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翻开中国的历史,先秦时代的政权讲究“上位,德者居”。后来禅让制度被家天下的皇权制度取代。在皇权时代,想要问鼎天下者必须拚搏性命去建立一个以血统传承的特权。但时至今日,在现代民主国家每隔几年就以选票来择定执政者,政权从这个政党转移到那个政党,早已成为平凡的家常便饭。

民主国家政权的更迭有多么频繁呢?可以到街头去问问总统制或者君主立宪制的各国民众:“现任的财政部长(财政大臣)、商务部长(商务大臣)叫什么名字?”十有八九的答案是带着不确定的反问:“我没注意啊!现在的部长是谁呢?”

是谁呢?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其位要谋其政,如果不能为民谋福利那就等着下次选举时被民众手中的选票驱逐下台。

但是在二十一世纪仍有极少数的国家被极权所把持,这几个国家的政权掌控者有许多共通点,其中一项就是用屠杀、洗脑以及恐吓来维持其长期执政的特权。

尽管所有的极权政府都会宣称自己在为民众谋福利,并且合理化专制暴政。然而极权政府与民主政府有着根本不同之处:民主政府欢迎非政府组织NGO团体,并且主动呼吁这些团体投入社会福利活动,补强政府的不足与反应的迟缓;而极权政府则惧怕NGO团体,将之视为危害其政权的洪水猛兽,并且无所不用其极地打压迫害这些团体。

在共产政权纷纷崩解的九十年代,一条“法律”在中国共产党的恐惧中被写下。一九九七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新增第一百零五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政权”与“社会主义制度”列为完全不可讨论、批评或者更改的禁区。

从一九九九年开始,十余年来中共以这个条文关押了无数的异见人士、网路作家、维权人士、教授以及律师。已经被强迫失踪超过一年的中国维权律师高智晟,就是这个特殊罪名的囚徒之一。二零一零年三月到中国访问的英国外交大臣米利班德在和中共外长杨洁篪共同举行的记者会上表关切高智晟的行踪。杨洁篪回答国际媒体提问时宣称高智晟因颠覆罪已被判刑,却未说明这是二零零六年对高智晟的原判决或者是另一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裁判。

但是包括高律师在内,因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坐在中共黑牢里的中国人真的想要颠覆政权吗?还是纯粹被中共设词迫害,坐的是二十一世纪的新文字狱?

如果这些人士争的是改革、反腐、维权,那么中共枉法裁判就已违反国际人权公约;如果这些人士真的想要颠覆中共政权,则显示中国人对于这个政权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年年月月、前仆后继,颠覆政权的活动在中国各省市不停止地发生着。

是真迫害还是真颠覆?二者择一,何者是真答案?无论何者为真,结论都只有一个:迫害民众、不得民心的政权,不该存在于世上。

一件件“颠覆国家政权罪”堆叠起中国民众争取自由的方尖碑。当“颠覆国家政权罪”发生频繁如同家常便饭时,彰显的只有一项事实──这个政权时日已经无多。
 
转自《新纪元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