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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遼寧獄警毀容的高蓉蓉發表申訴書 (圖)
 
文/法輪功學員 高蓉蓉
 
2005年2月14日發表
 



瀋陽法輪功學員高蓉蓉

【人民報消息】(明慧網2005年2月14日) [編者注] 高蓉蓉,36歲,原在在遼寧省瀋陽魯迅美術學院財務處工作,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遭到迫害,最後被非法關押在瀋陽龍山教養院。2004年5月初,瀋陽龍山教養院二大隊副大隊長唐玉寶等惡警對高蓉蓉的面部電擊六、七個小時,最終導致高蓉蓉毀容。2004年10月5日,高蓉蓉在正義之士的幫助下設法離開了位於瀋陽的中國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簡稱「醫大」)0533房間,擺脫了被毀容後近五個月的監禁。以下是高蓉蓉的申訴書全文。

嚴懲迫害法輪功者 還公義於天下

1999年7月,江澤民出於妒嫉,發動了對信仰「真善忍」的全國上億法輪功學員的鎮壓。江澤民以權力操縱、代替國家法律,動用全部國家機器,利用各級黨、政部門及非法專設的 610辦公室,威逼利誘不法人員出賣良心、脅從犯罪,形成上至中央下至派出所、街道辦事處的,全國範圍內無所不及的鎮壓法輪功學員的「一條龍迫害」。

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凌駕於「人大」之上,踐踏憲法,對法輪功先口頭「定性」、而後立法,其荒唐的在法國對記者首次誣陷法輪功是「邪教」,黨報《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緊隨其後,接着其脅迫「人大」、「兩高」立法,整個過程都是違憲的。

江氏流氓集團打着「依法」的幌子迫害法輪功學員,這些所謂「法律依據」經不起任何推敲,如國務院行政部門推出的「民政部的決定」、公安部的「六禁止通告」等,這些「依據」從制定到內容上都是違反《憲法》等法律的。

江氏流氓集團還利用「一言堂」的新聞媒體,誣陷誹謗法輪功及其創始人和廣大煉功民衆,不斷拋出造謠栽贓的僞案,以「天安門自焚案」最爲煽動民衆仇視法輪功。江澤民制定「名譽上搞垮、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瘋狂迫害虐殺法輪功學員。

五年來,在以江、羅、劉、周爲首的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鎮壓中,億萬民衆被欺騙、毒害,江氏罪惡受到掩蓋和保護,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持續至今。

治標需治本,正本要清源。鎮壓的指揮、組織者江、羅、劉、周和具體操作執行者,他們是真正的罪犯。根據國際公約和世界各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犯有:羣體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罪,等罪行。各級政府官員乃至那些直接打手們犯有:侮辱、誹謗罪;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濫用職權罪;非法搜查罪;刑訊逼供罪;虐待被監管人員罪;故意殺人罪等等。

爲此我提請世界有關法律部門、相關機構、包括中國大陸正義的法律部門和個人,幫助依法調查和糾正對法輪功學員的一切迫害行爲,嚴懲犯罪責任人,制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維護世間道德、正義和良知。我的申訴要求如下:

一、法辦江澤民、羅幹、劉京、周永康等迫害元兇
二、撤銷對法輪功的一切非法文件、規定、決定、通告等
三、取締中央及各級610辦公室
四、恢復李洪志師父的名譽,挽回給法輪功造成的傷害
五、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賠償給法輪功學員和家屬造成的損失
六、追究毀容犯罪者唐玉寶、姜兆華、李鳳石、王靜慧等和瀋陽市龍山教養院、市司法局、610、政法委等部門和個人的法律責任

*   *   *   *   *

我叫高蓉蓉,生於1968年2月1日,1990年畢業於瀋陽財經學院會計系工業會計專業,先後在魯迅美術學院紀檢監察審計處和財務處工作。

1996 年一個偶然的機會,我讀了法輪功書籍《轉法輪》,明白了人生的意義,從此我按照「真善忍」的原則要求自己,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原來我做事比較散慢,法輪功的修煉,使我變得工作勤懇、認真,爲人善良、誠實,領導和同事對我評價很好。我不爭名爭利,工作中處處謙讓別人,一次單位評優秀職員,後來發現名額不夠,我將自己的名額讓了出去。

當時公園裏來學功的人不斷增加,我很樂意義務教功,看到那麼多人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我內心非常充實快樂。我參加了98瀋陽亞洲體育節和遼寧工業展覽館萬人晨煉,親身感受到法輪大法在大陸洪傳的盛況。

那時我根本不曾想到,1999年江澤民出於妒嫉發動的這場鎮壓的邪惡,更想不到在已持續五年多的迫害中,我的精神和肉體將遭受如此嚴重的摧殘,甚至被酷刑毀容。

下面是我1999年以來被迫害的經歷,從我的個案中,也可以看到這場迫害的非法性及其邪惡本質。

一、煉功點受干擾 失去工作 當地上訪被抓

99 年4.25後,當地公安警察統計各煉功點的情況,我所在的魯迅美術學院(簡稱「魯美」)內的煉功點受到干擾,在上面指示精神的壓力下,學院領導不許在學校內煉功。我們到學院外的路邊煉、到居民小區煉,單位的書記和人事、保衛處前來察看、監視。學院團委、學生處、宣傳部等部門也因「沒及時注意我們煉功的事」 受到追問和批評。

我畢業後一直在「魯美」的紀檢監察審計處做審計工作,紀檢監查審計處是黨、政合屬的部門,因爲我修煉法輪功,現在此敏感部門不能留我了。99年5.1後,「魯美」領導找我談話,不讓我義務組織大家煉功,我沒有同意,隨後我被分配到學校人事處報到,失去了工作。

99年7.20,我得知當地一些輔導員被抓、被抄家的消息,決定到遼寧省委上訪。結果被抓到市體育場,有的法輪功學員遭到毆打,體育場關滿了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我們又被送到區體育場,晚上被釋放。

第二天,「魯美」領導找我談話到半夜,讓我保證不上北京,我表示不會做任何保證。

我想再去省政府上訪,結果在路上被警察攔截,劫持到一個體育場。隨後,看到電視上鋪天蓋地的對法輪功及創始人的造謠宣傳,很震驚。在當地上訪無門,我只有上北京討公道了。晚上,單位用不同號碼的電話給我打傳呼,問我在哪,說要用車接我回去,要給我分配工作等。第二天,「魯美」的煉功學生都被院領導找去「談話」,有的學生的大法書籍被搜走。

