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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關於中共活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調查報告全文(一)
下載《關於調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 英文原件(723KB,PDF文件) 關於調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一) 目錄 A. 導言 A.導言 赴中國大陸全面調查法輪功受迫害真相委員會(以下簡稱「調查真相委員會」)於2006年5月24日來函要求我們幫助調查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構和僱員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並殺害當事人的指控。調查真相委員會系在華盛頓DC註冊的一非政府組織,並在渥太華設有分部。這封信被作爲一個附件列入了這份報告。包括我們兩人在內,很多中國之友都很關注這些指控。鑑於這些指控的嚴重性和我們對世界各地人權的責任,我們接受了這份要求。 大衛•麥塔斯是溫尼伯格市獨立營業的一名移民、避難和國際人權律師。他以作家、演講人和多個人權非政府組織成員的身份積極促進社會對人權的尊重。 大衛•喬高是前國會議員和外交部亞太司前司長。在成爲一名國會議員之前,他曾是一名檢察官。這兩位報告作者的簡歷都作爲附件列入了本報告。 B. 工作方法 我們的調查是完全獨立的,與調查真相委員會、法輪大法協會、其它任何組織或政府無關。我們曾尋求到中國進行調查,但是沒有成功。但是如果能接觸證人和相關機構,我們仍願意前往中國展開第二階段的調查。我們採訪了多名相關人士,他們的信息作爲一個附件列入了本報告。同時,我們閱讀了大量得到的相關信息。沒有任何人爲此報告向我們支付酬金,相反,我們志願從事這份有意義的工作。 C. 指控 指控稱法輪功學員是遍及全中國的活體摘取器官暴行的受害者。這項指控指出強行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行爲在很多地方大量存在,而且是按照一個系統性的政策在執行。 器官摘取是器官移植的一步。器官摘取的目的是提供器官移植所需要的器官。器官移植手術不一定要在器官摘取地方進行。事實上,這兩個地方往往是不同的,摘取的器官被運往另外地點進行移植。 這個指控進一步指出器官摘取是在法輪功學員氣息尚在的情況下進行的。這些學員在器官摘取過程中或是在手術稍後被殺害。這些手術實質是一種謀殺。 最後,我們被告知這些被殺害的法輪功學員都被火化了。沒有任何屍身能供檢查之用以鑑定移植器官的來源。 在21 世紀的今天,個人生命的價值終於開始得到更廣泛的尊重,而這樣的暴行竟在一個政府的指揮下進行着,這實在是最令人擔憂的。因此,當最早的證人之一,一位非法輪功女士在調查過程中會見了我們並告訴我們:她的外科醫生丈夫曾告訴她,在中國的東北,他在2003年10月前的兩年期間(之後他拒絕再進行這樣的手術)親自摘取了一共大約2000名被麻醉了的法輪功學員的眼角膜。我們被震驚了。之後我們的所聞所見幾乎都是同等的令人不安。這些在報告中都有論述。 D.取證的難度 這些指控其本身性質決定了它們既難證實又難否認。證明任何指控的最好的證據就是親眼目擊。但是對於這項罪行,獲得目擊證人是很難的。 如果器官摘取確有發生,那麼在場的人不是罪犯就是受害者,而沒有旁觀者。