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臺北時報英文版11月2日以頭版頭條發表題爲「法輪功的抵抗」(Falun Gong fights back)一文。文中報導,臺灣五名法輪功學員9月向香港法院上訴香港入境處涉嫌歧視法輪功,儘管法輪功在香港合法,但他們在「敏感」時期訪問香港時,卻遭到入境處的粗暴對待,並被強行遣送回臺灣。法院要求入境處提供這五人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證據。

該文發表時值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訪問臺灣的前一天,文章刊登的有關中共當局施壓港府阻止法輪功學員入境一案,再次引起各界對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關注。

文章報導,自2002年以來,臺灣人權律師朱婉琪在所謂的「敏感」時期已四次被禁止進入香港。如同其他那些被移民官員拉到一邊送上飛機回臺灣的法輪功學員一樣,每次朱都持着有效的香港旅行證件。她沒有得到任何解釋,爲何香港在她旅行之前頒發簽證給她,卻在到達香港國際機場後要她回家。有一次,她說,機場的警察甚至把她綁上擔架送上回程的航班。

命令來自中南海




臺灣人權律師朱婉琪。

朱女士向臺北時報記者顯示了在香港國際機場用手機拍攝的照片,其中六名身着深藍色制服的男女官員陪同一付擔架,擔架上的人裹在毯子裏並綁有兩個厚厚的帶子。一位女官員彎着身,兩名警官帶着通過機場候機樓。

朱女士在談到被機場警察包裹在一條毛毯裏,綁在擔架上的事件時說,當時「他們將我捆綁,甚至綁得很緊」,她被推上一架飛往臺灣的班機上。朱回憶說:「我說,『你們怎麼可以這樣對待我?』,我站在你們這邊,反對23條以保護你們的權利」。朱女士積極參與阻止執行23條立法的抗爭。這項一旦通過將嚴重打擊香港的結社和宗教自由的法案,在2003年曾引發大規模的街頭抗議。

據朱女士說,一名女移民官邊哭泣着走開邊說:「這個命令來自中南海」。

朱女士表示,法輪功學員並不具攻擊性,也完全能夠步行到登機口。她懷疑這種做法是在故意貶低法輪功學員。

雖然朱女士對案子結果並不樂觀,但她認爲重要的是曝光這個事件。她說:「我們希望人們知道」,「我們前來參加合法活動的無辜民衆。我們希望法院主持公道,不僅爲臺灣,也爲香港。」

當爲了這場訴訟案,朱女士9月準備再次前往香港法院時。記者問她是否很緊張,她可能再次被移民官阻止入境。「不,」她笑着說:「當我握有一張法院授權我來聽證的通知時,他們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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