二、在京連續三次被抓 被打 被非法關押

在99年8月至10月間,我在北京三次被非法抓捕。

第一次在天安門廣場,警察問「是煉法輪功的嗎?」我說「是。」即被帶上警車送到前門派出所,後被遼寧省「駐京辦」接到北京金山賓館。瀋陽警察逼問我同修的下落,我不說,被警察毆打,揪頭髮、踩脖子、打前胸等。被打後我只能慢慢的躺下或起來,胸腹處疼痛,持續一週。我在被送回瀋陽前走脫。

第二次在天安門與別人說話,警察問「是煉法輪功的嗎?」,我沒回答,這樣也被帶上警車,把我拖進前門派出所。一警察騙我說:「報姓名就放你走。」我信以爲真,結果沒走出多遠,被另一警察抓回,騙我的警察在一邊躲起來了。我又被抓到遼寧省駐京辦,不許穿鞋以防走脫,我被送到瀋陽市大南遣送站,我於半夜時走脫。

十•一前,我在北京再次被抓。這一次爲抓我,瀋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的警察逼問我父親有關我的下落時,竟動手毆打了70多歲的老人。我被送到瀋陽市行政拘留所(五所),因堅持煉功被叫到辦公室罰蹲,警察要用電棍電我,後來沒找到電棍才罷休。

警察以「防止十一去北京」爲由,要再超期關押我們半個月,大家絕食抵制,幾天後我被單位接走,關在位於瀋陽郊區的「魯美附中」,我繼續絕食到第7天時被送回家。單位24小時派人住在我家看守,爲擺脫這種非法、荒唐的侵擾,我找時機從家中走脫。

三、天安門廣場表達意願被抓 京沈兩地關押折磨

99 年10月26日,我在廣播中聽到江澤民在法國訪問時首次誣衊法輪功爲「邪教」,看到國家元首凌駕於事實和法律之上、惡毒、獨裁到如此地步,我決心爲法輪功申冤。在上訪無門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只能到天安門廣場表達意願。天還沒亮,就有武警到人羣中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開始抓人。我們被一車車拉到前門派出所,塞到在鐵籠子裏,不讓上廁所;後又被送到豐臺體育場。最後關押在北京的看守所、拘留所等地。

我被連夜送到北京西客站拘留所,被搜身、提審,因大家不報姓名,每個人都被編了號,錄音機大音量播放造謠宣傳,警察甚至找來「語音專家」辨別口音。前來領人的遼寧省凌源警察誤認爲我是他們地區的,打我讓我報姓名,一個重重的耳光把我打得站不住,撞到牆上的黑板上。

我絕食13天,被下鼻管灌食,身上的大法書被搜走。半個月時間裏,幾十名學員被當地公安帶走,最後只剩下我和隔壁的一位老年同修。

一天,一個三十多歲的男公安記者來了,當時監室裏只關了我一個人,他在監室的鐵欄杆門外支起三角架要給我拍照,讓我擺煉功姿勢,說是用於「內部參考」,我拒絕,他在門外說了很長時間,堅持要強行拍照,我用胳膊擋住臉,他才罷休。一個北京警察還拿出一張電腦合成的所謂「他與師父合影」的假照片來迷惑我,編造謊言。

99年12月29日我被警察直接帶到火車上,不許我們留在北京。這60多天的關押沒有任何手續,我還交了飯費和火車費300多元。

回到瀋陽,我流落在外。2000年2月,我回家時被抓,警察說,他們在我家樓下蹲坑10多天了。我的一套大法書被搜走,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時正是大年三十,警察十多天後才通知我的家人,此前家人在擔心和焦慮中四處打聽我的下落。

在看守所三個月的時間裏,我被強迫做奴工,加工出口用的祭祀手工花(看守所內俗稱「死人花」)。我曾連續三天做奴工未睡覺,因幹不出高定額的「產量」,還被罰蹶着「開飛機」。

四、馬三家教養院裏的心靈扭曲和精神控制――迷失的三年

2000 年5月,我被非法勞教兩年,送到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二大隊四分隊。當時女二所已成立半年之久,初期,馬三家對法輪功學員的煉功學法瘋狂鎮壓,我去的時候馬三家主要以僞善和謊言欺騙手段對學員洗腦。第二天,我即被灌輸了邪悟思想所謂的「轉化」了,甚至還做了很不好的事情,當過所謂的「幫教」。

在馬三家期間,打人一般在背地裏進行,所以被曝光出來的很有限。馬三家有的惡警在本監室學員面前表現很和氣、很迷惑人,但在辦公室裏關上門打起別的監室的法輪功學員卻非常兇狠。勞教犯人和被洗腦的人被警察脅迫、利用來打人。

有一名新來的法輪功學員,幾個幫教圍着她洗腦,她不聽,被值班的勞教犯人馮林叫到廁所,給她來個「大劈叉」,回屋時她被折磨得眼裏噙着淚水。

關在馬三家教養院堅定修煉的男法輪功學員被男隊的警察毒打,有的男學員後背都被打爛生瘡了,又被帶到「女二所」洗腦。對於這些,被馬三家教養院顛倒黑白的說成爲了讓對方「清醒」、「挽救」對方。在這裏,罰蹲、不讓睡覺是最常用的所謂的最文明的手段。

當「真善忍」被從頭腦中抹去後是可怕的。

在封閉的環境下,馬三家掀起了學習「無神論」的狂熱高潮,曾有50多人被洗腦後寫入黨申請書。馬三家最後發展成拿「辯證法」、「毛選」、「雷鋒書」等對學員洗腦。堅持信仰的高硯秋被罰蹲在地上,幫教人員將頭湊在一起圍成一圈把她押在裏面對她念《黨章》,並大喊一些污辱性的話。

由於馬三家被關押的學員太多,女二所二大隊曾搬到給男大隊新蓋的四合院,每個大房間住一百來人,吃、睡、幹活都在室內。每房一百多學員被分成小組,由組長等監視組裏人的 「思想動態」,發現所謂「思想不穩定」的要洗腦鞏固。電視經常播放造謠宣傳,只要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有誣衊法輪功的節目,就組織集體觀看,之後還要用惡毒語言討論或寫感想材料等,看誰「敢揭敢批」才叫「轉化徹底」。

那時還做大量的奴工勞動,用雞毛做手工藝品,滿室都是雞毛味,到處飛着嗆人的小細毛。

蘇境等惡警專門歪曲大法書,滿嘴鬼話欺騙學員。蘇境還在廣播裏講什麼氣功常識,還組織學唱部隊革命歌曲,煽動仇恨法輪功的情緒,把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遭受的無理迫害,誣陷爲是法輪功學員堅持信仰造成的,還時常讓外面的幫教團來加強洗腦。

