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英生:是谁制造了我的冤案?!
现在的于英生与妻子韩露的生前照(右)。

【人民报消息】新华网5月22日刊登了两篇新闻,一篇是《于英生:是谁制造了我的冤案?》,另一篇是《于英生:17年,我坚信正义终将到来》。冤狱归来,此案的真相并未解开。 于英生,1962年出生,安徽蚌埠人,冤狱时年仅34岁,时任蚌埠东市区(现龙子湖区)区长助理,案发前挂职在机要局任副局长、主任,是个有实权的职位。这说明他在领导眼里是个年轻有为的干部,挂职就是内定要提拔的。 新京报5月15日报道说,于英生入冤狱前是市委组织部重点培养的跨世纪干部。 17年后,习近平当政,要求还原历史真相,2013年8月13日再审此案后,宣告于英生无罪释放。让满头白发染黑的于英生担任蚌埠市民政局某科室主任。 于英生说,今后我要尽快融入工作中,我是受过苦的人,以后在民政部门工作,我应更热心地对待那些老百姓,尽快回到正常的生活中去,过好每一刻,过好当下,尽量把我在里面的日子弥补回来。 ◎ 从天堂掉到了地狱 用于英生的话说,1996年12月2日是他「噩梦」的开始,从那天起,他从天堂跌入了地狱的最底层。 1996年12月2日(周一)上午7点左右,于英生之妻韩露被发现在蚌埠市蚌山区南山路的家中遇害。在于英生两室一厅的家中没有发现门窗被强行破坏的痕迹,屋内并不凌乱,也没有明显的打斗痕迹。 妻子被害几天后,于英生被蚌埠警方作为重要嫌疑人刑拘,又过10天,警方宣布案件告破,20天后于英生被批准逮捕。几个月后,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于英生提起公诉。检方认定,「案发当天,于英生因琐事与妻子韩某发生争执,厮打中致韩某死亡。为逃避法律制裁,于英生伪造了强奸杀人的现场,并试图制造液化气爆炸来掩盖犯罪行为。」 根据蚌埠市公安机关矛盾百出、毫无证据的所谓侦察证据,蚌埠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蚌埠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英生无期徒刑,安徽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在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真凶武钦元被一审宣判前,于英生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 记者关注一个问题:「被公安部门带走后,你经历了什么?」也就是你为什么没罪却要认罪,是否遭到酷刑。 于英生回忆说:1996年12月10日夜里10点半左右,他们把我带到市刑警支队进行讯问,连续7天7夜不让休息,就这样我都没承认杀人。后来我被送到蚌埠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里经历了下雪天洗冷水澡等一系列虐待。一下子感觉从天堂到了地狱,而且还是最深的一层地狱。 于英生说:连续七天七夜对我不间断地进行讯问、折磨。蚌埠都下雪了,他们就让死刑犯用水钵子舀凉水给我洗澡,洗了两个多小时,洗三个小时。让你要死不行要活不行,他达到的目的就是让你去写,写你的认罪状,那没有的事情你怎么写呢?他就叫你编,你从强奸杀人,盗窃杀人,让你编,你就得编吧。 他说:刚开始时特别绝望,在看守所被折磨了近6年时间,生不如死,也想过放弃。但我经常梦到妻儿,如果放弃了,儿子将一辈子背负父亲是杀人犯的恶名,妻子的在天之灵也永远不得安息,而且我身后的疑问和非议将永远无法消弭。我知道自己是无罪之身,不论多少年我都是要申冤的。活着就是一种希望,一旦人不在了,这个冤案将永远成为冤案。 17年漫长的牢狱生活,于英生每天坚持锻炼一个多小时,特别绝望的情况下就默念家人的名字,给自己心理暗示。「后来,我在里面订阅了大量书籍,坚持学习法律,还背诵了十几万字的法律文本。2005年,我参加了司法部举办的「我与法的故事征文」,获得了安徽省唯一一个三等奖;后来,又报名全国自学考试,学习法律本科课程,获得了毕业证。学习法律给了我翻案的信心,越学法心里越豁亮,斗志就越顽强,回看自己的案件,更觉得荒谬,仅凭酷刑得来的口供就定罪,现场很多疑点无法排除。」 ◎ 蚌埠市时任公安局局长有意制造冤案 记者:从案发到最终被判无期,经历了六年时间,这期间发生了什么? 于英生说:1998年2月,看守所所长告诉我,因为证据不足,我的案子已被市检察院退查了两次,可能会被无罪释放。但后来办我案子的蚌埠市公安局局长调任检察院检察长,很快就对我的案子提起了公诉。事实上,案发现场提取的精液样本经过鉴定不是我的,律师多次向法院提交这份材料,始终不被采纳,还有现场提取到的陌生人指纹也一直没被当作证据。 案发一年多之后,1998年初,蚌埠市中级法院对于英生涉嫌杀人案进行不公开审理。开庭之前,于英生的辩护律师在控方提供的案卷材料里发现了一份DNA鉴定报告。 这份1997年2月3日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受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委托,辽宁省公安厅刑技处对受害人韩某内裤上的残留物,与于英生的血液样本进行了DNA比对分析。