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爲法輪功學員將傳票送達被告陳紹基時的場景。
據明慧記者欣宇報道,新聞發佈會上紐省法輪功發言人約翰•戴樂(John Deller)表示廣東省是中國迫害法輪功的嚴重省份之一。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零日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曾任中共廣東省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等數職的陳紹基積極參與了這場迫害,在其職權範圍內籌劃、唆使、命令、煽動司法人員及民衆仇恨法輪功,並命令或監督、操控、協助和教唆公安人員加強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洗腦轉化和打擊,令廣東地區的法輪功學員處在嚴重的迫害之中。截至二零零五年十月,被證實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達六十四名,居全國第八位,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手段殘酷,情節極其嚴重。陳紹基在任職期間直接領導「六一零」辦公室,指使及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對發生在廣東省的無數反人類罪行負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
起訴陳紹基的法輪功學員之一、現年七十八歲的李副英因爲修煉法輪功在廣州曾被非法關押兩次,她的女兒顏海玉,因爲信仰真善忍,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就被非法判了兩年勞教,關押在廣州槎頭女子勞教所遭受肉體和精神的折磨,每天被迫工作長達十二個小時。在顏海玉所謂兩年勞教期滿後,因爲不放棄信仰,又再次被綁架到槎頭廣州市法制學校洗腦班,與三十個不肯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一起被關押在一個不到十五平方米的房間裏,二十四小時才能放風一次(被押着出屋溜一圈),關押期間用各種酷刑、流氓式的精神強姦等卑鄙手段來轉化顏海玉,令顏海玉的精神、人格受到了極大的創傷。李副英女士表示, 「陳紹基當時就是迫害法輪功的廣東省六一零的頭子,這次他率團來澳,正是將他繩之以法的好時機,因此我要將他告上法庭。」
起訴陳紹基的原告之一李副英。
另一名原告法輪功學員謝焱表示自己曾經因爲派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中共非法關押在勞教所兩年零三個月,期間遭受許多殘酷的折磨。跟她關押在一起的一個懷孕三個月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而且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反人類罪行,令人髮指,需要國際社會更多的關注。她只是國內千千萬萬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之一,她有幸被營救到海外,而在廣東省內現在還有很多的法輪功學員正在遭受着殘酷迫害,所以自己就是要運用西方民主社會的法律手段,將陳紹基這些積極忠實執行迫害法輪功政策的官員告上法庭,讓他們受到法律制裁。
據悉,除本案的二位原告之外,還有多位澳洲居民及家屬因爲修煉法輪功在廣東省遭受到迫害,包括:澳洲公民戴志珍的先生二零零一年被迫害致死;澳洲公民章翠英二零零零年被非法關押在當地的拘留所八個月遭受非人的迫害;澳大利亞公民麗沙•梁的妹妹唐乙文在廣州槎頭女子勞教所關押折磨兩年後雙腿被毆打致殘;澳大利亞公民張曉剛的姐姐張阿蓮被多次拘捕,先後關押在廣州南洲看守所、槎頭女子勞教所等地遭受折磨,身體變的很虛弱……
起訴陳紹基的原告之一謝焱。
據悉陳紹基是中共廣東省省長黃華華、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之後的第三名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在海外遭起訴的廣東省高官。據介紹,中共高官在海外被迅速定位、起訴,與「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全球監視追蹤系統」有關。該系統對每日披露的迫害法輪功案件進行重點追查,定期公佈調查報告,將涉案責任人列入全球監視追蹤名單,以確保其一旦離開中國大陸就將面臨法律訴訟。「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大量證據顯示廣東省是中國大陸法輪功遭受迫害嚴重的省份之一,於是在二零零四年二月發出了追查通告,將廣東省省委、省政府黃華華、陳紹基等在迫害中涉嫌犯有嚴重罪行的主要責任人列入了被追查對象的名單,並追蹤監視其行蹤,以對其定位採取法律行動。
約翰·戴勒表示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全球法輪大法學會發布公告,從即日起,各省市的主要官員及中共頭目如再有參與或繼續迫害法輪功者,從事新的犯罪行爲,一旦其離開中國大陸,將受到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原告的刑事起訴和民事控告,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尋求經濟賠償。以前犯過罪的中共官員,如想改過,可在安全的情況下將保證書和悔過書轉交明慧網或各地法輪大法學會存檔。決心改過的,可暫不追查,以觀後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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