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二字一用,文强命运已定,其获死刑与法律无关,与权斗有关。
【人民报消息】律师们曾说过,凡是拿「民意」说事儿的,那里就没有法律可言。重庆就是最近的一例。
看看文强一审被判死刑后,新华网以及发展论坛的新闻题目:
沸腾了!文强一审被判死刑后,重庆街头的火爆反应(组图)
罪有应得!大快人心:重庆司法局原局长文强一审被判死刑
一掷万金极度淫靡!专案组惊天证实文强“买春”细节(图)
如人间地狱:骇人听闻,文强竟这样训练“性奴”(图)
血泪无数!文强案宣判前重庆法院门口惊心一幕(组图)
声音:文强获死刑百姓为啥像过年
文强的“遗愿”能实现吗? 文强活不成想拉谁“一起死”
文强被判,民众为什么欢呼?
文强亲自起草上诉书求活(图)
这些传媒的文革式煽动用语明确告诉读者,文强之死是内定的,他再上诉也没用。
为杀文强,薄熙来给胡锦涛戴高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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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英明」这话一出,就是薄熙来把判文强死刑的高帽儿给了胡锦涛。重庆人都知道,文强死,重庆也安不了,因为薄书记比文强更能制造血泪无数。
说起文强的罪行,真象变戏法儿一样,怎么说怎么是,刚开始说的非常非常严重,但前一段审理,其它都不存在,最后只落实和一个女大学生多次有染,说重了是女方忍辱畏权,说轻了是女方半推半就。但文强一被判了死刑,伴随而来的「骇人听闻」「人间地狱」「性奴」「极度淫靡」和「血泪无数」等等统统拿出来玩儿了一遍。文强到底真的罪行是什么,倒让人困惑了。
我们无意为文强的刑罚做什么评论,而是在想,文强这个重庆公安局的副局长,就能把重庆变为人间地狱,那公安局局长和其他副局长应该负什么责任?重庆市委比文强大的官应该负什么责任?
不抓薄熙来,重庆难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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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那些煽动帖子和这几张图片,就知道都是被薄熙来雇人组织起来的,而不是群众的自发行动。
文强或生或死都妨碍不了薄熙来的仕途,那么薄熙来借文强项上人头,打击的真正对像是谁呢?
从重庆升到中央的就两位,一位是现任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是专管党官贪腐问题的;另一位是现任政治局委员、准政治局常委、广东省委书记汪洋。△
(人民报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