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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非要處死吳英?(圖)
 
王華
 
2012年1月25日發表
 



大陸年輕富商吳英被中共法院判處死刑。

【人民報消息】近日網絡熱門話題是:浙江高院二審維持對吳英的死刑宣判後,民衆微博劫法場,名人高呼刀下留人。民調顯示,96%的人認爲吳英無罪或罪不至死,那爲什麼官方非要她死呢?

民衆普遍認爲,檢察院在吳英案上的荒唐之處在於:這是個沒有具體受害人的詐騙案,借錢給吳英的只有11位債權人,他們都否認自己被騙,而且他們大多是放高利貸的「金融掮客」,其中一位市文化局官員非法集資數億元,但判刑後卻保釋出來,過着瀟灑的生活。吳英上訴時強調,她主觀上沒有詐騙意圖,所藉資金大多用於公司經營,她也沒有實施欺詐,債權人都是親朋好友,不是面對公衆集資,而且借款行爲是單位行爲,不是她個人行爲。

吳英的故鄉是中國小商品的傳奇之地。浙江金華的東陽和義烏,2006年官方記錄至少有600多億閒散資金,這給其大手筆圈錢提供了土壤。在很多人眼裏,吳英是個難得的商業人才。20歲時她從美容店做起,短短4年,身家積累到2500萬元。

不過吳英最大的財富是她接觸的人脈,都是當地最富有、資訊最發達的精英。25歲時她創辦本色集團,從服務業、商貿業,到房地產、期貨,吳英幾乎踩準了大陸掙錢的最佳節拍,資本在她手裏很快以幾倍的速度遞增。不過年輕氣盛的小姑娘哪裏料想到官場的黑暗?2007年2月10日下午4點半,短短几分鐘內,她在東陽的所有門面被警方控制,當晚市當局公告宣佈她因非法吸收公衆存款而被拘留。

不過內行律師從一開始就看出了官方想置她於死地。一審從基層法院改爲中級法院,因爲前者最高只能判15年,罪名也從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改爲集資詐騙罪,因爲前者最多判處十年徒刑,並把被告從本色集團改成吳英個人,爲的就是最高可判她死刑。

媒體報導說,東陽市當局十幾名官員曾寫聯名信,要求法官判處吳英死刑。毫無疑問,「不殺吳,會讓某些人整晚睡不着覺」,而且吳的財產也早已讓某些人垂涎三尺了。最終,吳英成了專制機器的盤中餐。吳英被抓後,她的財產很快被地方官員隨意處置了。

其實,目前正在監獄服刑的大陸前首富黃光裕,也是類似的犧牲品。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金融業只能是官員的宴席,哪能容下百姓掙錢?

近年來大陸富豪榜成了殺豬榜,民間富豪一個個先後被官方打倒,專制、貪婪的中共,將吞噬掉民間富豪,對吳英舉起屠刀的,是中共這個獨裁體制。難怪大陸聰明的富豪都忙着在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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