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分欄目 › 要聞 | 時事 › 文章: |
北京維權律師高智晟被逼停業一年
據悉,北京市司法局爲勒令停業提出了三個理由。一是晟智律師事務所的辦公地點搬遷後沒有及時在司法局登記備案;二是事務所內部文案管理混亂;三是爲非本所律師違法行業提供便利。 按照中國的法律程序,晟智律師事務所被停業一年牌照的行政處罰決定聽證會,11月中旬在北京司法局不公開舉行。北京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的李和平律師作爲晟智律師事務所委派的代理律師出席了聽證會。 *辯護律師稱停業通知於法無據* 李和平說,北京司法局提出的勒令停業原因不僅僅缺乏事實依據,也沒有法律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律師法規定說,變更律師事務所的營業地址要到司法局去登記。但是隻要去備案就可以了,沒有說多長時間。至於後面的兩項則完全是依據司法部的部門規章,是司法部給自己設定的行政處罰權。這違反了中國的立法法、行政處罰法和律師法。這應該是無效的。」 高智晟律師經常爲民工、上訪農民、受迫害的法輪功信仰者等弱勢羣體提供法律服務。今年7月,晟智律師事務所曾經在廣東番禺太石村村民罷官案中協助村民爭取權益。 今年10月,高智晟律師向中國領導人胡錦濤、溫家寶發出公開信,呼籲中國當局停止迫害法輪功信仰者。在晟智律師事務所上個月被勒令停業前不久,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曾經要求高智晟律師將公開信收回,否則後果自負。 |
|
|
相關文章: |
近期最受歡迎的文章 : |
|
Copyright© renminbao.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