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7月29日以非常有嚼頭兒的題目《夢鴿申請公開審理李某等人涉強姦案》爲題報導了夢鴿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書。 強姦案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多人,但輪姦案明明白白告訴會中文的人:這案子決不可能由一個人完成。所以新京報在搞文字遊戲,在忽悠民衆。 報導說,北京時間7月28日下午,「夢鴿家法律顧問蘭和律師在微博、微信上發佈了夢鴿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書,申請書上使用了被告李某的全名。 」 報導說,此前在蘭和的聲明中也一再使用「李某」本人真實姓名,蘭和的解釋是此案已經人盡皆知,再強調「李某」,已經在欲蓋彌彰。 蘭和使用「欲蓋彌彰」這個詞,是說法院把李天一用「李某」來稱謂的真正目地,是爲了避免提到其他四個輪姦犯的真實姓名。 7月28日(週日)下午,夢鴿家的法律顧問蘭和律師在微博、微信上發佈了夢鴿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書,申請法院公開審理李天一等人輪姦案。 申請書中說,「爲了使案件得到客觀公正的審理,還原事實真相,作爲被告人李天一的監護人,現懇請公開審理,讓案件所有證據、事實和辦案經過透明公開,切實接受法律、公衆和輿論檢閱。 」 夢鴿和家庭法律顧問蘭和希望用這個辦法曝光其他四個有顯赫家庭背景的輪姦犯,把罪行均攤,而不是讓李天一獨擔五人的輪姦總代表。 但是,在江澤民還當黨的三呆婊時,夢鴿越掙扎,兒子越是鐵板燒,她曾經問別人的話如今報應到她自己身上。 在夢鴿遞上公開審理兒子的書面申請書時,大老虎們立即做出反應: 1、是否公開審理,李家說了不算,我們說了算,你兒子必須替我兒子、孫子上砧板,以平民憤。 2、夢鴿落款用藝名,申請書無效──此時,我們要使用法律對付你。 3、夢鴿申請公開審理,是「打悲情牌」──想讓五個人都曝光?你會知道我們的厲害。 4、用一面倒輿論壓死你。 新京報7月28日的原標題《夢鴿申請公開審理李某等人涉強姦案》在新華網首頁改爲《專家:夢鴿用藝名申請公開審理李天一案無效》。 這麼簡單的一件刑事案就因爲大老虎在上面攪和,變成了一個世界「性醜聞」,在犯罪現場是五個人輪姦,其中一個還是成年人,現在卻變成了「李某等人涉強姦」,而不是輪姦! 這哪裏是審輪姦案,這就是在逼習近平在黑白之間選擇自己的位置!△ (人民報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