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修古立朝,慷慨有风节,当御史时十分尽职,敢于直言。

【人民报消息】宋朝人曹修古,字述之,建州建安(今福建建瓯县)人。他于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1008~1016年),考中进士,到宋仁宗时,累官至殿中侍御史。曹修古立朝,慷慨有风节,当御史时十分尽职,敢于直言。当初被人举荐为御史后,便上书朝廷,提出建议,希望朝廷能「行法令,审故事,惜材力,辨忠邪」。(语见于《宋史》本传,「审故事」意思是希望朝廷审慎执行前代留下的一些办事先例。) 仁宗时期,一度由刘太后临朝擅政。此时,一些奸佞之臣,便乘机进谗弄权,一时间,搞得正直的朝臣人人自危,畏葸不敢稍忤朝廷。曹修古却不管自身安危,遇事必奏言谏诤,对朝廷之事,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他又敢于冒犯权贵,毫不避忌。有一次,宰相晏殊用手中所持的笏板打人,将别人的牙齿打落。曹修古上奏朝廷,告晏殊身为宰相,本应以身作则,为文武百官树立榜样,却因愤躁打人,有失大臣的体统,请求朝廷加以处分。 曹修古在任期间,始终直言敢谏,终于触怒了刘太后。刘太后将曹修古贬官,先改为工部员外郎,随即又改任为知兴化军(即今福建莆田)。在知兴化军任上,曹修古去世了。他生前遇事辄言,不屈不挠,死后人们都很怀念他,并深深为他感到惋惜。 他死之后,家中十分贫困(即从这一点上,也就可以想象曹修古生前为官的清廉),以至无力将曹修古归葬。曹修古生前的部下们一共凑了五十万钱赠送给曹家,想助其归葬。曹修古的妻子因为实在贫穷无奈,所以想要接受这笔钱。 这时候,曹修古的小女儿哭泣着对她的母亲说道:「我父亲在的时候,从来没有接受过部下送的钱财礼物。如今他已经去世了,为什么要让他身后背上接受别人钱财的坏名声呢?」曹修古的妻子在女儿的劝说下,改变了主意,将别人赠送的钱全部退还了。 曹修古生前,清廉有德。难能可贵的是,他的女儿秉承他的德泽家教,在曹修古死后,同样不贪钱财,尽力维护父亲的好名声,不愧为曹家的好女儿。 远近之人得知此事,无不为之感动、钦佩,赞叹曹修古全家的贤廉高洁。 曹修古身后,终于也受到公正的对待。刘太后死后,宋仁宗念曹修古当年一心为公,不循私利,特意赐他右谏议大夫的封衔,并赐给曹修古家二十万钱,将他的女婿刘勋录用为朝廷官员。 (事据《宋史•曹修古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