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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條漢子!敢爲法輪功打官司的中國律師高智晟(3)
最被自己感動的是那一年我沒有拿過聽課單位的一個紅包,沒有吃過他們的一次「請客」。一方面每作完一場報告我拒絕了至少有五、六百元的紅包,另一方面每次講完課坐公車回家,我經常爲了節省一毛錢而提前一、兩個站下車;因爲吃不起外面的飯,經常是餓着肚子。這一年,我大規模的、多次的、高頻度地對一個律師所必需的語言藝術、語速和應對各種大場面的從容進行了礪練,鍛練和考驗了自己的韌性,也奠定了自己在律師行業中的操守。 (接上) ● 天道酬勤
從部隊復原後,我四處打工、推着小車走街串巷賣菜,甚麼都幹,活得狼狽且渺茫,但心裏還有一種期待──未來我會好起來的。 91年我賣菜,那時候還沒有小塑料袋,很多機關的幹部是用報紙包菜,記得那天有個人買我的菜的時候,撕下半張報紙包菜,另一半扔在地上走了。我把他扔下的報紙撿起來,是《法制日報》,上面寫着未來十年中國需要十五萬名律師,自學法律大專將是考取律師的最佳途徑。讀完這篇文章之後我心裏躍躍欲試:只要每年能考過一門,14門課程大不了14年就能拿下了。 那幾年我走路在看書,坐公共汽車,也保證是一個手抓着扶手,另一個手拿着書不錯眼的讀。心裏總在告訴自己:我在積蓄成功的能量。結果很幸運,頭一年我報考三門,三門都過了。14門課程我兩年半全拿了下來,94年獲得法律大專文憑。 畢業那天人們很激動,許多人和朋友、家人一起慶祝去了,我心裏很平靜,因爲這不是我的終極目標,我的目標在大專快畢業的時候已經清晰了,就是要考取律師資格。拿到畢業證書我逕直就奔書店。等我把那套《律師資格考試》大致翻完之後已經渾身是汗。94、95年考取律師資格只有1%的錄取率,考生大都是名牌大學畢業的,我一個年屆30歲,半路出家的泥腿子,成功的機率幾乎等於零。 我在書店裏徘徊了許久,拿不定主意是否要買下這套價格187元的書。那時候我們的生活還非常拮据,187元不是個小數目,更要命的是,拚搏還沒開始,失敗似乎已經擺在那兒了。翻來覆去考慮的結果,我還是把那套書抱回了家。 律師資格考得異常艱苦。人家說大禹治水三過家門而不入,試前三個月,我和另外4個考生在一家招待所包了間房子,兩塊錢一晚上,每天學習到早晨5點,用冷水洗把臉就去上班。那時候心情非常亢奮,感覺今年考試只要有一個人成功,那就是我。我就是未來的律師,應該說那種亢奮狀態使我支撐了下來。那一年我考上了。 有些事情現在看上去很具戲劇性。每年律師資格考試之前,律師學會都要請資深律師給應考生講課。94年的輔導課有五百多人。年青人喜歡互相攀比,像我這樣低學歷的考生,很多人根本瞧不起。那天課間休息時大家在那兒玩,我說,「有一個數字大家要是知道的話,可能都不會這麼開心了。如果我們新疆考生要和全國水平持平,今年我們這五百人裏面只能考上五個人。」 當時就有一個很牛B的,二十來歲的正連級的軍官衝着我說「高智晟,就是考上一百個也不會有你。」 我那會兒自尊相當脆弱,非常在乎別人對自己的評價,上去就把人家的衣領揪住問:「您叫甚麼名字?」 「我叫方曉波(化名)。怎麼,你要打架?」 我狠狠地扔給他一句話「方曉波,明年你就在此地聽我講課。」趁着那傢伙驚訝得目瞪口呆,我又加了一句:「記住高智晟這個名字,它會讓你記住一生。」 姓方的也不軟乎:「好!大夥作證,明年別說他來講課,只要他能考上,我叫他一輩子老師!」 …… 第二年,我果然登上了給律師資格考生講課的講壇,在那五~六百聽課的考生當中,果然就有方曉波。 我往講壇上走的時候喊了一聲:「方曉波」 軍人嘛,「到!」他刷的就站筆直了。 我說:「您坐下。去年咱倆約定再次在這個教室裏共同學習,看來我們都是說話算數的,只不過今年的學習你我是面對面的。」 這事以後,咱倆做了朋友。 那一次的講課效果很不錯。課講完以後,方曉波上來問我:「高老師,你怎麼一下子就到了今天這一步?」我說「你小子今年還考不上。你怎麼知道那是一下子,而不是兩下子或者一百下子?」 我說的是事實,對我來說那的確不是「一下子」。 那一年,我經常早早起來,對着麥田,把稻麥當成聽課的人給他們講課。只要有時間我就去推銷自己。烏魯木齊的冬天非常冷,凍得你面部的肌肉都麻木了,每到一家辦公大樓,我一定是直奔洗手間。因爲那時候我還比較窮,穿得比較單薄。廁所有暖氣,我要呆在那裏面,甚麼時候對着鏡子覺得說話自如了,才走進人家的辦公室。 大部份律師推銷自己都是標榜自己跟法官如何如何有關係。我沒有這些關係,都是實話實說。我爲大學、工廠、企業、部隊舉辦了47場免費的法制報告,最多的時候聽衆有幾千人。那些單位後來大都成了我的客戶。 包括給考生講課的機會也是這麼爭取來的。我設計、打印了講課效果問卷調查表,然後跑到律師學會做決策的人面前,告訴他們我想給考生講課。他們很驚訝,問我是誰。我說:我去年是聽課的考生,我最知道考生需要甚麼。你今年給我一個機會,500人聽課,如果有5個人在我第一堂課講完以後說我講得不好,我站在門口讓每個人抽我一巴掌。 我做的所有這些不是因爲跟誰打了那場賭,我是以極高的亢奮和熱情準備迎接未來在律師領域的搏擊。 最被自己感動的是那一年我沒有拿過聽課單位的一個紅包,沒有吃過他們的一次「請客」。一方面每作完一場報告我拒絕了至少有五、六百元的紅包,另一方面每次講完課坐公車回家,我經常爲了節省一毛錢而提前一、兩個站下車;因爲吃不起外面的飯,經常是餓着肚子。這一年,我大規模的、多次的、高頻度地對一個律師所必需的語言藝術、語速和應對各種大場面的從容進行了礪練,鍛練和考驗了自己的韌性,也奠定了自己在律師行業中的操守。 (待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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