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感謝法庭給我最後陳述的機會。

作爲一名三陪女,站在這個「莊嚴」的法庭上我感到羞恥。

我從事過長達5年的賣淫生涯,又給原市委書記韋君梓做過兩年的「二奶」(也可能是三奶、四奶)。

但是,做三陪女決不是我的心願,我之所以走上這條給家人和自己都帶來巨大恥辱的道路,實在是爲生活所迫。

我上有年逾八旬的奶奶,下有年幼無知的弟弟。

奶奶要養老,弟弟要讀書,然而,我和爹孃披星戴月在田裏勞動一年,全年的收穫竟不夠上繳鄉里的稅費、村裏的提留。

一旦不能按時上繳,鄉幹部便來家裏捉雞牽羊拉糧食。

我進城當保姆,卻被主人強姦而無從訴說,從此以後,才破罐子破摔。

請問,作爲一名農家的弱女子,爲了生存,除了我自己的青春,我們──「還能賣什麼」?

韋君梓得了三天感冒,就收到50萬元的「慰問金」,調整了一次縣處級領導班子,又弄到了500萬元。

我如果有機會弄到他十分之一的錢,也決不會走上賣淫生涯!

有羣衆指責我們做三陪女的腐蝕了幹部,傳播了性病,敗壞了社會風氣,我承認這是事實。

然而,在這個世界上,沒有買淫哪裏會有賣淫!沒有買淫男,哪裏會有賣淫女!賣淫市場的火爆,不是我們發動起來的,而是手裏有權兜裏有錢的權貴們搞起來的。

若論危害,買淫對社會的危害更嚴重。

我們賣淫,出賣的是自己的身體,這種資源雖然可貴,但是卻是──「屬於我們自己的」。

而他們──買淫的「錢」是哪裏來的呢?公訴人指控我犯了詐騙罪,我承認,我的確是個騙子。

我連小學還沒有畢業,現在卻有了大學本科的畢業文憑。

但是,在當今社會上持有假文憑的何止萬千!韋君梓初中都沒有上完,不是也成了──「在職研究生」嗎?

在法律面前,「我和他們──平等嗎」?你們罵我無恥,我也承認自己無恥。

但是,我認爲,比我更無恥的是那些像韋君梓一樣大大小小的貪官們!!!

這些人嘴上講的是爲人民服務,暗地裏乾的卻是男盜女娼的罪惡勾當。

韋君梓白天給別人作報告時慷慨激昂,晚上趕到我的住處,卻變着花樣挖空心思蹂躪我。

像他這樣道貌岸然的僞君子,我見多了。

今天在座的人裏,有好幾位便曾是我以前的顧客,──現在卻來審判我!

這時只聽審判長大叫:把被告人給我押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