一次值班查夜的警察說,所長蘇境不讓打人了。大家很奇怪,因爲以前沒聽這麼說過。之後才知道,原來被關押在馬三家的18名女學員被投入男監的事曝光了,有外國記者要來馬三家調查,迫於外界壓力,蘇境怕出現紕漏,採取此緩兵之計製造假象。

蘇境等惡警對被關押的人散佈謊言說明慧網造假,還欺騙從北京送來的法輪功學員。後來有的學員越來越清醒堅定,不易被轉化,蘇境等惡警撕下僞善的面具,馬三家又大量使用暴力。

有一次開會,惡警代玉紅讓一名不轉化的學員在上百人面前蹶着,晚上還把這樣堅定的學員弄到廁所或食堂去背地裏迫害。

中央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首惡之一劉京多次親自到馬三家教養院行騙,對學員以「姐妹」相稱,講話稿中也經常是「姐妹們」的字樣,還胡說什麼「你們是受騙了,轉化後會成爲更好的人。」還編出很多低級粗劣的謠言,詆譭我們師父。

馬三家還大肆散佈「是黨挽救了你們,要是在外國,你們早就被政府『肉體消滅』了、被武力鎮壓死了。共產黨最仁慈了。」

惡警們也知道馬三家黑窩裏的那一套騙人把戲和邪惡手段是見不得外面陽光的,爲防止被矇騙的學員明白過來,在被釋放回家前,我們被召集起來打「思想預防針」。

警察說:「回家後,單位、社會不理解,你們要認錯;家裏不理解,要認錯;如果面對離婚等問題,也要認錯。」(指這些問題都是「因爲」我們當初煉法輪功造成的) 還說:「發現思想不穩定了,你們可以回馬三家住幾天。」

我記得當時一惡警問我們:「回家後如果遇到問題了,心中的紅旗倒不倒?」回答「不倒」惡警才放心。

馬三家教養院的洗腦就是將正常人的思想掏空,把善良、誠信從人們心中驅除,這種精神迫害多麼可怕。

在三年放棄「真善忍」的日子裏,我沒有了人生的真正意義,非常壓抑、痛苦。

五、回家後被監控和心靈的甦醒

2001年1月,我被提前「解教」回家,但等待我的並不是象宣傳所說的「政策如何好」,而是繼續迫害。

回到單位,正值寒假,單位按「上邊」的意思對我「約法三章」、非法監控:不得去北京;去外地要與單位打招呼批准;不得和煉法輪功的人接觸;每天要給人事處處長打一次電話,證明在家。

街道、派出所明裏、暗裏的監視騷擾不斷,或打電話或上門。2001年春節,我去北京哥哥家過年,社區和派出所的人執行「上面」的要求,竟跑到北京查看。

有一位處級幹部曾說學院爲了我的事花了近20萬。書記也表示,只要我「轉化穩定」,就給學院「爭光」了,否則「上面」以掉烏紗帽相威脅。一次,學院在美術館搞「反邪教簽字」活動,我去了,結果也沒與我打招呼,一個攝影系的學生跟着我不停的拍照。學院想把這當作工作成績拿給「上邊」,我真是不應該去。

有關領導多次找我談話,讓我寫認識材料、出去做「轉化工作」,包括上電視做「典型」,被我回絕了。還有一次上級主管單位市科教工委的一位書記來找我談話,動員我入黨,我拒絕了。

由於我的表現令單位「不滿意」,4、5月間才給我安排到財務處工作。一到年節,書記還要找談話,平時遇到保衛處的人,經常被問及「最近怎麼樣?」

尚有的一點良知善念,使我希望在世間還能找到一個做好人的標準引領自己。我發現冥冥中「真善忍」還在規範着我,善惡有報的天理在警示着我。經過漫長時間的迷茫、掙扎,我終於認識到生命離不開「真善忍」。2003年5月末,我開始清醒了。我決心從新開始修煉法輪功。

六、被抓到瀋陽市看守所折磨

2003年6月20日,我向一名「魯美」研究生講應該堅定修煉的事。他隨後回家向妻子講「天安門自焚」真象,其妻向「魯美」告發了我。「魯美」領導、市公安局十處、市科教工委書記一起找我談話,要求我不要與學生接觸、談論法輪功,我的解釋未能得到理解。

中午回家後,學院不斷來人敲門、打電話讓我去單位,樓下也有公安守候。次日早上,我被瀋陽市公安局十處和我住地所屬派出所、「魯美」聯合劫持到派出所,銬在暖氣管子上,晚上被送到瀋陽市看守所。

2003 年6月23日早上,我在瀋陽市看守所「過渡房」(關押新來人員的房間)喊「大法好」和一些真象內容,被警察拉出來帶上「背銬」,按到走廊大廳地上,4個警察用4根電棍電擊我,一根電棍專電嘴,之後我被抬到「已決房」(關押已被判決者的房間),一路上被一警察不斷重踢,造成身體大面積黑紫色淤傷。大隊長徐豔(女)又拿電棍電我的嘴。我被戴上腳鐐,定位在地板的鐵環上。我的手被手銬卡破,流很多血,滴滴答答往下淌,房裏的犯人嚇壞了。

2003年6月末,我因絕食抵制非法關押,被下鼻管灌食,灌摻了大量鹹鹽的苞米麵粥,直灌得不能再灌、造成我窒息。拔出管子後,我的頭部痛得象裂開似的,並立即上吐下瀉。每次灌食還要扣50元錢。

2003年7月8日,瀋陽市和平區公安分局將我非法勞教三年,當天出看守所時,我向被關押、觀看的人說「大法好」,看守所警察用「蒼蠅拍」打我臉幾十下,蒼蠅拍都打折了。

七、在瀋陽龍山教養院遭非人摧殘

(1)毆打、4晝夜罰蹲、洗腦、奴工

2003年7月8日,我被送到瀋陽市龍山教養院。那裏的警察爲逼迫我放棄信仰,採取了各種體罰和洗腦手段。當天,在門口由於我喊「法輪大法好」,二大隊副大隊長唐玉寶過來兩拳打在我臉上,當時臉就腫了,一隻耳朵聽不清聲音,持續了好多天。

之後,我遭受了四天連續二十四小時罰蹲的折磨,控制我喝水、上廁所。當時我的腳後跟都壓扁了,兩腿的筋和肌肉疼痛難忍,持續了兩個多月。又由於壓迫胸、腹腔,腰、腹部拉扯得火辣辣的,內臟嚴重擠壓受損。在這種情況下,唐玉寶還用本夾打我的臉,並安排人輪番向我灌輸謊言,我的身心受到嚴重的傷害,一度頭腦不清,又落入謊言欺騙的陷阱。後來我清醒了,2004年2月16日寫了堅定修煉的聲明。

