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报导说,近年来群众上访尤其是群体性上访情况增多。过程中出现一些违法和激烈行为,影响到首都治安秩序和社会安定,更不利于解决问题,政府因此订定“工作意见”规范上访者秩序。
“意见”中明订,上访活动时以拉布条、喊口号、拦截公务车辆、围堵党政机关和单位等方式扰乱机关工作和社会秩序者,公安机关应予制止、警告,对不听劝阻者依法处罚。此外,若利用群众上访机会策划上访群众闹事、制造事端者,司法机关将予处罚。
中共惯于搞各个击破,因此单人无声无息上访被“国家”视为“合理”,因为最迫不得已就是让这个人“失踪”,不会造成社会影响。而公开及集体上访在“国家”眼里无论怎样都是“扰乱秩序”、“闹事”、“制造事端”。而现在新令已发,对以后的集体上访者来说更是一个严厉警告和威胁,因为谁也无法保证在集体上访过程中,不会有不认识的人突然从人群中跳出来“扰乱秩序”、“制造事端”。就连最平和的法轮功学员在1999年4月北京万人集体上访时都在“维持次序”的警察的“善意”安排下“完成”了对中南海的“大包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