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女植物人泰莉-施亞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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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德勒夫婦的發言人奧唐納(Paul O'Donnell)表示,泰莉死時安祥,父母以禱告的方式爲她送別。
就在泰莉不治的前一天,辛德勒夫婦爲她爭取插回餵食管的法律行動,在聯邦第十一巡迴上訴法庭再度受到挫折,而聯邦最高法院則是再一次拒絕介入,駁回爲拔管案舉行緊急聽證會。
泰莉是於一九九零年因爲體內鉀濃度失衡,引發心臟病,造成心臟暫時停止跳動和大腦供氧中斷,而成爲植物人。她過去十五年來一直在佛州潘內拉斯公園市的安養院療養,但是始終不見起色。
經過調查,有三分之二受訪者傾向拔除泰莉賴以維生的餵食管。
中央社佛羅里達州潘拉斯帕克市報導說,本月十八日拔除她賴以維生的餵食管後,至今已經過了兩週。今天泰莉在醫院去世,享年41歲,實際上她在無知覺的情況下已經度過了十五年。
上個星期,泰莉的問題成了美國最大的最重要的事情,使美國參衆兩院和總統、州長都介入了,但最終法院還是遵重泰莉丈夫的要求。
聖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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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社3月29日的佛州報導探討了這個問題,說明泰莉此案的關注焦點不僅是她的生死。
由大紀元記者李紫林3月31日編譯報導的新聞說,一些基督教保守人士和其他想延長泰莉. 施亞沃(Terri Schiavo)生命的人不明白爲何是她的丈夫來決定她的命運。其實,配偶作爲最親近的親屬和決策者,這在民事法和聖經律法中都有深深的根源。
杜克大學(Duke University)公共法律系系主任薛諾德(Christopher Schroeder)說,「保守的基督教徒持此觀點,這就奇怪了。你能找到聖經經文說,你一旦結婚,就只有婚姻算數,父母不再作主。」
看來即使是保守的基督教徒現在也不看聖經了,或者是僅挑揀着某些章節去看,否則怎麼可能連聖經上的話都不記得了呢?
泰莉的父母瑪麗和鮑伯.辛德拉(Bob and Mary Schindler)說,他們的女兒是羅馬天主教徒,在1990年遭受嚴重的大腦損傷後,她是會想要維持生命的。但是法庭接受了泰莉的丈夫邁克.施亞沃(Michael Schiavo)的證詞。邁克說他太太曾表示不願以人工手段維持生命。
在佛羅里達大學講授醫學法和生物道德的研究員諾拉(Barbara Noah)說,「法庭沒有問邁克,「你想怎麼辦?」他們問他,「你覺得泰莉會希望你怎麼做?」」
作爲丈夫,邁克能對她的治療做所有的決定。法庭不但允許他在3月18日拔掉進食管,而且讓他決定,她的墓地位置,甚至是否允許她的父母參加葬禮。
這對於現代人來說簡直是不可思議的。現代人的婚姻就象一件衣服,隨手可以穿脫,尤其是中共的幹部們。
柏克萊加州大學婚姻法專家凱(Herma Hill Kay)說,給配偶以決定權的做法可追溯到英國普通法(English common law),那時,女子結婚後基本上就不再被視一個獨立的人了。當然,現在的法律允許配偶一方對另一方的事務作決斷,是性別中性的。
凱說,「婚姻被視爲一個由具有合法結婚能力的人簽署的兩相情願的契約。它屏棄其它所有約束,只矢忠於另一方,就像在絕大多數婚禮上所說的那樣。」
中共的典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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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行動指南「三個代表」江澤民是不遵守神的旨意的,他專門連合別人的老婆,一直霸佔到連「偉哥」都不奏效的時候,共產黨不但共人家的產,而且還共人家的妻。所以神是要滅掉中共的。
諾拉說,泰莉有權留下書面指示,讓他人決定她的醫護,此人將比她的丈夫有優先權。在沒有書面指示時,在假設配偶與該無行爲能力者同住並最熟悉病人最近的想法的情況下,配偶通常比父母有優先權。
在泰莉一案中,在泰莉病倒前,夫妻已結婚近六年。
也許,這一案子的發生就是在啓發人們去回顧聖經經文,督促人們去遵照神的旨意做,而具體的案子本身如何發展倒不是必須關注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