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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揭露!飛車奪包賊竟是人大代表
據《華商晨報》9月6日報道,著名醜星趙本山因欠住宅物業費用累計11萬餘元而被催交,趙本山則對物業公司的服務提出質疑。趙本山說:「這個官司我一定要打,我不但要以個人的名義去打,還要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去打,這場官司我一定要打贏!」難道人大代表就可以欠債不還嗎? 可見現在的「人大代表」已經成了個防身和出擊的武器,就象「軍委主席」成了江澤民保護自己不受法律審判的護身符一樣。 何勇海評論道:「飛車奪包賊竟然是人大代表!」據《華西都市報》9月8日報道,李建軍2000年12月當選爲四川省眉山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去年12月23日晚9 時40分許,李建軍騎着一輛摩托車,趁在路上行走的王某不備,搶走其身上的挎包後逃離現場,包內有人民幣900元及三張聯通手機卡等物。今年8月13日,眉山市東坡區人大常委會依法罷免其代表職務,東坡區人民法院以搶奪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000元。 他說,筆者實在無法(也不願意)將人大代表與「飛車奪包賊」相提並論。驚詫與酸楚之餘,不禁要問:這樣的人是如何當上人大代表的?李建軍飛車奪包的劣行絕對不是一時間起的貪念,難說已經是積習難改,在參與人大代表選舉之前和成爲人大代表之後,有關部門都沒有覺察。 他還說,人大代表代表着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並依照憲法和法律賦予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各項職權,參加行使國家權力;心裏裝着人民才能代表人民,「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爲人民」,這是人大代表的座佑銘。因此,哪裏有人民羣衆的利益受到侵害,哪裏就應該出現人大代表的身影,哪裏就會聽到人大代表的聲音。可如今某些事實卻反過來了,李建軍身爲眉山市人大代表,不僅沒能認真履行其代表職務,竟然採取暴力手段公然奪取他人財物,令人髮指。 網友這個評論極是,不過奪包賊李建軍也做到了「哪裏有人民羣衆的利益受到侵害,哪裏就應該出現人大代表的身影,哪裏就會聽到人大代表的聲音」。 網友最後評論道:人大代表候選人的個人信息有必要對選民、對社會透明化。人大代表候選人的個人信息對選民、對社會而言,意味着選舉權和監督權的保障。事實卻是,我們的選舉往往是隨隨便便就把票投給一個根本就不認識或不了解的人。 網友最後這句話說的好,那麼爲什麼我們的選舉會隨隨便便就把票投給一個根本就不認識或不了解的人? 因爲我們生活在共產獨裁國家,人民沒有權力,選舉只是塊遮羞布而已。中共的獨裁製度已經決定就是這麼個「投票」法兒,就象薩達姆被打垮前也搞投票的把戲,他的得票率是百分之百。問題是你不投票給他你就別活。曾慶紅創造出的「等額選舉」,達到的效果和薩達姆的選舉沒什麼兩樣。 還有,那些人真的就不被認識、不被了解嗎?還不是,比如那幾個江家幫,根據披露出來的報導來看,他們已經臭不可聞了,中紀委把他們的材料都收集好了,可是這些人沒進監獄倒進了政治局常委會! 再比如江澤民,他的事就更多了,別的不說,就賣國、羣體滅絕罪這幾個大的罪行就足以送他上幾回斷頭臺。但江澤民居然還掌握着中國的軍事大權,而且據他外甥說,四中全會堅決不下臺。 一個壞種兒、一個罪大惡極的人下不下臺要他自己說了算,這個政權還能留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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