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
 

不给钱不捞尸体 挟尸要价之风不可涨(图)




11月30日,四川攀枝花市男子邓某跳江自杀。12月3日,其遗体被发现,父母前去认尸,
渔民要1.8万元捞尸费,后经协商要价8,000元,邓家拿不出钱,只好让遗体继续泡在水里。

【人民报消息】(人民报记者唐勺良综合报导)「挟尸要价」一词来源于2009年,湖北荆州3位大学生为救溺水儿童牺牲,打捞公司打捞尸体时收取3.6万元的捞尸费。此事经媒体曝光后,迅速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事实上,全国各地发生过多起「挟尸要价」的情况,被媒体曝光的只是少数。

2015年12月7日《华西都市报》报导了一起挟尸要价的新闻。 11月30日,已经消失两天的邓树超,被发现跳江自杀。今年25岁的邓树超,是攀枝花市仁和区务本乡乌拉村人。从2013年开始,在攀枝花市区跑出租车。

邓树超父亲邓钢明告诉记者,11月30日,儿子回家要钱。「儿子说,要交下一年的出租车承包费了,一共6,000多元,他没有那么多钱,想找家里要5,000元。」

邓钢明说,儿子从车主罗某手中,承包了一辆出租车,与别人合伙开。但是,邓钢明家中并没有这么多钱,他告诉儿子,他也只能去借钱,让老板缓几天,筹到了钱再交。

没有拿到钱,邓树超当天中午就离开了家,回到攀枝花市区。邓钢明以为儿子应该是回去继续上班了,也没有在意。

到了12月2日,与邓树超搭档开出租车的廖先生给邓钢明打来电话,说邓树超这两天不见了,不见他来交车,电话也打不通。

邓钢明立即请亲戚朋友四处寻人。最后,在密地桥加油站发现邓树超所开的出租车。车在,可是人却没了踪影。

密地派出所民警表示,11月30日下午2时过,有市民报警称,看见一名男子从密地桥上跳入金沙江。派出所民警调取事发时的监控,请邓树超家人辨认。邓树超的哥哥说,他确认跳江的男子正是弟弟邓树超。

捞尸要价1.8万元 筹不齐钱遗体泡水中

12月3日下午,有渔民在事发地点下游数公里的雅砻江与金沙江交汇处,发现一具男性尸体。接到通知后,邓钢明一家急忙赶到现场,经确认,江中那具尸体就是邓树超。

在认定儿子已经死亡后,母亲董从蓉哭晕过去。而接下来发生的事,让邓钢明感到非常绝望。

邓钢明说,儿子的遗体被冲到渔民的渔网中,渔民发现后,将其拉向岸边。他准备将儿子遗体运走,但是渔民却提出了条件。

「他们说,要给18,000元的捞尸费。」邓钢明说,他家中经济非常困难,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来,「但他们说捞尸体,给2、3万的都有,这算少的了。」

经过现场协商,渔民将价格降到了8,000元,不能再少了。但是邓钢明说,这8,000元,他仍然拿不出来。

「他们有6个人,我哭着求他们,一人给200元,一共给1,200元辛苦费,但还是不行。」邓钢明说,渔民帮忙将尸体打捞起来了,也辛苦,给点钱是应该的,但是这个价格太贵,让他无法接受。

双方一直僵持到天黑,也没有能谈妥价格。最终,因拿出不钱,邓钢明没有办法只能让儿子遗体继续泡在江水中,回去找人筹钱。

儿子死亡对为人父母是一件多么伤心的事,而因为没钱无法赎回儿子的尸体,眼睁睁的看着儿子继续泡在水里,曝尸在阳光下,真是情何以堪?

费用降至5,400元 遗体泡3天捞上岸

邓钢明一家首先想到向出租车车主罗某借钱。12月4日,一家人来到罗某所在的修理厂,但罗某已经先避开了。

邓钢明一家随后找到出租车公司。该公司表示,邓树超是与罗某签订出租车承包合同,所以与出租车公司没有关系。

12月6日,已经是邓树超跳江身亡的第7天,遗体已经泡得十分肿胀。当天下午,邓钢明找到亲戚借了钱,再次回到发现尸体的地方,准备将儿子尸体运走。

在他们抵达之前,两名小男孩在江边沙滩上挖贝壳时,发现了江里的尸体,落荒而逃,其家人立即报警。

接到报警后,盐边新城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发现尸体的渔民也出现。经过民警协调,渔民将捞尸费价格降为5,400元,在收到现金后,帮忙将邓树超的遗体抬上了殡仪车。

