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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四名交通厅长「落马」 非常可怕
北京经济参考报报导,统计指出,一九九七以来,新疆、贵州、四川、广东、广西、湖南、河南、江苏、安徽等九省份的交通厅长涉及经济犯罪下台,其中河南更创下三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的犯罪纪录,成为引人注目的「厅长现象」。 分管交通的陕西省副省长洪峰坦承,截至目前为止,中国共有十四个交通厅长「落马」,非常可怕。他说,「工程上马,干部落马」,已是中国工程建设的一种宿命,特别是大量资金涌向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项目的建立和规划、工程的发包和承包让交通部门门庭若市。 洪峰说,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几十亿元,几百家投标单位,几十家施工单位,稍不注意,就会出现管理漏洞,出现腐败。 一名安徽人大代表说,越是热点部位就越是腐败的高发地带。交通厅长成为腐败「高危人群」,直接原因在于交通厅长手握权力,最容易被腐败的病毒侵蚀。 中共中央纪委发布「关于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工程招标投标的调研报告」指出,统计显示,中国近年来有十几个省区的交通厅厅长,在公路建设工程中因贪污受贿被判刑,其中河南省连续三任交通厅长都在干预和插手公路工程建设中,收受钜额贿赂下台。 报导说,中国现行交通投资体制在交通系统内部封闭运行,采用「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一切规费资金由交通部门征收使用,对外融资又实行统贷统还,独立设置项目法人,加上不受制衡的招、投标市场,导致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绝对化。中国全国政协委员、铁道部副部长孙永福认为,任何权力要防止滥用和腐败,首先就要解决「谁来监督」的问题,并有相应的制度设计与实施,才能避免政府官员权力过于集中出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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