我被迫參加每天十幾小時的勞動,乾的活有毒,比如做蠟、做花等手工藝品,我的身體狀況越來越差,前胸、後背、頸肌、肩胛都很痛,手、胳膊都累傷了,眼睛疲勞得不行,衣服都洗不動。特別是2004年春節前後,我感到噁心、乾嘔、肝疼、胃痛,跑跳幾下心臟都承受不住,渾身無力,人瘦得皮包骨。在這種情況下,二大隊大隊長王靜慧卻說我身體沒事兒,思想有問題。

(2)電擊半小時 臉被電糊

2004 年3月22日,龍山教養院將一、二大隊的四名法輪功學員轉送到馬三家教養院迫害,下午二大隊召開大會,副大隊長唐玉寶謊稱她們被批捕了。我拒絕參加大會,被唐玉寶從二層鋪上拽下來,掐着我的脖子,拳打腳踢把我扭到前面,我一直光着腳,三個警察把我按在椅子上。一名法輪功學員上前阻止,被唐玉寶一拳打在眼睛上,眼四周紫紅一大圈。

會後,唐玉寶讓王吉昌、曾小平兩名警察將我拖到管理科,唐玉寶進屋對我拳腳相加,又開始電我。管理科和一二大隊許多警察在場,都未阻止。我要求見院長,他們陸續溜了出去。

之後,唐玉寶把我雙手銬在暖氣上,用電棍不斷的電擊我的臉、頭、脖子、手、腳、腰等部位。電棍所到之處疼痛難忍。唐玉寶還將吸剩的煙按在我手背上,至今傷疤還在。半個多小時後,唐玉寶揚長而去,讓王吉昌看着我。

一大隊大隊長岳軍和楊敏先後進來問了句「怎麼了?」管理科科長王學濤也進來看,說些無關緊要的話。隨後李鳳石來了,先勸我「轉化」,見我不爲所動,就開始誣衊法輪功及學員,最後惡狠狠的說:「專制機關是幹啥的,手銬、電棍是幹啥的,不信治不了你小小的高蓉蓉。」 

後來王吉昌讓人把我的鞋拿來(此前我一直光着腳)帶我到食堂,我的臉被電得一塊一塊的黑糊,看到我的臉的學員和勞教人員都露出驚愕、害怕的表情。直到4月19日接見日,我臉上的電傷還在,我家人來了他們不讓見面。

唐玉寶還用胳膊肘猛擊我的後背,當時鑿得我五臟六腑劇烈疼痛。從那以後,後背和腰走路就直不起來了,越走越慢,後經到「醫大一院」拍片,脊柱已經彎曲變形。

(3)十多天剝奪睡覺 洗腦體罰 犯人毆打

在我身體損傷這麼嚴重的情況下, 3月23日二大隊副大隊長梁真還讓勞教人員石靜硬把我背到奴工車間。兩天後,又把我送到一大隊,由龍山和張士教養院組成的幫教團對我洗腦近半個月,不讓我睡覺。

3 月25日下半夜兩點,我準備睡覺,一大隊中隊長段海英與幾名幫教人員強行給我套上衣服,段海英拽着我,暗中使勁掐我的胳膊,還說了許多難聽的話(後來在公安醫院,她毫不臉紅的當衆說對我不錯)。我要求停止體罰,隊長岳軍、楊敏和段海英說這不是體罰。岳軍說,找誰也沒用,他說了算。他說,只要我不跟給我洗腦的人談話就不讓我睡覺。

後來我缺乏睡眠到了極限,要昏過去了,他們爲了繼續給我洗腦,才讓我每天睡2、3個小時。有一次,一個幫教不讓我坐在床上,把我拽到地上坐在我身上,我腿上的筋被坐的痛了好幾天。

他們還用紙捲成紙筒對着我耳朵大聲喊叫誣衊法輪功的話半個多小時,還用判刑、電療、上刑等威脅我。這種精神和肉體的折磨對我傷痕累累的身體無疑是雪上加霜,我開始持續低燒。

回到二大隊,警察讓勞教人員畢淑華和王豔玲24小時「包夾」監視我,不準與其他學員說話。在奴工車間,由於我身體虛弱,一直靠邊坐着,小隊長馬再明和騰吉良刁難我,讓我換地方坐小凳,我沒聽從,結果在2004年4月26日,勞教犯人畢淑華在四樓奴工現場對我進行毆打,用拳頭打前胸、後背、掐脖子。

滕吉良等警察在場,不阻止。過後說,就是看我不幹活不順眼。之後,唐玉寶給勞教犯人「組長」和「包夾」開會,當衆表揚了打人的犯人畢淑華,說:「做得對!就這麼做!」唐玉寶對那天沒動手的犯人石靜說:「你不幹活,白吃飯!」「你得管,不好的把腦漿打出來!」

(4)龍山爲晉升「省級」大肆造假

龍山教養院爲晉升「省級」教養院,開始大肆造假,讓全院從警察到被關押者補齊兩、三年的「材料」。勞教人員要幫助補齊兩、三年的「作業」,即:以前兩、三年被關押人員的「作業」都得她們給寫。

法輪功學員不寫警察就讓勞教犯人代寫、激化矛盾。犯人把怨氣撒到學員身上,對法輪功學員叫罵。勞教犯人畢淑華則讓屋內的法輪功學員陪坐到半夜,直到她們補完爲止。

龍山教養院還逼迫學員補拍床頭卡、胸卡照片。2004年4月26日,爲應付瀋陽市司法局的檢查,龍山教養院逼迫學員背教養院的「兩規一則」。因法輪功學員抵制,二大隊警察王春梅喪心病狂的拿出大法書,讓勞教犯人畢淑華燒,並揚言一天燒一本,說是院裏定的。

八、7小時電棍電擊 被毀容

2004 年5月初,我有幸得到的師父的經文,被「包夾」的犯人畢淑華搶走。晚上我被叫到隊長辦公室,中隊長姜兆華和小隊長王吉昌逼問我經文從哪來的,我沒回答,姜兆華用電棍電我嘴幾次,還威脅說:「換個地方就能說了。」一直逼問了兩個小時,我堅持不回答,他們先讓我回去了。

2004年5月7日上午10點多,我被叫到二樓大隊長辦公室。我身體虛弱無法上工,姜兆華、王吉昌卻逼迫我幹活。此前姜兆華已威脅過我幾次,說他不想打人,他的忍耐是有限度的等等。姜兆華開始踢我、打我耳光,並用兩根電棍電我的臉、手,王吉昌把我銬在暖氣上。

