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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押96小時 中共國安威逼李鑫菊當特務
大紀元記者許惠安臺北報導,李鑫菊說,在那裏,他們又重新搜查全部行李,扣押了所有證件、手機、美金等,進行不人道的搜身,脫光衣服,只留下了內衣,內褲。上廁所、洗澡都不準關門。 據稱,她先生於去年10月也曾返鄉探親,並告知當地國安局副局長程成大,說她煉法輪功,很好,回來可別抓她。結果,她們的電話即被程成大長期監聽。此次她回老家,程成大早已知道她在2004年2月29日要從南昌入境。她說,「當天我一下飛機就遭劫持。第二天,8點半,他們拿來了一張監禁令,讓我簽字,我認爲自己沒罪堅決不簽字。」 據李鑫菊介紹,她因爲隨身攜帶有「法輪功書籍和煉功音樂帶」即被南昌國安局認定爲非法而遭拘留。員警並稱,帶這些東西進來就是犯法的。她告知:「只知道國際上規定帶毒品,槍枝彈藥入境是犯法的,沒聽說帶教人向善的書籍資料是犯罪的。」員警反覆追問帶這些東西的目的是什麼?回南昌有有什麼目的?並問是受誰指使?「我告訴他們沒有人指使,因爲煉功後身心受益很多,每天一定看書學法煉功,所以必須帶這些書和煉功音樂。」李鑫菊說。 據稱,在搜身和審問的過程,他們以車輪戰來對她進行精神轟炸,並口出惡言對法輪功進行污衊。 她說,第三天在吃完午餐後,大概經過20分鐘左右,就發現心跳加快,全身忽冷忽熱,手在顫抖著,坐立不安,就像血管心臟要爆炸似的。她問看守的人是不是在食物裏面放了什麼藥?看守人以她這兩天太累了引起高血壓來敷衍。結果直到下午3點多,才漸有好轉。 李鑫菊在遭到拘留期間,南昌國安局人員即反覆的對其審訊,並逼問:「臺灣法輪功的總部在哪兒?誰是頭?你們活動的經費哪來?美國有沒有資金給你們?」她告之:「所有法輪功的活動都是學員自己自掏腰包的,沒有要任何國家、個人資助一毛錢,任何活動都是公開的。」 到了第四天下午,來了一位他們的上司,聲稱明天即可讓其回家看母親,但是監禁還沒撤銷,要隨傳隨到。她說:「程成大並逼我寫悔過書,又說 2001年時就想讓我幫政府做點事,挑明講回去後要我幫他們收集臺灣及全世界法輪功的活動、臺灣的選舉等等情報,企圖逼我爲他們當特務賣命。」 她說,「第五天早上9點左右放我回家,在返家前,他們還一再交待,被關的事不能告訴家人和任何人。」李鑫菊從下飛機起整整被拘留了96個小時。 回家後,他們仍然對其家裏的電話和她兒子的手機進行監控。在她要回臺灣的前一天還被叫去一個賓館要配合他們,並一再威脅家人和子女,母親都在中國大陸,藉此來逼她就範。 她說,「在我被非法關押這個期間,我的兒子去找大陸海關員警要人,海關人員說沒事,沒事,你6點鐘等電話」。結果,第二天沒等到電話,我兒子就到海關跟他們說:「我馬上打電話到海基會,向海基會報告我媽在你這兒失蹤了,叫我臺灣的姐姐在臺灣向全世界記者發佈消息,說我媽在你這兒被綁架失蹤了。」海關人員一聽趕緊說:「我馬上打電話去詢問,你要相信我們。」我兒子說:「我憑什麼相信你們,你們又憑什麼讓我相信?你們昨天說6點會打電話給我,但是我等不到電話。今天我不來向你要人,你會理我嗎?我媽的人身安全誰保障?」 在這段時間,李鑫菊的二妹也受到迫害。2004年3月2日,當地國安局把其二妹找去,對她進行了一天的逼供,要她說出當地的學員和李鑫菊有什麼聯繫,在審問中,她二妹一天沒吃沒喝,連水都不讓喝一口。二妹被放回家後,因爲安全原因,只好離家出走了。 據悉,李鑫菊的二妹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抓了兩次、抄家一次。現在李鑫菊的子女支持她,並叫她不要擔心,回臺灣一定要揭露「南昌市國安局」的行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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