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的最大拦路石是活摘器官!

【人民报消息】2015年12月14日,新华网有两个新闻,都不该出现。 15点15分37秒刊登的是《山东高院:聂树斌案延期至2016年3月》,21点16分28秒刊登的是《北京高院依法裁定罪犯刘志军减刑案、罪犯薄谷开来减刑案》。刊登时间前后相差6个小时。 实际上这两个新闻发出的时间颠倒了,刘志军和谷开来减刑案应该先发出来,其后才是聂树斌案第三次延期。 12月14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刊登关于审理罪犯刘志军减刑案件的公示,「建议」将其刑期减为无期徒刑;同时,北京高院还刊登了审理薄谷开来减刑案公示,「建议」将其刑期由死缓减为无期。两则减刑新闻中都写到,公示期限为五日,即自2015年11月16日起至2015年11月20日止。 那么为什么过了公示期将近一个月才发布消息呢?因为心虚。得找个有其它大事件发生的时候趁乱刊登。于是就选择了12月14日。 因为,12月12日,朝鲜功勋国家合唱团和牡丹峰乐团临开演前几个小时已经在返回朝鲜的路上。14日舆论还在高潮上。而聂树斌案本来就是延期到12月15日,所以在14日发出消息,说什么都是正常的。 ◎ 聂树斌案为何第三次延期 新华网济南12月14日以《山东高院:聂树斌案延期至2016年3月》为题报道说,记者14日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再次延长聂树斌案复查期限三个月,至2016年3月15日。 报道说,据介绍,山东高院复查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因案件重大、复杂,复查工作涉及面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再次延长复查期限三个月(至2016年3月15日止)。 报道还说,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2015年6月和9月,聂树斌案复查期限分别延期三个月。 聂树斌案为何第三次延期?是「因案件重大、复杂,复查工作涉及面广」?这个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复杂就复杂在复查工作涉及面广,涉及的人官职高。最重要的是,如果当初枪毙聂树斌就是因为急需他的内脏器官,而现在这个使用过他器官的官员还活着,官职还挺大,就不好办了。即使是现在这个官员已经死了,问题也不好办,因为从需求到供体之间牵扯的人太复杂。 这些也不是最复杂的,真正的复杂在于新华网6个小时之后公布的那个新闻,这个新闻决定了聂树斌案复查的难度。 ◎ 聂树斌案复查和昭雪的根本难度 聂树斌案第三次延期的新闻公布之后,新华网以《北京高院依法裁定罪犯刘志军减刑案、罪犯薄谷开来减刑案》为题,发布了另一则让全社会为之震惊的消息:薄熙来的老婆谷开来专门经营活摘器官的生意,杀人不偿命,还从死缓改判无期?! 新华网报道说,记者14日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分别对罪犯刘志军减刑案、罪犯薄谷开来减刑案做出裁定。北京高院经审理认为,罪犯刘志军、罪犯薄谷开来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现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予减刑,故分别裁定将罪犯刘志军、薄谷开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原判附加刑不变。 新闻用大篇幅报导刘志军,而对活摘器官、亲手杀人的谷开来却寥寥几句就改无期了。 报道说:罪犯薄谷开来因犯故意杀人罪,于2012年8月19日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核,于2012年9月3日作出裁定,核准对薄谷开来的刑事判决,送达后即交付执行。现罪犯薄谷开来在司法部燕城监狱服刑。 报道还说:司法部燕城监狱提出减刑建议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于2015年11月12日立案,11月16日至11月20日在「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予以公示,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最搞笑的是减刑原因:司法部燕城监狱以罪犯薄谷开来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为由,建议对罪犯薄谷开来减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罪犯薄谷开来于2012年9月4日交付执行,现死刑缓期执行期满。执行期间,罪犯薄谷开来没有故意犯罪。 薄熙来被判无期、老婆谷开来被判死缓的原因,薄熙来的家族和儿子薄瓜瓜已经告诉了网友,是活摘器官,而谷开来亲手毒死英国人海伍德,也是因为海伍德追讨贩卖佛法修炼者遗体的中介费1400万英镑。 司法部燕城监狱以谷开来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给谷开来减刑,是不是在侮辱读者的智商?谷开来在监狱里怎么继续活摘器官啊?北京高法、司法部和燕城监狱都在藐视法律,都站在江泽民一边,对抗习近平。 这就是聂树斌案复查和昭雪的根本难度。 ◎ 接下去的两则新华网新闻 12月15日,北京青年报以《对刘志军减刑不是放纵贪官》为题发表署名文章,通篇替北京高法辩护,扯了一车废话,没有一个字敢提到活摘器官、亲手杀人的谷开来。 文章说:刘志军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中央反腐倡廉的显著成果,其刑期之重体现出中央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也符合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然而,公示刘志军减刑的新闻发布后,有评论对此表示质疑,认为不宜轻易对贪官减刑,随意减轻贪腐者刑罚是对腐败行为的放纵,甚至是官官相护。其实,这样的观点是没有事实和逻辑根据的,对刘志军减刑无关放纵贪官,关乎依法办事。有关部门要把刘志军减刑案做成一堂能够澄清疑虑,提高司法公信的普法课。 第二天,12月16日,新华网以《最高检出台新规强化减刑假释「同步监督」》为题,指出对刘志军和谷开来的减刑应予以纠偏。 报道说,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决定》,要求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同步监督,继续加强对服刑人员中「有钱人」「有权人」刑罚变更执行活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问题。 决定要求,加强刑罚交付执行和变更执行监督工作。把刑罚交付执行纳入常态化监督,及时监督纠正应当交付执行而不交付执行或者不及时交付执行,应当收押、收监而拒不收押、收监等行为。规范和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出庭监督工作。积极开展和切实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 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一位副厅长16日介绍,去年底,最高检原监所检察厅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厅,随着修改后刑诉法、刑诉规则的实施和劳动教养制度的废止,原来承担的法律监督职责有了大幅调整。需要一个规范性文件引领和指导刑事执行检察全面工作。 报道最后说,据了解,此次新出台的决定明确了刑事执行检察11项主要职责,包括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实行监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同时还对检察人员在这些环节失职渎职等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从这两则消息,百姓可以看懂体制内的正邪阵营交战还很激烈,江系还在挣扎、抵抗,但毕竟邪不胜正是天理。△ (人民报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