因爲據稱受害者都被殺害併火化了,屍身已無處可尋,更談不上驗屍。沒有幸存者來講述他們經歷的暴行。那些罪犯不大可能認罪,如果有,他們面對的那將是反人類罪。儘管如此,雖然我們沒有拿到完全的坦白證詞,但是通過調查人員的電話調查,我們收集到出乎意外多的[對罪行的]承認。 如果這種罪行發生了,那麼犯罪現場不會留下任何痕跡。一旦器官摘取結束,手術室又同其它沒有使用的手術室一樣了。 中共對人權問題報道的高壓控制使對這些指控的評估非常困難。非常遺憾的是,中共壓制人權記者和人權衛士。在中國不存在言論自由。那些從中國內部報道侵犯人權事件的人士往往被關入監獄,有的還被以泄露國家機密罪名被起訴。在這種情況下,非政府人權組織對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指控的沉默不能說明任何問題。 中共不準國際紅十字會或其它任何關注在押人員人權的機構訪問關在中國監獄的囚犯。這一現實也使我們失去了一個可能獲得證據的渠道。 中國沒有信息法律。根本不可能從中共政權獲得關於器官移植的基本信息:多少器官移植案例、器官來源、器官移植費用和這些收入是如何被使用的。 爲了完成這份報告,我們曾試圖訪問中國。但是我們的努力毫無結果。我們致函中共大使館要求面談討論入境事宜。我們的這封信被作爲一個附件引入本報告。我們的面談被接受了。但是,會見大衛•喬高的人只是一味的否認這些指控,而對安排我們的訪問毫無興趣。 E. 取證的方法 爲了判斷這些指控是否屬實,我們不得不參照多個證據來決定是否這些證據能構成一個完整的畫面。這些證據中的任何一個都不能獨立的否認或確認這些指控。但是,當綜合考慮時,它們描繪了一個完整的畫面。 我們檢查的很多證據都不能構成支持這些指控的鐵證。但是如果他們不存在或許就能否認這些指控。雖然單個證據或許不能證明這些指控屬實,這些證據結合在一起,特別是考慮到證據是如此之多,表明這些指控是可信的。因爲我們能找到的可能否認指控的證據和因素都不能推翻這些指控,所以這些指控屬實的可能性就非常大。 證據可以是歸納性的也可以是推論性的。刑事調查通常是推論性的,將許多小證據縫合成一個一致的整體。我們的調查面臨的種種限制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推論方法的使用。儘管如此,我們有一些使我們得以推理演繹在中國曾發生的事情的資料,那就是調查人員的電話調查。 我們還運用了歸納推理,既向前又向後推。比如:如果這些指控是假的,我們如何能知道它們是假的?如果這些指控是真的,有哪些事實是同這些指控一致的?如果這些指控屬實,什麼能說明這些指控的實際情況呢?回答這樣的問題幫助我們得出最終的結論。 F. 證據和反證 我們的調查考慮了所有可以得到的和可能得到的證據及反證。有些證據線索最終沒有引向任何結果。儘管如此,我們還是盡力跟蹤調查這些線索。 1)想象的威脅 在1990年代後期,中共將法輪功視爲其在意識形態領域壟斷地位的威脅。這個「想象的威脅」不能證明這些指控屬實。但是,如果中共沒有將法輪功視爲一個威脅,這些指控的真實性就會打折扣。 法輪功由李洪志先生在1992年5月在東北創立。這是一個古老的修煉方法,有時被叫做中國瑜珈,被認爲能促進身心健康。各種氣功功法在中共於1949年攫取政權後都受到了壓制。但是,這種壓制氣氛在1980年代有所緩和。 法輪功只是近年來由李先生髮展起來的,並帶有儒家、佛家和道家的成份。此功法教導人們通過打坐入靜和鍛鍊來改進身心健康。這項運動是非政治性的,修煉者遵循和提倡真、善、忍並且超越了民族和文化的障礙。暴力和法輪功修煉者是水火不容的。李先生將法輪功註冊在政府的氣功研究協會里,到90年代中期據說已有6千萬人修煉法輪功。中國政府的國家體委估計在1999年有7千萬法輪功修煉者。 