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田稷在齊宣王時擔任齊國國相。數年以後,他卸任回家鄉居住。有個下屬送給他黃金百鎰(古代重量單位,合二十兩,也有人說是合二十四兩),田稷便將這百鎰黃金帶回家中,獻給自己的白髮老母親。 田稷的母親見到兒子這一大堆黃燦燦的金子,感到十分驚訝,問田稷道:「你做三年國相,不會有這麼多的俸祿,這麼多的金子是從哪裏來的?」田稷老老實實地回答:「這是我的一個下屬,在我退休時送給我的,我就拿回來孝敬母親了。」 田母一聽,大爲不滿,堅決地對兒子說道:「做人首先就應該注意自身的修養,要做到品行高潔。爲人要誠實不欺,不做不義之事,不取不義之財。如果你有孝心,想要孝敬長輩,應該盡心盡力、誠實地辦事,否則就是不孝。不義之財不是我應該有的東西;不孝之子也不是我的兒子。如果你真的要表現你的孝順,就應該把這來路不正的金子還回去,而絕對不應該帶回來送給我。」 母親的一番話使田稷深感慚愧。他反躬自省,立即將金子全部退還給當初送給他的那位下屬。而且,他還主動請求朝廷給予自己處治。 齊宣王了解事情的全部經過後,深爲田稷的母親見財不貪的偉大精神所感動。他下令赦免田稷所犯的過失,並且仍然任命田稷擔任國相,繼續再做一段時間。他深信,有這樣的母親,田稷一定能大公無私,處理好齊國的大事。此外,齊宣王又用朝廷的金子賞賜給田稷的母親,讓她老有所養。 (參考數據:《左傳》、《列女傳•母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