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栏目 › 要闻 | 灾祸 › 文章: | |
请余秋雨将“含泪劝告”调转一个方向(图)
如果以上四条果然是故意诬陷,那么这些诬陷绝不是由死难学生家长要求查清事情真相所造成的。相反,只有查清事情真相,才能真正平息那些或者诬陷或者误解的言论。在学生家长和余秋雨之间,肯定是学生家长的愿望和行为更加有利于维护国家形象。 死难学生家长是在什么情况下“情绪激烈”的?据《南方周末》2008年5月29日报导,聚源中学周边的建筑物全都没有倒塌,只有学校的教学楼倒塌了。这种对比发人深省。该报进一步介绍说,在聚源中学倒塌校舍的废墟现场,一些残砖上的水泥可随意敲掉,预制板中的拉丝极细。这曾让前来救援的国家地震救援队的队员难抑愤怒:“混凝土里全是铁丝,根本不是什么钢筋!” 更有甚者,在新建小学废墟现场,南方周末记者看到的现象更加令人震惊。“有部分折断的水泥预制板里,居然无一根钢筋和铁丝!”——连铁丝都没有。 在谈到聚源中学倒塌校舍的考察结论时,建设部抗震救灾专家组成员、同济大学教授陈保胜对南方周末记者说:“聚源中学在选址、建筑的构造、建筑结构体系、施工和材料方面肯定是有问题的。”。面对这样惨不忍睹的局面,建设部专家实在难于无动于衷,他们沉痛地说:“死了那么多孩子,我们的职能部门,我们的规划师、建筑师和结构工程师都应该反思。” 温家宝总理在第一时间考察地震废墟时,面对那么多死难学生的遗体,据说“哭得不成样子”,他一再发出指示:一定要认真调查这些校舍的建筑质量。 可是,若干天之后,四川省教育厅就倒塌校舍问题发表了如下五点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一、这次地震首先是超过了预计强度,学校校舍抗震难以抵御如此强烈的地震。 二、灾情发生在上课期间,集体伤亡人数比较多。 三、学生上课时集中在教室,楼面负荷大,疏散时又集中在楼梯间,这些走廊、楼梯相对来说是建筑比较薄弱的,所以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四、根据四川省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的材料,四川省倒塌的相当多的校舍建筑时间比较长,校舍陈旧落后,这也是导致部分校舍垮塌的重要原因。 五、学校的建筑在抗震方面本身就存在着设计方面的先天性缺陷。 我们很难从中读出专业鉴定的成分,更读不出一点负责任的心态。有人解读说,按照这个说法,就是校舍倒塌有理,学生死亡活该。这种处理实在缺乏对生命的尊重。 面对责任部分如此歪曲事实的结论和如此空洞的处理意见,这些死难学生的家长能不“情绪激烈”吗?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丧子之痛,如果连这样的大痛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这些痛苦者竟然还不会“情绪激烈”,这样的国民岂不是行尸走肉吗?余秋雨愿意自己的同胞全都是这样的行尸走肉吗? 从余秋雨列举的四条反华言论中,我看不出任何一条具有诬陷的性质,更看不出任何一条具有反华性质。退一万步讲,即使那些言论具有反华性质,我们的应对方式也绝不应该是封住死难学生家长的嘴巴,而应该是敦促四川教育厅等有关责任部门本着负责任的精神,按照温家宝总理的指示和死难学生家长的要求,查清事实,给天灾和人祸作出准确的划分,让本来应该承担责任的人或者部门恰如其分地承担责任。俗话说,要想获得他人的尊重,首先必须自重。如果国人都将同胞的生命看作生命,予以应有的尊重,那些余秋雨命名的“反华言论”,还有产生的理由和传播的空间吗? 所以,我想不含泪地劝告余秋雨先生,将您的“含泪劝告”调转一个方向,用那把眼泪劝告责任部门,以真正负责的精神,给倒塌的校舍进行公正的调查和分析,给死难者一个交代,给死难者的父母一个交代,也给公理一个交代。如果全国公民都这样劝告有关责任部门,有关责任部门还会抛出那样不负责任的五点意见吗?海外反华势力还敢无中生有地诬陷中国吗? 我们需要纠正一个很不健康的心态,那就是只要国民向政府反映问题,就是在闹事,只要国民在主张自己的权利,就是跟所谓反华势力穿一条裤子。我们越是以这种错误观念看待国民、处理问题,就越是会做出“不自重”的事情来。我们做的不自重事情越多,就越是给那些所谓反华势力留下土壤和空间。 汶川地震死难学生家长们,忍着巨大的丧子之痛,四处讨说法,这是对他们逝去的孩子负责,也可以说是对社会良知和国家形象的负责。我们无力相助,心怀愧疚才是,哪有权利批评或者劝阻他们?他们的行为值得我们尊重,也逐渐得到了有关责任部门的尊重。国家民政部官员前天(6月5日)向记者表示,教育部门一定会对倒塌校舍进行认真调查分析,给社会提供负责任的说法。这个说法至少给了我们一线希望。 汶川地震之后,并不是三天哀悼日过后就一了百了。一个民族应该从巨大的灾难中学会珍惜生命,学会心胸旷达,学会理解别人的痛苦,学会为他人的痛苦承担应有的责任。这才不会辜负“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古训。 ──转自摩罗博客 *************************************************************** | |
| |
| |
相关文章: | |
近期最受欢迎的文章 : | |
|
Copyright© renminbao.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