下午3點左右,我又被叫到二樓大隊長辦公室,唐玉寶氣急敗壞的說:「院裏剛開完會,經文從哪裏來的?還一直沒找你呢,看你今天能挺過去不!」然後和姜兆華把我按在地上開始電我。

開始,他們想讓勞教人員幫忙把我衣服撩開電擊,因我穿得多,他們乾脆拿了兩副手銬,一副將我雙手背銬在一起,另一副將我背銬的手固定銬在暖氣管子上,我只能坐在地上。他們用四根電棍輪流充電。唐玉寶拿兩根電棍,姜兆華拿一根電棍坐在椅子上電我。

他們邊電邊問:「經文哪來的?只要說出來今天就完事。」見我不說,又說:「只要幹活、戴胸卡就行。」我仍然不答應,唐玉寶說:「我今天非整死你不可!」「我扒了警服也要跟你幹,我有的是時間!」還說,不行他和別人換班(第二天不是唐玉寶的班),要連續長時間迫害我。

電我的同時,唐玉寶用穿皮鞋的腳猛踢我的大腿、小腿,用鞋跟跺我的腳,被打之處留下青紫色淤傷。下午4點,姜兆華下班走了,唐玉寶電我至晚上9點多。

漫長的6、7個小時電棍酷刑,我是在極度的痛苦和恐怖中度過的。

被電棍電擊毀容的高蓉蓉(照片是受傷10天后(2004年5月17日)拍攝的)

唐玉寶一直拿兩根電棍同時電擊我的臉、耳朵、脖子,在同一部位電擊時間很長,還重複電擊,我在電流擊打中渾身抽動,手銬和暖氣管子不停的撞擊震盪,手腕被卡出的傷痕至今還有,之後兩個多月手臂發麻。眼窩被電後,我的眼睛一直乾澀,眉毛輕輕一碰就掉,耳朵和嘴不知蛻了多少層皮。

期間,一大隊大隊長岳軍來找唐玉寶借電棍,唐玉寶說:「不給,這還不夠用呢!」唐玉寶還拿香菸燒大法書中師父的照片,還拿打火機燒經文。他們說:「不怕遭報,這幾年這種事幹多了。」

岳軍又把勞教犯人「組長」石靜叫來把我前額的頭髮剪得極短,對我進行人格污辱。值班警察騰吉良拿來一個「床頭卡」作爲胸卡別在我的衣服上,還翻出我父母的照片擺在辦公室,說讓我父母看我被電的情景。他們狠毒的說:「就讓你父母看着!」警察曾小平進來,拿一面小鏡子對着我,讓我看被電擊毀容的臉,他還說這是我自己造成的。

我的整個臉、耳朵、脖子、後背、腳腕等多處被高壓電棍反覆電擊,皮肉被燒灼得隆起、起泡、焦糊。臉腫大得高出一拳,嚴重變形。眼睛僅剩一條縫,有黃豆大的黃水不斷從我臉上滲出。頭髮粘在臉和耳朵上,脖子上的泡有拇指大。特別是電棍重新落在傷處,那種痛苦的滋味真是生不如死。

晚上,當天值班的院長方金凱、管理科的警察、衛生科科長張曉秋等都看到了我被酷刑毀容,都未阻止。唐玉寶則得意的說:「反正都看見了,犯錯誤就犯了!我就當惡警了!」 

到晚上,有一勞教人員突發心臟病,唐玉寶去處理,這樣他才暫時放下手中的電棍。我從下午至晚上銬在暖氣上被電擊,唐玉寶不允許我上廁所。唐玉寶走後我向值班隊長騰吉良要求上廁所,在廁所遇到同監室的法輪功學員和兩名勞教人員,她們看到我驚呆了,認不出我了。一個問「這是誰呀?」另一個說:「這是高蓉蓉嗎?太可怕了!」

從廁所出來後,值班隊長騰吉良沒讓我回宿舍,又把我關回辦公室。

站在這個血腥的辦公室裏,唐玉寶隨時回來會繼續施暴。「整死你!」的威脅、惡警們恐怖的面孔和數次的身心折磨,讓我心力交瘁,不知這漫漫長夜面臨的是怎樣的摧殘。

在極度痛苦的煎熬中,我環顧四周:辦公室的門口,騰吉良在門外把守,唐玉寶隨時會從這個門口衝向我,辦公室內擺着電擊我用的電棍和手銬,只有我身後的窗戶透出一線安全。我不能等死,我從二樓辦公室的窗口躍窗求生。後來醫院診斷爲左腿骨股頭骨折,骨盆兩處斷裂,右腳跟骨裂。

這次,二大隊共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電棍電擊、毆打,5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金科貴被電擊毀容的程度甚至比我還嚴重,她的臉被電糊後,又被毆打,臉都被打爛了。因爲被封閉關押在教養院裏,外界和她們的親人無法看到她們被酷刑折磨的慘狀。

我被毀容後,龍山教養院將值班看守的勞教犯人增加到8人,接見餐也停了,大門口立着「食堂裝修」的牌子。對法輪功學員的接見更是嚴格控制。

九、龍山教養院在公安醫院逞兇、掩蓋罪行

(1)半夜12點到軍區總醫院

5月7日晚10點多,爲防止晚上做奴工回來的法輪功學員看到,龍山警察把我從側門悄悄擡出。他們將抬着我的擔架勉強擠放在車中間,半夜12點左右,將送我到瀋陽市軍區總醫院(又名「瀋陽陸軍總院」)。

當時我的身體狀況極其危險,血壓低壓降到40,護士立即給我下了導尿管,並輸液,拍片子。醫生被我焦黑的臉嚇壞了,問是怎麼弄的,我說是電棍電的。這時龍山警察在一邊小聲嘀咕「不該穿警服來,換便裝就好了。」

管理科科長李生元和大隊長王靜慧陸續趕來,我要求通知家屬,王靜慧說:「該通知時會通知的。」

(2)連夜轉到公安醫院 市司法局人員次日趕來

5月8日凌晨兩點左右,我被轉到公安醫院。醫生看到我臉和脖子上的電傷己結了一層黑痂,說已經沒有必要用藥了,只用酒精和碘酒簡單擦擦。

第二天(5月9日),司法局的處長劉波和科長史英俊(女)來了。當時我問他們是哪的,他們不說。

接下來的幾天裏,瀋陽市司法局的處長劉波、科長史英俊、龍山教養院院長李鳳石、政治部主任鄧楊、管理科科長王學濤、李生元、姜玉波、二大隊大隊長王靜慧、中隊長林桂芝、隊長騰吉良、一大隊中隊長段海英等輪番到醫院。

(3)不通知家屬 做假筆錄 逼迫手術

李鳳石、王學濤、王靜慧、李生元騙我配合做筆錄,由李生元執筆,說要與唐玉寶對質和通知我家屬等。

李鳳石還說:「我上面也有領導,我得拿筆錄向上彙報,還得把筆錄給你家屬看,省得你見到家屬又說別的。」我很奇怪:事情經過就是那樣,事實就一個,怎麼可能又有別的呢?