捞尸渔民:收的是辛苦费 并非挟尸要价

12月7日中午,记者找到当时参与打捞邓树超遗体的几名渔民。

渔民魏师傅告诉记者,12月3日早上8时左右,他开船准备起网,发现有什么东西被渔网缠住了,捞上来一看,竟然是一具男性尸体。

「我们几个船,还找了对面的人来帮忙,花了2个多小时才把他打捞起来。」魏师傅表示,他们当时就报了警,而且到处打电话找人问,是谁家的人冲到江里了。最后,才找到了死者的家属。

对于邓钢明所说的「挟尸要价」,渔民们坚决否认。侯师傅说,他在江上打了几十年渔了,时常遇到打捞尸体的情况,「不给钱,我们是不会帮你捞起来的。」

眼里只有钱的这些渔民见钱眼开,但是当地相关的政府单位、老百姓养着的公仆,对这样的事也无作为吗?

魏师傅说,他们当时就报了警。既然有人报警说发现尸体,警方为什么没有前去处理?警察没去处理,怎么知道是自杀或他杀?这可是人命关天的事,是不是当地警察经常接到这样的报警所以麻木了?

无独有偶,2015年12月12日,《华商报》也报导了一起「挟尸要价」的新闻。

少女失踪 家人苦寻无果

12月11日上午,宝鸡峡引渭工程灌溉管理局魏家堡水电站,丽丽伯父张师傅说,丽丽今年17岁,12月6日早上10时左右,丽丽出门时对母亲说,要去见一位与她关系比较好的同学说点心事。

据了解,当日中午,与丽丽事先约好的同学说家里临时有事,不能赴约,丽丽在和这名同学通话结束后,电话就关机了,人从此失去连络。

张师傅说,侄女失踪后,自己与丽丽的父母和其它亲属,四处寻找丽丽的下落,但一直没有消息。7日上午,向眉县警方报案。

家属付1,500元将尸体捞出

张师傅说,12月9日上午,宝鸡峡引渭工程灌溉管理局魏家堡水电站一名员工找到丽丽就读的学校,称他们在水电站的闸门处发现一具尸体,里面有学校的饭卡,希望家长去认领。

当日,丽丽家人来到魏家堡水电站,在水电站内看到一具尸体,仅一条腿被一根麻绳拴起来,身体其余部分浸泡在渠水中。

「看鞋子有点像孩子的。」丽丽的母亲说。当时水电站工作人员将尸体从水中提出来后,经确认就是丽丽。

张师傅说,当他们准备将丽丽的尸体从水里捞出来时,水电站一名邓姓员工拦住他们称:「要想把尸体从水里捞出来,必须给6,000元的打捞费。」张师傅说,亲人不想让丽丽泡在冰冷的水中「受苦」,经过中间人的一番协商后,最终给这名工作人员支付了1,500元的打捞费。

水电站员工:遇难者家属一般都会付打捞费

丽丽的家人通过多方了解得知,邓某12月6日晚就发现丽丽的尸体,并将其绑在岸边。「邓某没有向警方报案,而是忙于寻找家属索要打捞费,从而耽误了警方的最佳破案时间。」张师傅说,邓某的行为就是挟尸要价。

12月11日记者找到了邓某。邓某说,他们6日晚在渠面上捞草时,发现丽丽的尸体,后来从丽丽的衣物中获得一些信息,由于水流会影响尸体,他就用绳子将丽丽的一条腿绑在栏杆上,等待家属认领。

邓某说,他在这里工作了七八年,经常会发现尸体,一般遇难者的家属都会支付打捞费,费用都是双方协商的,一般在1,500元左右,如果一个星期左右,没有人来认领就解开绳子,让尸体顺水漂走。

他们关注的是钱,所以不会向警方报告。

他们这种「挟尸要价」的行为是人性沦丧,挑战人类的道德底线,暴露出人在利益面前的丑恶行径。尽管捞尸者自辩「打捞起尸体很不吉利,而且花了很大工夫才将遗体捞起,付出了成本」。但说到底,他们捞尸体的目的就是为了捞钱。家属付不起钱,他们就让家属看着亲人的尸体继续泡在水里,变的越来越肿胀。干这种缺德事就吉利了吗?△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15/12/12/62644.html
 
文章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