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中国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近日发表了一篇文章,向外界披露自己被当局绑架期间遭到酷刑折磨。此文发表后,海内外有正义良知的人士感到震惊和愤怒外,现在大家最关心的是他的安危,他现在在哪里?是否正遭受更严重、更残酷的虐待?他的家人是否安全?

据大纪元记者古清儿、古云印采访报导,高智晟这篇“黑夜,黑头套,黑帮绑架”的文章,描述2007年9月份他被秘密警察绑架50多天,遭到生不如死的酷刑折磨,如电击生殖器等非人迫害。当局以此来报复高智晟给美国国会写信揭露中国的人权状况。

就此,记者采访了中国的法律界人士李和平、江天勇、黎雄兵三位律师,他们多次代理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对于高智晟所遭受的酷刑折磨,除表示震惊和愤慨外,他们现在最关心的是高智晟现在在哪里?也许现在他正遭受大家看到的更为残酷的虐待,希望全世界有良知的人都应该关注这件事。

高智晟现在在哪里?谁对他下落不明负责?

2007年9月,高智晟因给美国国会议员写了一封公开信,随后他遭到当局绑架50多天,并遭受酷刑折磨。2009年2月4日他被警察强行从家中带走后下落不明。

北京律师江天勇说:“我关心的是高律师现在在哪里?他把这个东西透露出来了,把这种过程写出来,让外界知道了,现在的遭遇会不会像07年这样,他会不会遭受更严重的虐待,因此我特别担心高律师的遭遇,也许现在正遭受我们看到的更为残酷的虐待,我希望全世界有良知的人都应该关注这件事,应该关注高律师的下落,谁应该对他的下落不明负责?”

对于高智晟现在的处境,北京律师黎雄兵表示,这是他忧虑和关心的,高律师现在在哪里?现在是怎样一种处境?这个都不得而知。

江天勇:这种酷刑是对整个人类的污辱

高智晟这篇文章描述了施暴者用电棍把他打得全身皮肤都变成了紫黑色,用烟熏双眼,它们还电击、竹签插人的生殖器,连续50天的炼狱摧残让他多次昏迷不醒,体无完肤、生不如死。一位中共高级官员看到这惨烈情形后表示“十分震惊”,并一再表示“这绝不代表党和政府的意思”。

江天勇说:“也许很多人看了这篇文章会感到难以置信和震惊,但根据我接受的一些案件以及对高律师为人的了解,这完全是真实的。这种做法在中国存在,可以说是人类进入今天的文明程度,还有这种事实存在,这是对整个人类的污辱。不仅是对这个政府,也是对中国人的一种污辱。”

江天勇谈到,这些人居然对自己的同类这种折磨,那里面透露出这种折磨的心态,完全是扭曲的心态,一个正常人都无法理解,那些人的心态已是病态化了,但事实上它存在着,他相信对待高律师的方式,并非仅仅对付他一个人,还对付其他很多人,将来也会对待其他人。

“这是对人类文明的一种挑战,也是中国人的耻辱,全人类应该反对这样的酷刑而做出自己的努力,我对这种酷刑无比震撼,这些人完全不是人,就像中国有句话说‘禽兽不如’,对折磨者的痛苦中感到快感,这种人是多么可怕。”

江天勇指出,“那些人如果没有人受命,他们绝对不敢这样做,何况这些人做了?却没有受到法律追究,那么这是谁的责任,我想大家心里都明白,就如高律师所说‘我们对人类的丑恶抱着幻想,那是要吃大亏的’我希望全世界的人应该看到这种现象,应该引起大家的反思,如何改变这种遭遇?”

李和平:这种灭绝人性的酷刑必需停止

对于高智晟所遭受的酷刑,北京律师李和平说:“虽然我对中国这种酷刑已经有很多的认识,但看到这种东西仍使我非常震惊,我觉得这种行为是灭绝人性、灭绝人性,是一种被人类所不齿的非常丑恶的现象,我想不出来一种谴责这种行为的词汇,这不光是使中国的执政阶层,也使所有中国人都蒙受羞辱的一种行为。”

“因为它使外界认为整个中国人都向那些凶手一样没有人性,对一个人就这样残酷的虐待,这是一种使所有中国人都丢脸的事情。对任何一个公民的这种酷刑,实际上是对所有公民的一种挑衅,我觉得在中国必需彻底的根除这种灭绝人性的酷刑,这种在人类历史上非常罕见的酷刑,在中国必需停止。”

李和平在2007年9月29日也遭到当局秘密警察绑架和殴打,高智晟则是9月21日被抓。李和平猜测凶手有可能是同一伙人,他曾经为高智晟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照的行政复议担任辩护人,也多次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黎雄兵:这是中华民族天良的丧失

黎雄兵表示,高律师受到残酷的虐待,遭受酷刑,远远不仅是违反法律的问题了,已经逼迫到人类道德的底线,逼迫人类存在这个社会上的价值,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对这种暴行的谴责,如果中华民族让这个暴行在公民身上发生的话,这是中华民族天良的丧失。

他说:“我看完文章后,非常难过的感觉很久、很久都在心头,非常悲哀。我感到非常愤怒和触目惊心,是谁在用这么丧尽天良的残忍手段对待一个公民?我希望各方人士和有关方面,进行深入的调查,坚决制止这种暴行的存在和发生,绝不允许让暴行出现。”

高智晟长期为中国弱势团体及贫困民众义务打官司,并三度为在中国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上书中共领导人胡锦涛,而遭中共特务监视、跟踪,2006年12月,他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被判处3年徒刑缓期5年执行。

目前,中国很多正义律师都站出来为法轮功辩护,以唤醒更多的道德良知。


附:《肝胆俱裂!看了就知道!中共不亡 是无天理!》
http://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9/2/9/497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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