原來他們要做假筆錄掩蓋罪行。我說了事情經過之後,他們拿筆錄讓我簽字,筆錄上,他們根本不把我說的情況真實完整的記錄下來,唐玉寶那些迫害我的言行,李生元一句也沒記。

我拒絕在筆錄上簽字,他們就百般刁難我,根本沒有通知我家屬的意思。

我一再要求通知家屬,他們根本不理會我的正當要求,反倒挖苦、嘲笑我。警察王春梅說:「從樓上跳下去時你怎麼沒想起來通知家屬呢?」還諷刺我說:「你這下半輩子可怎麼辦呢?」

院長李鳳石說:「你從窗戶跳出去,是想逃跑啊,還是想死啊,還是要抓窗外的小鳥啊?」

我跟李鳳石提出要把電擊受傷的臉拍照片,李鳳石卻說:「不用,醫生不是看了嘛。」

他們一起逼我做手術,還說最佳治療期是14天,我知道他們想掩蓋罪行,接着迫害我。王靜慧蠻橫的要替我在手術單上簽字,我說:「你要替我籤你就犯法了。」她才沒籤。

(4)導尿管紮上 憋尿21小時

我躺在病床上極度痛苦,龍山警察第一天連飯都沒給我吃,看守我的警察有的大聲說話、有的睡覺,對我的生死不關心。

一次,一大隊警察趙英傑值班時,我的滴流瓶打空了,她也沒看見。5月11日,二大隊警察馬再明值班時,把我的導尿管用繩子紮緊忘打開了,導致我憋尿21小時,劇痛後出現血尿,引起腎小球腎炎。

(5)家人意外得知我被毀容

5月14日,我的家人聽說法輪功學員王秀媛被龍山迫害死的消息,不放心我的身體情況,去龍山教養院詢問,家人哪裏曾想到,我已經在一週前被他們毀容了。

到了龍山教養院,王靜慧和唐玉寶對家人搪塞說我「受傷了」,但不承認用酷刑的事。家人問:「她沒被打、被電,怎麼會受傷?」唐玉寶最後只承認,他三月份電我、打我了。

他們威脅我家屬馬上在手術單上簽字,否則就是我們家拿全部醫藥費,也不告訴我在哪家醫院住院。我家人憤怒的說要告他們,不得已的情況下,王靜慧才帶領一幫警察將我家人帶到醫院。

家人看到我被毀容的慘狀,嚇得大哭起來,並質問他們爲何把我迫害成這樣?王靜慧竟說我的家人:「沒見過你們這樣煉法輪功的。」

把我迫害成這樣了,還不許我家人哭,龍山警察多麼殘忍和邪惡。

(6)龍山教養院散佈謊言掩罪行

轉到公安醫院的第二天,打掃衛生的人問我的臉是怎麼傷的,一大隊警察王宏齡謊稱:「蹌的」。

在我家屬到來之前,龍山警察匆匆將我挪到走廊盡頭的房間,怕更多人看到我的情況。我病房的門玻璃都用報紙糊上,怕被外界看到。

我單位瀋陽魯迅美術學院來人看望,遭到管理科王學濤等警察攔截,不讓進,說得瀋陽市司法局批准才行。

龍山警察還對我單位說,我臉上的傷是摔的。我的家人質問王學濤爲什麼撒謊,他竟說:龍山教養院給瀋陽市司法局的報告中就是這麼寫的。問他是誰寫的,他說:「領導班子一起定的。」

十、龍山和市司法局「在醫大」對我和家人的迫害

在家人的強烈堅持和努力下,5月18日我被轉送到中國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簡稱「醫大」)骨二科,先是在監護室,幾天後將我轉到一個單間封閉起來,就是0533病房。

住院期間,我的身體和精神狀況一直不好,曾一再出現危險。

(1)身體虛弱 打針維持

由於長期低燒,身體機能減弱,我肝痛、胃痛、噁心、乾嘔吃不下東西,人很瘦弱,消炎藥就打了一個多月,醫生怕再打有危險才停。

到6月以後,只好打「調理心臟」的藥和其它營養藥,時不時還得吸氧、監測儀監測。點滴一打一天,手上到處是針眼,血管都硬了,很痛。由於天熱,身上出了蕁麻疹和水晶痱(痱子的一種),奇癢無比。由於腎小球腎炎,導尿管一個月後才摘掉。

我胃腸功能不好,又怕出現腸梗阻,加上一直平躺着,進食量小,身體更虛弱,各科醫生前來會診,有的檢查項目醫生都說做不了、不敢做。因爲我肌肉萎縮嚴重,骨科大夫則說「如果動手術,別說骨頭,肉皮都很難癒合。」

(2)龍山警察在「醫大」撒野

龍山警察整天圍着,不時的對我家人無理取鬧,甚至白天、晚上都有男警察輪番在病房沙發上睡覺。

剛被送到「醫大」時,經常需要用手術車推出去檢查身體。來看病的患者和家屬圍着問「這臉是怎麼弄的?」我的家人講龍山教養院電擊的事,龍山警察粗暴的阻止,並威脅家屬,說要報110來抓人。一次在電梯裏,有羣衆問怎麼回事,我家屬講述時,管理科的畢印紅竟揮拳要打我姐姐,並威脅說報110。

龍山警察每次都驅趕圍觀的羣衆,羣衆不聽他們的,不走。龍山警察氣急敗壞,多次當衆大喊大叫。二大隊副大隊長梁真說:「電了,就電了!」警察蘇志忠和王春梅在走廊大聲說:「電就電了,電死!」

參與迫害我的兩名警察曾小平、王吉昌也被安排在「醫大」把守,我的精神壓力可想而知。

9 月下旬的一天中午,三大隊30多歲的男警察蘇志忠醉酒後躺在我病房裏的沙發上睡覺,他把褲子也解開了,極其不雅。我母親把女警察趙英傑叫來,趙英傑一看確實太不堪入目,把蘇志忠叫到外面去了。蘇志忠在走廊破口大罵,要打我73歲的母親,其他警察自知理虧,攔住蘇志忠,母親才倖免於難。他又砸我的病房門,把其他病房的羣衆都吵出來了,看他雙手拎着褲子,撒野2個多小時。