根據2004年耶魯大學出版的瑪莉亞張(Maria Hsia Chang)所著的「法輪功」所述:「據報道,雖然法輪功成員裏有老人、學生和農民,但中年人和中產階級是他們的主體。他們來自於社會的各個階層:教師、醫生、軍人、共黨官員,駐外外交人員和其他政府官員。更有甚者,據說中共高層領導的配偶和家人也有是李大師的學員,其中包括國家主席江,朱鎔基總理及其它國務委員會官員的配偶和家人。」 法輪功是中國80年代後毛時期信仰真空和黨放鬆了精神控制所呈現的宗教活動大爆炸的一部份。法輪功受歡迎的一個原因是他把現代科學和中國傳統結合起來的承諾和努力。 在1999年7月被鎮壓之前,在許許多多的城市裏,法輪功學員定期的聚集在一起煉功。正如瑪莉亞張在書中提到,光北京一地就有2000個煉功點。朱鎔基總理樂於看到法輪功的壯大,因爲法輪功給社會帶來了正面的效益,減少了煉功者的醫藥費用,因爲他們通常都很健康。…… 江和法輪功的個人衝突從1996年就開始了,張和其他觀察家們得出這樣的結論。當時李先生的著作《轉法輪》已在全國賣出近一百萬冊了。民衆對法輪功的喜愛已經使包括江在內的神經質的中共領導人開始警覺,害怕他們政治上對抗政府。政府禁止出版《中國法輪功》及其它書籍。張提到:「感覺到他和法輪功受到歧視,而且據報道在政府的脅迫下,李先生於1998年初來到美國,取得了美國的永久居民身份。」 非暴力階段的鎮壓活動一直到1998年的5月,一個在政府電視臺的被採訪的人稱法輪功是迷信。根據張的研究,這項指控造成了數百從共產黨政府和軍隊退休的法輪功學員向江上書,要求煉功合法化,但是沒有成功。後來黨在一本雜誌(青少年科技)上發表了一篇文章,指控法輪功是迷信危害健康,因爲法輪功學員得重病拒絕接受傳統治療。這一指控引發了大量法輪功學員在雜誌編輯辦公室外的和平示威。當警察抓捕並毆打學員,一輪在北京首都的抗議出臺了。 1999 年4月25日,10000至16000普通的中國公民從凌晨到深夜聚集在紫禁城旁的中共首腦機關所在的中南海外,參加者包括知識份子、政府幹部和黨員。抗議是無聲的,沒有標語,沒有一個政治口號,沒有喊出不滿的聲音。張寫道:「在示威的這一天,江坐在高級轎車裏繞着中南海轉了一圈,透過單向玻璃窗看着外面。那天夜裏,很清楚被示威震動了,他給政治局成員寫了一封信,向他們保證「馬克思主義可以戰勝法輪功」。共產黨半個世紀的獨裁統治在他的眼裏一下處在危險之中。 蒙特利爾大學東亞研究中心主任及中國現代史專家David Ownby博士,在一篇5年前寫給加拿大國際事務學院的論文中,坦率的描述了在2001年中及之前發生的事。David Ownby博士寫道: 雖然中共領導[江澤民]指控法輪功爲邪教,Ownby博士注意到:「他們在加拿大和美國的修煉沒有一點讓人看到有人們通常認爲的邪教因素。中共政權對法輪功的邪教指控不能令人信服,除非中共政權允許第三者到中國去證實他們的指控。中共實質上是懼怕法輪功有大規模調動學員的能力。 2) 迫害政策 如果摘取法輪功修煉人的器官在中國是一個普遍現象的話,人們也許認爲政府某些方針政策在起作用。其實不然,在中國製定政策的保密程度使我們無法知道這類政策是否存在。然而,我們確切知道的是對法輪功的迫害是真實存在的,有官方政策。 在這個報告後面,我們附了一些由中共政權和中共制定的強硬政策條文,指明迫害法輪功,包括肉體迫害,是中共政權和中共制定的,這些條文政策和我們聽到的指控是相吻合的。 據當時北京市政計劃辦公室的副主任李百根說,1999年610辦公室的三個負責人召集了3000政府官員在人民大會堂開會,討論鎮壓法輪功,然而進展不順利。北京周圍的上訪人員不斷。610辦公室的頭目李嵐清,口頭傳達了政府對法輪功的新政策,「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看來從那次會議以後,被警察迫害死的法輪功學員就被說成是自殺了。 