变了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也会吹的』”。也就是不相信社会主义就不是爱国者。中共现领导人还要强奸已经死了多年的邓小平,不是太变态了吗?
邓小平还说:“我们对香港的政策五十年不变,我们说这个话是算数的。”现在还提这句话吗?回归第二年以后就不再说“五十年不变”了。不算数了,所以西方国家来“干涉”了,于是就有人“卖国”了。共产党算什么玩意?香港就要毁在他们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