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正啓僅僅是一名市級的管理處長,在光天化日之下,面對公憤卻也如此的囂張,妄想以高額賠償擺平其犯下的刑事罪責,企圖以暴力的行爲挑釁公衆的道德底線,以鉅款擺平民衆的憤怒和良知。在中共官員的眼裏,人的命可以像商品一樣,來進行隨意的叫價。無論一百萬,還是一千萬,隨意從官員嘴裏吐出的數字,並不代表着人的天良和尊嚴,而是對公憤的蔑視。
類似的新聞事件,在中國大陸頻頻上演,在事件發生的過程中,人們往往看到的是中共各地各級官員囂張的猙容。這一副一副的猙容,並不是平民百姓一手打造的,而是中共無神論的長期洗腦,在黨文化的鬥爭哲學灌輸下漸漸塑造成的。在這個塑造的過程中產生了與民爲敵的暴凜,視百姓生命如草芥的冷血和狂妄。
於是,便有了撞倒人後,本該有的送傷者住院治療,這樣再正常不過的思想邏輯,都泯滅了,取而代之的是想以金錢來封住公衆的良知,矇住司法的眼睛,逃避刑事罪罰。這不禁讓人想到,「7.23」溫州動車慘案,中共當局以開始的十幾萬賠償金額,增加到50萬,到最終的91.5萬,並威脅迫使死難者家屬簽訂不再追究責任的條款,舉世震驚的動車事故以及相關的報導,造成事故原因的內幕和細節,就這樣被中共封殺了。
原來,企圖以金錢來擺平公憤和良知的做法,從中共中央到各級地方官員一脈相承。也許,中共的官員真的是鬼迷了心竅,全然忘卻了,他們極度奢華的排場和做風,極度奢靡的生活所需要的一切資金,一點一滴都是建立在民衆的賦稅和負擔之上。以民衆的民脂民膏,企圖買斷民衆的良知,企圖擺平所有的罪責,這種露骨的做法,在中共獨裁暴政的保護下,竟然能夠如此普及的跨越在法律上,肆意的橫行。
新聞報導說,根據了解法律知識的人士表示,肇事處長撞人不施救,還毆打受害者和制止其犯罪行爲的路人。其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和殺人罪。不知醉酒的處長是否清醒,他已經犯下了兩項刑事罪名,一千萬是否能擺平?這讓人想到了另一樁案件的肇事主藥家鑫。當初藥家鑫把人撞倒後,也是不僅沒有送醫治療,反而拿刀捅了受傷者八刀致其死亡。如果人的良知可以用錢擺平,也許藥家鑫會依然在公衆輿論的強大壓力下,僥倖的躲過死刑這一劫。但受害者的家屬明確表示,不要帶血的錢,憤怒的民衆並不買賬,不買帳的良知,終於判定了藥家鑫死刑,並已執行。
一千萬,想擺平殺人罪?中共石處長最好還是先看看網絡民意,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