加拿大的法輪功學員告訴我們,在中國不同的地方都有政府執法人員威脅法輪功學員說,「打死法輪功學員算自殺,屍體直接火化」。 3) 煽動仇恨 在中國法輪功學員在語言和行動上都受到了人性的剝奪。政府制定出方針政策進行大規模的煽動,由此爲鎮壓尋找理由,脅迫人們加入鎮壓行列,打擊任何可能的反抗。對這個羣體使用的語言,已經成爲對一個羣體進行大規模人性迫害的標誌和預兆。 根據人權組織大赦國際的消息來源,中共政權採取三種策略試圖擊垮法輪功:對拒絕放棄信仰者實行暴力手段制裁;用對所有法輪功修煉者進行強制「洗腦」的方式迫使他們放棄和背叛法輪功,並且大量使用媒體喉舌造勢的方式煽動民意仇視法輪功。 最典型的媒體造勢發生在2001年1月23日,政府宣稱有五個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廣場進行自焚,五人中包括一名12歲的女孩和她的母親。事件發生後,政府喉舌部門在全國範圍反覆播放小女孩灼燒過的身體的可怕的圖象以及抹黑詆譭法輪功的材料,刻意導向民意。人們在相當程度上懷疑這整個事件是由中共政權導演的。 仇恨煽情雖然不足以構成具體的迫害,但它卻足以促成任何甚至所有最壞的迫害方式。 如果沒有這類怨恨的宣傳,難以想象我們目前聽到的這些指控的真實性,事實上在這類仇恨的煽動下,就會促成人們參與反對法輪功的行爲 -- 摘取他們的器官而使他們被殺害身亡 -- 甚至不認爲有什麼不妥。 4) 大規模逮捕 儘管媒體極力造勢,每天仍然有數百至數千的法輪功修煉者到北京上訪和打標語橫幅,呼籲給予他們合法煉功的權利。目前定居澳洲的作家曾錚當時住在北京,她通過特殊渠道獲取的機密文件使她確信,到2001年4月底爲止,被抓捕的法輪功修煉者已經達到八十三萬之多。 如果說大批的法輪功學員被任意無理祕密拘留不足以證實這個指控,或反過來說,如果這一大羣人沒有被拘留正好破壞了這個指控。那麼,當一個龐大的人羣,成爲一個政府任意行使它的狂妄和權力的目標,而他們卻沒有任何形式的權益保障的選擇時,就恰恰提供了一個潛在的強迫性的器官摘取的源泉。 5) 鎮壓 對法輪功的鎮壓包括一支由江澤民建立的特種部隊610辦公室,610辦公室在每個省、市、縣、大學,政府部門和政府擁有的企業爲鎮壓打前鋒。江對610辦公室的命令是「根除」法輪功。這包括在1999年的夏天將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關進監獄和勞教所。根據美國國務院2005年關於中國的國家報告,中共警察管理着數百個拘留中心,有340個「勞動再教育」中心就能關押30萬人。報告也表明在被關押期間死亡的法輪功學員的人數估計有幾百到幾千人。 聯合國關於酷刑的特別調查員在最近的報告中注意到: 「自 2000年以來,特別調查員和他的前任已經就314個酷刑案件向中國的政府報告。這些案件代表1,160人。」並且「除這個數字外,值得注意的是,一個 2003年收到的案件(E/CN.4/2003/68/Add.1 para. 301)詳述了數千法輪功學員受到虐待和酷刑。」 此外,報告表明有66%的酷刑和虐待的受害者是法輪功學員,其他的受害者包括維吾爾人(11%),性工作者(8%),西藏人(6%),維權人士(5%),政治異議人士(2%),以及其他人(感染艾滋病者和宗教團體的成員佔2%)。 1999 年及在以後的時間裏,所有的地方政府都被賦予了無限的權力以貫徹北京的命令。這包括後來導演的許多鬧劇以使中國的民衆相信法輪功學員自焚,殺死、傷害家庭成員,以及拒絕醫療等。隨着時間的推移,這一欺騙活動起到了一定的效果,許多中國人明顯的接受了中共對法輪功的觀點。