结果表明,在韩某内裤残留物检出精子,但不是于英生的。辩护人将这份鉴定报告提交给了法庭,并作出了无罪辩护。 对此,控方说「被害人内裤上的精子,来源于一个他人用过丢弃的避孕套,被于英生捡拾用来伪装犯罪现场。」 于英生说:这又不是萝卜青菜,我到街上能买到这个东西出来。 记者问他,法庭包括检方有没有对这个证据进一步了解和调查? 于英生说,至今感到不解的是「没有,他们置之不理,法庭也没采纳,法庭没有把这个DNA证据作为我无罪的证据使用。」 最终,经过6次荒谬审理,蚌埠市中级法院于2000年10月25日作出荒谬判决,说于英生故意杀人罪成立,不过却心虚的把刑罚从原先的死缓改为无期徒刑。在于英生上诉之后,2001年7月1日,安徽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于英生上诉,维持无期徒刑原判。 从此,于英生的家人开始了漫漫12年的申冤之路。 ◎ 17年后居然找到真凶

时任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武钦元是真凶。
这个杀人案的后台指使者还没有被绳之以法。

2012年十八大,习近平接过胡锦涛总书记的职位,2013年3月两会,习近平任国家主席,提出平反「冤假错案」。 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高级法院对轰动一时的安徽蚌埠「于英生杀妻」冤案立案复查。当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再审宣判,认为原审认定于英生故意杀人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在案证据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合理排除,撤销原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在被羁押了17年之后,安徽省高院以「于英生故意杀妻事实不清、犯罪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宣告于英生无罪。」 2013年8月13日,于英生被当庭获释。与呼格案最初情形一样,留了个不清不楚的「小尾巴」,但与呼格案不一样的是,没有真凶现身。 于英生到底是不是杀妻犯,众说纷云。 2015年5月15日,进行了历时4个多月的异地审理,安徽省芜湖市中级法院对真凶、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武钦元强奸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强奸罪判处其死刑。于英生冤案这才算是彻底翻盘。 法院判决书显示:1996年12月2日早晨,时为蚌埠交警的武钦元来到位于蚌埠市南山路于英生的家,并通过暴力手段对其妻子实施了强奸,并致其窒息死亡,后故意伪造犯罪现场,意图制造爆炸毁灭现场。芜湖中院认定被告人武钦元构成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书显示武钦元对公诉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承认。 于英生说:实际上很多疑团并没有解开。 ◎ 关键证据被忽略,谁在制造冤案 据腾讯今年1月12日的报道,尽管于英生等到了迟来的正义,但真相并没有浮出水面。 于英生:我要知道是谁一手制造了冤案,或者说是谁在推动了这个冤案的形成。 于英生:当时(2013年再审时)检察官举证时就讲,在于英生家梳妆台的抽屉边缘,被当年的公安局的干警提取到两枚指纹,是外来指纹,不是于英生的指纹。 无疑,这是一份对于英生非常有利的证据材料。但在之前六次审理时,控方提交的证据材料中,有关手印的检验报告,均称现场提取的手印没有他人手印。这意味着,在之前六次审理时,公安局故意不把提取的两枚他人指纹证据随案递交给法院。 于英生说:「我感到很震惊,这么重要的有可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无罪的证据,他不随案递送,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对这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枉法的裁判,有意识的要把他错判、冤判。意味着故意要制造冤案! 虽然于英生彻底洗脱了加在自己身上的罪责,并获得国家赔偿,但安徽有关方面并没有启动追责机制。 于英生的哥哥于宁生说:这些人如果不得到一定的追究,将来的冤案,就有可能发生在你的身上和我的身上,甚至是他们的身上。只有把这些制造冤案的人进行追究,把这些人戴上紧箍咒,才能不叫像于英生这样的冤案在你我他,在我们社会上再这么随意的出现。 ◎ 真凶背后或有一个买凶杀人的指使者 呼格案和聂树斌案的真凶都是犯其它案子被抓后自首出来的,于英生冤案的真凶武钦元是如何被发现的? 媒体报道说,2013年11月27日,真凶武钦元在蚌埠被警方(不是抓到而是)控制,并供认了17年前的犯罪事实。于英生被宣告无罪释放后,蚌埠市公安局启动再侦程序,重新侦查此案。通过从被害人内裤上的精子DNA比对,警方锁定了真凶交警武钦元。 