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二字一用,文强命运已定,其获死刑与法律无关,与权斗有关。

【人民报消息】律师们曾说过,凡是拿“民意”说事儿的,那里就没有法律可言。重庆就是最近的一例。

看看文强一审被判死刑后,新华网以及发展论坛的新闻题目:

沸腾了!文强一审被判死刑后,重庆街头的火爆反应(组图)
罪有应得!大快人心:重庆司法局原局长文强一审被判死刑
一掷万金极度淫靡!专案组惊天证实文强“买春”细节(图)
如人间地狱:骇人听闻,文强竟这样训练“性奴”(图)
血泪无数!文强案宣判前重庆法院门口惊心一幕(组图)
声音:文强获死刑百姓为啥像过年
文强的“遗愿”能实现吗?  文强活不成想拉谁“一起死”
文强被判,民众为什么欢呼?
文强亲自起草上诉书求活(图)

这些传媒的文革式煽动用语明确告诉读者,文强之死是内定的,他再上诉也没用。


为杀文强,薄熙来给胡锦涛戴高帽!
耐人寻味的是另外两张中国青年网拍摄的图片,一张是在重庆市委大门口,一个男子,不知是否薄熙来本人,指挥着几个人拉起一个大横幅标语“党中央英明”,等着拍照。另一张图片上有两个巨大横幅,后面的横幅是“法律万岁 亮剑山城 正义之举”,前面那幅上面是六个黑体大字“文强死 重庆安”。

“党中央英明”这话一出,就是薄熙来把判文强死刑的高帽儿给了胡锦涛。重庆人都知道,文强死,重庆也安不了,因为薄书记比文强更能制造血泪无数。

说起文强的罪行,真象变戏法儿一样,怎么说怎么是,刚开始说的非常非常严重,但前一段审理,其它都不存在,最后只落实和一个女大学生多次有染,说重了是女方忍辱畏权,说轻了是女方半推半就。但文强一被判了死刑,伴随而来的“骇人听闻”“人间地狱”“性奴”“极度淫靡”和“血泪无数”等等统统拿出来玩儿了一遍。文强到底真的罪行是什么,倒让人困惑了。

我们无意为文强的刑罚做什么评论,而是在想,文强这个重庆公安局的副局长,就能把重庆变为人间地狱,那公安局局长和其他副局长应该负什么责任?重庆市委比文强大的官应该负什么责任?


不抓薄熙来,重庆难安!
“文强副局长坏到枪毙的份儿,民众欢呼、像过年一样,并沸腾了!”薄熙来折腾大发劲儿了,反倒让人深思了:如果文强罪该万死,那就动用法律手续,何必搞文革式的“群众运动”呢?

看那些煽动帖子和这几张图片,就知道都是被薄熙来雇人组织起来的,而不是群众的自发行动。

文强或生或死都妨碍不了薄熙来的仕途,那么薄熙来借文强项上人头,打击的真正对像是谁呢?

从重庆升到中央的就两位,一位是现任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是专管党官贪腐问题的;另一位是现任政治局委员、准政治局常委、广东省委书记汪洋。△

(人民报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