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2月15日,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了特大火灾事故,导致53人死亡、70人受伤住院的严重后果,新华网2月18日消息说:吉林省省长洪虎18日通过《吉林日报》等当地媒体发表了《致各市(州)长的公开信》,他在信中说:「我作为省长,作为全省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深感内疚和自责,对不起全省人民和死伤的群众。」吉林省省长向公众道歉一事倍受网民争议。有人说是政治秀,有人赞扬洪虎敢于承担责任,有人说事故已经发生,检讨与事无补。

其实这条新闻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原因并不在争议本身。因为我第一次看到洪虎的名字是在最近在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网站发表的吉林省省委「610」系统名单中。在谈到洪虎时,报告中说,「2002年4月5日,到朝阳沟劳教所指挥迫害并参加『几包一』的洗脑迫害。」 报告中提到明慧网2003年8月23日报导:由于罗干来长春检查迫害法轮功的情况,对此地的『转化率』大为不满,使洪虎(吉林省省长)惊恐万状,于4月5日到长春朝阳沟劳教所下令『强行转化』,对这里的大法弟子进行了一次凶残的迫害。」

直接指挥朝阳沟劳教所实施的迫害

明慧网刊登了一位曾被非法关押到朝阳沟劳教所的长春法轮功学员的证词:「2002年四月初的那几天,天空被沙尘暴染红了,狂风不止,沙尘满天,很多人一生都没见过,有的不禁问道,天怎么这个样子,其实这是苍天对世人的警告,因为此时正是全国范围大法弟子在遭受残酷迫害的高潮,朝阳沟劳教所里对大法修炼者的迫害正在升级。电棍的「啪啪」声,刑具与身体的撞击声,恶警的恐吓声、叫骂声,还有惨叫声响彻了整个大楼,不断地看到一个一个好好的人走进管教室被架著出来,恐怖笼罩著朝阳沟。每个大队都有打的下不了楼打饭的,就是这样,每到开饭时这里都成了『战地医院』,被迫害的大法弟子头上包著绷带,网兜著吊著胳膊的,包著手脚的,抬著的,五大队还有被四个抬著的,这次迫害用的刑具有电棍(多种型号)、狼牙棒(警棍)、小白龙(白色塑料管)、木棒、铁管、八号线铁丝拧成绺、竹板(用到打碎为止,受刑者身体里扎的都是竹刺,然后后又被往身上抹洗衣粉、盐,再用凉水浇)、用火烧手心、反铐之后吊起来打等等。」

仅以其中一个受害者为例:「马胜波,农安县学员,坚持信仰、抵制洗脑迫害。他在管教室被恶警李忠波、王涛等人用三个电棍电其全身,扒光衣服,只留裤头进行毒打。恶警还用脚将其踹倒继续电,最后三个电棍都没电了,又用建筑用的八号铁线继续猛打,八号线打折后,又改用竹板抽打全身,竹片都打碎了,身上伤口上扎的都是小竹刺。他们还不罢休,向其伤口上洒洗衣粉后,将其拖到浴室打开窗户、门,在阴冷的风中向其身上浇冰冷的井水。四月初的寒气让人穿著毛衣都冷,而这些恶警却让其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几个小时,其间由两个劳教人员按著,并不断地浇冷水。 」

在吉林省下令实施江泽民的网络化群体灭绝政策

《中新网》2000年1月16日报导,『吉林省教育转化法轮功练习者成效显著』:……随著斗争的深入,又由『一包一』发展到『几包一』 ,包保责任也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带头担负政治责任,承担包保任务,面对面地做教育转化工作。省委书记王云坤、省长洪虎、省委副书记陈玉杰等领导多次做『法轮功』站点负责人转化工作。」

所谓的「几包一」是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系统化、网络化群体灭绝政策的一个手段:即法轮功学员所在街道的领导、机关干部、居委会干部、法轮功学员家属、其工作单位和驻街派出所承包的办法,做思想「转化」工作,让修炼人放弃信仰。据中国官方报导:长春绿园区春城街道办事处就是用这种承包的方式「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在「几包一」的政策下,法轮功学员承受著极大的心理和社会压力。更为严重的是,有多少无辜的人在这在威逼和利诱下,在道义和利益的选择中,选择了后者,参与了迫害。

据1999年7月至2003年11月的统计资料显示,吉林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105人,居全国第二,仅次黑龙江省(132人)。在吉林省105位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有19岁的风华少女,也有65岁精神爽朗的老人,有年轻的为人父母者,也有老人膝下的孝顺儿女,有工人、农民、商人,也有教师、医生、学生、干部,遍及社会各个领域。仅仅因为坚持「真、善、忍」信仰,不放弃修炼,他们就遭杀身之祸、家破人亡。

据不完全统计,迫害发生前,吉林省仅长春市法轮功修炼者就有两万人,这些人都有自己的亲人、朋友,那么受害的群众又有多少呢?在洪虎等吉林省官员的直接指挥下,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的遭受酷刑洗脑,即使在家的也要遭受「几包一」的所谓「转化」。如果洪虎等真的为老百姓的生命、安全著想的话,又为何主动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政策呢?火灾等还属意外事故,而人祸是谁造成的呢?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各级官员对江泽民迫害政策的执行与配合,用金钱、权力、生存胁迫无数本不愿参与迫害的人抛弃良心,协同诬蔑迫害无辜善良的法轮功群众,在自己的良心和生命中留下难以洗刷的道义污点。

历史不会永远等待

如果洪虎等官员真的发自内心的位人民的利益著想,就应当同样有勇气为自己对法轮功学员和家属造成的严重伤害忏悔、负责。历史不会永远等待,如果错过改过的时机,还一意孤行的执行迫害政策,就不只是向人民道歉的问题了。2002年11月,江泽民在美国芝加哥逗留期间,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起诉到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至今,除美国外,江泽民等迫害元凶和参与者已经在比利时、西班牙、台湾、德国、韩国、海牙国际法庭等的被起诉,更多的国家也在准备起诉他们。

2004年1月,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向加拿大「反人类和战争罪方案」(Crimes Against Humanity and War Crimes Program - CAHWCP)有关官员,递交了45名迫害法轮功人员的罪行及有关证据,其中包括江泽民、李岚清、罗干、王茂林、刘京等以及各级中共党委、「610」负责人、政府官员和劳教所不法人员。这些人已被列入加拿大皇家骑警的监视名单之中,他们如试图进入加拿大,会立即受到调查。结果可导致这些人被拒绝发放签证、并被禁止入境,甚至会因其犯下的「反人类罪」在加拿大遭到起诉。

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任何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何在这场针对法轮功的信仰迫害中参与犯罪的人都不能躲在政党、政权、政治制度、甚至上级命令的背后而逃避法律的惩罚。

〔原题目:从吉林省长洪虎的公开检讨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