只是在1999以後,全國人大才通過了針對法輪功的新的法律,企圖使其非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徑合法化。 兩年後(2001年8月5日),華盛頓郵報北京局發出的一個故事描述了610辦公室和其它中共政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嚴重程度: 「在北京西部的一個警察局中,歐陽被脫光衣服審訊了五個小時。他說,『如果我回答不對,也就是說我不說『是』,他們就用電棍電擊我」。然後他被投入北京西郊的勞改營。在那裏,獄卒讓他面壁而立。如果他動一動,他們就電擊他。如果他因體力不支而倒地,他們也電擊他……。」 「他被帶到一羣被關押的法輪功修煉者面前,並在攝像機前再次聲明放棄他的信仰。歐陽離開監獄進了洗腦班。經過連續20天、每天16小時的反駁法輪功後,他『畢業』了。他說,『無論當時還是現在,我受到的壓力都是難以置信的,在過去的兩年裏,我看到了人所能做出的最醜惡的事情。我們真的是地球上最惡的動物。』」 Ownby博士注意到人權組織「一致譴責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世界上的許多政府,包括加拿大政府已經表達他們的關注。」他引述大赦國際2000年報告說,自從1999年7月鎮壓開始以來,已有77名法輪功學員死於關押期間,或是死於釋放後不久。」 6) 未透露姓名及失蹤的 雖然在某些方面對法輪功的迫害跟中共普通的鎮壓沒什麼不同,法輪功成了不幸的目標,但對法輪功學員的關押有其獨特的特點。來自全國各地到天安門廣場請願和抗議的法輪功學員被拘捕了。那些透露他們的身份的人會被送回到他們的居住地。他們的家庭也會因他們的法輪功活動被牽連進去,並且被迫勸學員放棄法輪功。他們的公司領導,他們的同事,他們的所在地政府領導也會因這些學員到北京請願和抗議而要承擔後果並受到懲罰。 爲保護他們的家庭和避免在他們所在地人民的「不友善」,許多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拒絕自報姓名。結果是當局無法獲知大量的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的身份。認識他們的人也無法知道他們在哪裏。 雖然拒絕報姓名是爲了保護爲目的,但它也許有反作用。對於一個家庭成員不知道其下落的人,他更容易比知道他下落的人受到傷害。這些人是沒有受到任何保護的羣體,即使是按中國的標準。 這些未透露姓名的羣體受到特別的虐待。他們因某些不爲被囚者所知的原因在中國監獄系統內被移轉來轉去。 這些就是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被摘取的來源嗎?明顯地,僅僅是這羣人的存在不能斷定事情是如此。然而,如果指控是真實的,這羣人的存在爲被摘取器官的來源提供了一個現成的解釋。這羣人可能就消失了,而監獄系統外的人是無法知曉的。關於這羣未透露姓名的羣體的信息請見本報告的附錄。 實際上,有許多失蹤的法輪功學員。本報告的附錄中列出了這些失蹤案件的證據。如果可以找到每一個法輪功學員,那我們面對的指控就是不正確的。但一個人可能因各種各樣的原因失蹤。失蹤是一種人權侵犯,中共應爲此承擔責任。但他們不一定是此例的直接侵犯者。 有充分理由相信中共政權要爲衆多法輪功學員的失蹤負責。那些失蹤案例不能證明那些指控。但是,正如我們考慮的許多其他因素,他們與那些指控是一致的。 7)器官移植的來源 有許多的器官移植沒有辦法確定供體的來源。我們知道有些器官來自被執行死刑的囚犯。只有極少數來自自願捐獻者。但這些來源在總數中存在很大的差額。