(3)對家人的無理限制

打到「醫大」找我家屬的電話,龍山教養院不讓家屬接,告訴醫務人員找警察接。一次來電話趕上我姐姐過去,警察蘇志忠和趙英傑急忙跟過去,蘇志忠搶過電話,撒謊說:「我是大夫。」一會兒又說:「我是警察。」

家人還看見值班警察將一些信件交給王靜慧。王靜慧還要求我們不許在病房內使用手機,帶來的物品要檢查。

龍山教養院只准我母親和兩個姐姐照顧我,不許親屬來幫忙,近五個月來,我的三個親人精神和身體都疲憊不堪。

龍山教養院還對每天病房裏我家人的言行和我的情況進行詳細記錄。一天,神經科的醫生來會診,王春梅拿出筆記本來在一旁記錄。女醫生剛問我家人幾句話,就看到她在記。女醫生問王春梅:「我說的話你也記嗎?」王春梅回答:「也記。」女醫生看到此情況如此複雜、特殊,馬上說:「這個病我看不了,讓別人來吧。」 說完反感地走了。

(4)龍山警察欲揭傷疤毀罪證

龍山教養院和瀋陽市司法局經常來人騷擾,不是逼我做手術就是觀察我的情況,並把責任往我家人身上推,加劇了我的身體惡化。他們都很「關心」我臉上的傷,希望這迫害的罪證快點掉。

一天晚上,趁我家人不在身邊,警察王春梅從外面進病房,用手搖我的胳膊,喊我,說我臉上的痂快掉了。她喊醒正在沙發上睡覺的蘇志忠,給他遞眼色,讓他起來對我的臉採取行動,這時我家人找護士回來了。家人警告她不許隨便碰我,有事要追究她的責任時,她自知理虧卻大喊大叫:「五分鐘我就得碰她一次,誰知她有沒有氣兒了。」我的家人說:「醫生讓你五分鐘碰她一次了嗎?」 她回答不出。

有一天,家人發現放在我櫃子裏的所有我體檢的片子都不見了,到處找,王春梅在一邊不吱聲。原來是讓警察給藏到他們用的櫃子抽屜裏,最後家人在龍山警察的櫃子裏找到了片子。

(5)生命危急 司法局、龍山做好我死亡後的準備

2004 年8月,在精神、肉體雙重迫害下,我開始出現生命危險。8月9日起,我進食困難,出現尿血,瘦得皮包骨頭。隨後,我不能進食進水,眼神不能集中,眼窩塌陷,一分鐘都不能入睡。一天晚上,我特別煩躁,時而昏迷,眼皮合不上,恍恍惚惚的,感覺生命馬上就要耗盡了。我的家人焦急萬分,怕我隨時都會離去。

醫生一再下病危通知,讓家人「做好準備」。護士長讓我的家人要整個晚上盯着我的胸口,看是否停止呼吸,如果發現不行了,馬上通知醫生。

家人去瀋陽市司法局說人已經不行了,要求放人。他們說:人不行了,就讓醫院搶救,不讓回家。

龍山教養院的李鳳石、李生元等叮囑看守我的警察:一旦發生死亡事件,馬上向醫大要死亡證明,並報告有關領導。

隨後,家人找到市政法委、市610,要求解決問題,得到的回答是:不歸他們管。

這些執法部門根本不管我的生命安危,上下串通一起,欲將我這個「人證」銷燬。

(6)初見好轉又被龍山警察嚇昏

幸運的是,在經歷了生命的極度危險之後,我又頑強地甦醒過來。第一天,我喝了一、兩口流食,感覺好了一些。兩、三天後的一個早晨(8月26日),家人準備好一碗麥片打算餵我,突然龍山教養院管理科長王學濤、畢印紅等三名男警察拿着攝像機和照相機衝進來,當時只有我73歲的母親在病房。

龍山教養院找了三名女護士,讓她們手拿滴流等醫療器具在那兒,龍山警察對我和屋內的場景錄像和照相。我被這突如其來的駭人舉動驚嚇,當即抽搐,之後昏迷、小便失禁,身體幾乎不能動,靠打脂肪乳、白蛋白等營養藥維持生命。當我姐姐進來質問王學濤時,他們慌忙撤了出去。

直到從醫院脫身前的一個多星期,我才逐漸恢復,能吃少量東西,停止了輸液。我從未坐起過,瘦得皮包骨頭,體重只有60斤左右,胳膊舉起來就發抖,大小便在床上躺着,底氣不足,每日低燒,左腿不能動,腫痛,醫生說是「陳舊性骨折」。

十一、市政法委、610等阻撓 家人申訴被中斷

我被電擊毀容的消息在媒體曝光後,引起海內外正義力量的關注。但有關司法、法律部門對我被電擊毀容一事一直沒有任何公正的說法。

(1)司法局包庇龍山教養院 家人向市檢申訴 省市檢察院驗傷

先是瀋陽市龍山教養院不通知我的家屬、隱瞞我被電擊毀容的事實。家屬知情後,要求龍山教養院院長李鳳石等有關領導給說法,李鳳石三番五次失言,拖了一個月也沒談上,還對外界搞謊言欺騙的那一套,給瀋陽市司法局打假報告說我的臉是摔的。

家屬只好向龍山教養院的上級主管部門瀋陽市司法局反映,要求:1、給我驗傷;2、追究直接犯罪者唐玉寶等人的責任;3、解除對我的非法勞教,賠償我被傷害而造成的損失。

瀋陽市司法局沒有進行正確作爲,不安排驗傷,只推說一直在調查此事。5個月來沒有向我這個當事人做過任何覈實性調查,而背地裏瀋陽市司法局和龍山教養院通過「醫大」黨委向「醫大」給我治療的醫務人員施壓,其實是以治療爲名目延續對我的迫害,即使死了也不放人。

鑑於瀋陽市司法局對龍山教養院的庇護,又趕上從2004年5月-2005年6月是全國檢察機關在全國開展「嚴肅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專項活動,家人向瀋陽市檢察院提起申訴。

經一再催促,2004年7月1日, 4名瀋陽市檢察院和瀋陽城郊檢察院的工作人員來「醫大」對家人的申訴情況進行覈實調查,做了筆錄並給我拍了照。

7月8日,瀋陽市檢察院請遼寧省檢察院的法醫給我進行驗傷、拍照,那些檢察機關的人看到我被電擊毀容的臉,對現在的文明社會發生這麼殘酷的事,如果不是親眼所見簡直不敢相信。他們在事實面前很震驚。

(2)市政法委、610成立「專案組」 檢察院無權過問

本來一、二週後等驗傷鑑定出來時,就會有相應的處理結果,但卻遲遲沒有了消息。再去問時,瀋陽市檢察院負責人說瀋陽市委、市政法委成立了「專案組」,市檢察院已經無權過問了。

兩個月後,遼寧省檢察院也告訴家屬:案子歸「專案組」了,驗傷結果不在省裏,上哪兒找也沒用,中央610直接操控此事。

在7月1日檢察院的人來醫院調查後,瀋陽市610、市政法委等部門當天馬上也來人,7月1日、2日,市政法委的人頻繁前來,7月2日一天就來了三次。

這種頻繁到場的「積極」反應,是要全面阻止司法程序的進行。

(3)「專案組」成員頻繁到場 政法委領導揭黑痂

在市檢察院7月1日上午來做調查時,「專案組」成員王惠(女,市政法委的)、劉革(女,從瀋陽市瀋河區檢察院公訴科抽調到「專案組」的)就趕來了解情況。

當日下午,王惠等4人再次來到病房,對我說有人向他們反映了我的情況,並拿出我的申訴書和受傷照片。我問:「誰反映的情況?」他們沒回答,只是說得對我調查覈實做筆錄。筆錄由劉革記錄,一名男子提問。

在做筆錄過程中,我提到此次二大隊共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電棍電擊時,他們不往筆錄上寫,那名男子單獨記在一個小本上。這些人對龍山警察違法的事實不想多聽,而是一再問我:「照片在哪拍的,誰拍的,別有心理負擔,你得相信『組織』,會解決你的問題的。」 (2004年8月份我病危期間,家人找到市政法委、市610要求解決問題時,得到的回答卻是「不歸他們管」。)

我說:「誰拍的都是合法的,我沒有什麼負擔,你想的太複雜了。」那人忙說:「是合法的,但照片沒什麼用,說明不了問題,有你這個人在,就是證據。」過後,他小聲自言自語:「不是有戒護嗎?怎麼拍的呢?」(注:「戒護」指看護的警察)

7月2日上午10點,劉革陪同市政法委領導盧靜臣(男)、市610辦公室魏軍(男)來病房,稱「市領導重視此事」。

下午兩點多,劉革、王惠同一中年男子來到病房,說中年男子是政法委的領導,姓李。這名政法委領導問我臉上的傷痛不痛,伸手在我臉上結痂處到處按,並快速揭斷一塊黑痂,因結痂上有紗布纖維,揭斷的那塊結痂沒掉下來。當護理我的家人制止他不應該這麼做時,三人匆匆離去。

當天晚上7、8點鐘,劉革、王惠等四人又來到醫院,要給我姐姐做筆錄,姐姐拒絕了,他們顯露出很不高興,還說他們「專案組」很忙、調查時間排得滿等等。因姐姐仍然拒絕做筆錄,他們之後離去了。

(4)申訴被中斷 罪犯逍遙法外

7月2日下午,瀋陽市司法局副局長張憲生和李榮琛、史英俊、姜曉兵,龍山教養院二大隊大隊長王靜慧、衛生科科長張曉秋及衛生局的工作人員田野,先後來到醫院在一起「商談」。

有兩個穿便裝的陌生男子來到病房,不打招呼直接在床前觀察我,家人問這兩人是哪裏的,他們匆忙的一邊往外走一邊說「醫院的」。

家人後來曾到檢察院去諮詢,工作人員說,在辦案期間,龍山教養院和司法局作爲被申訴對象,有關人員不應該到醫院來。

家人繼續向省裏申訴,遼寧省檢察院監所檢察處負責人第一次表現熱情,說:「別以爲衙門口,門難進、臉難看,我們會嚴懲違法之人」。還說下午省裏來人開會,已經將我的臉部受傷照片複製多份,大家一起研究,兩個月後會有結果。

當再去問時他就開始推託。家人要驗傷報告,他說不給家屬,只能告訴結果。當被問及我的臉是否鑑定爲電棍傷時,他不直接表態。家人隨後問:「龍山教養院給瀋陽市司法局打的報告是假的,對吧?」他同意了。

後來得到的就是前文提到的答覆:案子歸「專案組」了,驗傷結果不在省裏,上哪兒找也沒用,中央610直接操控此事。

我受到如此嚴重的迫害,有關執法部門卻沒有一句公正的說法,司法程序又被阻礙,無法進行。

至今迫害我的直接責任人唐玉寶、姜兆華、李鳳石、王靜慧等不法警察仍逍遙法外,而瀋陽市司法局副局長張憲生2004年8月對我家人表示:「到目前爲止,沒發現龍山教養院對高蓉蓉有什麼不好的行爲。」

十二、江氏「滅絕政策」在我身上實施

江澤民制定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垮、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在我身上都實施了。

名譽上搞垮:我被酷刑毀容後,瀋陽龍山教養院對市司法局打假報告,說我是畏罪潛逃、自傷自殘,說我的傷是自己造成的,詆譭我的名譽。本來單位一直對我印象很好,單位到公安醫院看我時,在沒見到我的情況下輕信了警察的謊言,對我和我的家人產生誤解。

經濟上截斷:從1999年5月到2001年4、5月近兩年的時間,單位只給我開過幾個月的部分工資。從2003年6月被抓至今,工資全部停發。我數次被抓還被剋扣各種名目的費用。

肉體上消滅:我所遭受的奴工、體罰、毆打、酷刑毀容,以及被毀容後病危時有關部門也不放人等事實,都是「肉體消滅」的表現。

*   *   *   *   *

我的遭遇只是千千萬萬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事實中的冰山一角,更多被掩蓋的迫害至今無法被世人所知。在中國大陸邪惡的勞教所、監獄、看守所、洗腦班、精神病院,酷刑和虐殺時時都在發生。

從鎮壓的開始,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就根本沒講過法律,相反,法輪功學員被剝奪了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諸多合法權益,失去了上訪、信仰、言論、人身等自由,至少一千多人被迫害得失去生命,被監禁、酷刑折磨、精神摧殘者不計其數。

這場浩劫給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帶來的巨大傷害,非語言文字所能表達。對「真善忍」的迫害,是對人類善良本性最殘酷的踐踏、對人間正義和法律尊嚴的蹂躪和摧殘,每一個良知尚存的生命,都有責任爲公義和道德在世間的屹立長存而發出正義的聲音。

我懇請全世界的正義機構和個人,關注發生在中國的對法輪功的迫害,幫助制止酷刑和虐殺,將迫害法輪功的罪犯繩之以法,還公義於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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