被執行死刑的囚犯的數量和自願捐獻者的數量與器官移植的數量相差很遠。 被執行死刑的囚犯的數量是不公開的。我們只是從大概估計的數量中着手,並作爲附錄。那些統計數字,如果從全球死刑犯的處決總數來看是巨大的,但與器官移植的總數比相差很遠。 至少有98%用做移植的器官供體來自家庭成員之外。例如中國腎臟器官的捐贈,在1971年和2001年之間,在40,393個移植中,只有227例來自家庭成員的捐贈,佔大約0.6%。由於爲文化的原因,中國人不願意捐贈他們的器官。在中國,還沒有形成捐獻器官的系統。 中共政權只是在去年才承認使用被執行死刑的囚犯器官,雖然這種做法已進行了許多年。沒有任何的屏障可以阻止中共政權販賣「國家的敵人」的器官。 根據大赦國際的紀錄,在1995年和1999年之間被執行死刑的囚犯的平均數量是每年1680人。在2000年和2005年之間是平均每年1616人。這些數字每年都會回彈,但整體平均數字在迫害法輪功的前後是相同的。自迫害法輪功開始後,死刑犯的處決數量無法解釋在中國發生的器官移植數量的增長。 根據公開的報告,1999年之前在中國總共進行了大約30,000個器官移植,在1994年到1999年的6年中,大約進行了18,500個器官移植。中國醫療器官移植協會副會長石秉義教授(bingyi Shi)說2005年以前進行了90,000個器官移植,自從迫害法輪功開始後的2000年至2005年,進行了60,000個器官移植。 其它可確定的器官移植的來源是極其少的,這些是家庭成員的捐贈和腦死者。2005年,存活的腎臟移植佔全國總移植的0.5%。到2006年3月止,所有這些年來整個中國的腦死捐款者只有9個。近年來沒有跡象顯示此類人數有所增加。推測起來,在1994年到1999年的6年中進行的有確定器官的來源的18, 500個器官移植,在2000年至2005年的6年中會產生同等量的器官移植數量。這意味着2000年至2005年這6年間進行的41,500個器官移植,無法解釋這些供體源自何處。 這41,500個移植手術的器官來自何處?從法輪功學員身上摘取器官的指控回答了這個疑問。 這類數字上的差額不能確定從法輪功學員身上摘取器官的指控是真實的。但相反的,如果所有器官移植的來源有一個充分的解釋,那麼指控就有誤。如果所有器官移植的來源可以追蹤到自願的捐贈人或被執行死刑的囚犯,那麼對法輪功的指控將被反駁。但這樣追蹤是不可能的。 對中共處決死刑犯的估計數字通常比公佈的數字要高很多。因爲沒有中共官方對處決死刑犯的全面統計報告,所以總數只能憑估計的。 一個用來估計處決人數的方法是移植手術的數量。因爲知道至少有一些器官移植是來自被執行死刑的囚犯,而且家庭成員的捐獻很少,有些分析人士從施行的器官移植的數量推論出被處死的人數增加了。 這個推論是沒有說服力的。你不可能從器官移植手術的數量來估計被處死的人數,除非被處死的人是器官移植的唯一來源。然而,法輪功學員是另一個聲稱的器官來源。只從施行的器官移植的數量推論出被處死的人數,就下結論說那些法輪功學員不是器官的來源之一,這是不可能的。 1999 年之前,看來在全中國只有22個肝臟移植中心,而到2006年4月中,中國已經有500家裝備齊全的移植中心,1998年整個中國的肝臟移植手術共有 135例,而僅2005年一年中,就有超過4000例肝臟移植手術。腎臟移植更明顯(1998年3,596例移植,2005年進行了10,000例移植)。 中國器官移植數量的增長與對法輪功的迫害的加劇是同步的。這些同步的增長不能證明指控。但他們與指控是一致的。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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