这真是一个奇迹,茫茫人海,17年后警方居然通过被害人内裤上的精子DNA比对,锁定了真凶! 2013年8月13日于英生被释放。随后,蚌埠市公安局启动再侦程序。3个月后,11月27日,真凶就抓到了,原来是蚌埠市公安局娘家人、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武钦元。 新京报报道说,「2013年11月27日,武钦元在蚌埠被控制,并供述了17年前强奸杀害韩某的犯罪事实。」17年后,蚌埠公安局怎么会想到民警武钦元是真凶的?不知道。   报道说,「2015年1月5日,芜湖市中院根据安徽省高院的指定管辖,对嫌疑人武钦元进行不公开审理。」 芜湖市离蚌埠市305.3公里。蚌埠市有中级法院,但安徽省高院指定由芜湖市中级法院对真凶武钦元进行不公开审理,这本身已经说明冤案中的案中案。 芜湖市中级法院一审称武钦元作案手段极其残忍。「被告人武钦元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和被害人韩某发生性关系,并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武钦元在发现韩死亡后,为掩盖罪行,用菜刀切割韩的颈部,并用引爆液化气罐的方法试图彻底毁灭现场,其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武钦元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7年前,法庭不肯将犯罪现场的精子DNA作为于英生的无罪证据,那么17年后,警方是如何想起比对交警武钦元的精子DNA的?这个致警方命的破案细节在任何媒体的报导中都没有交代,这才真正是于英生冤案的源头,是此案中的未解迷案。 可以推断,17年前就有人知道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武钦元是真凶。而且武钦元背后应该有一个买凶杀人的雇主,因为于英生被市委领导重视,挡了杀人雇主或该雇主的亲友的仕途,所以想办法诬陷于英生,让他身败名裂。所以,奸杀不是目地,毁掉于英生的仕途才是目地。 ◎ 冤案对于英生家人的影响巨大 于英生:案发时,儿子刚上小学二年级,案发后孩子一直跟着岳父岳母生活。原来我们两家关系很好,但事发后,这十几年来,两家老人从来不讲话。这么多年,孩子一直误以为父亲杀死了母亲,所以不爱说话。我有时会做一些小玩具,托别人带出去,但这些玩具从来没有机会送到儿子手上。直到武钦元被抓以后,我们一家人才算真正团圆。 但是,17年的风波并未因此画上圆满的句号。这一路上,冤案波及的每个人都伤痕累累。最大的后遗症留给了于英生的儿子。 据人民网2013年12月10日报道,这个在事发前不久刚刚过完8周岁生日的男孩小雨,没有等来母亲「到公园拍生日照」的承诺实现,反而亲眼目睹了母亲遇害的现场。这17年里,父亲入狱,祖辈反目成仇,在他的成长过程中,过早地触碰到了人性的残忍与仇恨。 作为这场风波中的无辜受害者,小雨越来越孤独,差点有了自闭倾向。为了化解堆积在少年心中的负面情绪,于英生的岳母何淑梅夫妇尽力给小雨营造一个毫无压力的生活环境。但不与外界接触,小雨就像在一个无菌罩里长大,单纯善良。适应社会,独立生活,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何淑梅是在公安局上门道歉后才明白自己这些年来怨恨错了对象。「情节就像是电视剧。」虽然没有直接与女婿于英生接触,但她试图默默帮着复苏于英生父子隔断18年的父子情。 从2013年9月开始,于英生已经见了儿子几面。25岁的儿子喊他「爸爸」,让他痛哭流涕。 记者问是什么信念支撑着自己在绝望中坚持走下去。于英生说:是内心的坚定使自己没有放弃。2013年,习近平当政后,「监区的指导员告诉我,可以进行申诉,在牢房里我就给检察院、法院写申诉信,指导员帮我把信递出去,到现在我心里都很感激他。」 于英生说,被改判后最想做的事情是亲情的修复。17年来,我抚育儿子的机会被剥夺了,孩子因为这事受到很大牵连,没能安心学习,我想要弥补。其次是要修复跟我岳母的感情,我父母和岳父都去世了,现在她是我唯一的长辈。 ◎ 阻止追责的那只黑手必须曝光 从被「坐实」杀妻到被宣告无罪的十几年时间里,让于英生及其家人最不能释怀的是,当年案件侦办的过程中,有多个本来很有可能阻止冤案发生的证据却被故意忽略。 据于英生本人及其当年的代理律师张跃介绍,办案的公安民警曾在于英生家梳妆台的抽屉边缘提取到两枚外来指纹,不属于英生所有。但这一重要证据却没有随公安机关的卷宗移交到检察机关。直到17年后在最终宣告于英生无罪的安徽省高院判决书中,这两枚指纹得以重见天日。在对武钦元的庭审中,这两枚指纹被作为证据现身。可见这两枚指纹一直都保存着的,是为了制造冤案,所以故意不拿出来。做这个决定的是谁? 于英生的案卷材料里,曾有一份辽宁省公安厅刑技处出具的DNA鉴定报告,报告显示案发现场提取的精液不是于英生的。张跃说曾多次向法庭提交这一关键的鉴定报告,并做出无罪辩护,但始终未被法庭采纳。但蹊跷的是,在17年之后,这份精液的DNA比对样本却成为抓获真凶武钦元的突破口和关键性证据。这又是为什么? 「当年几乎所有对我有利的证据都神秘隐匿或被忽视了。我想知道这背后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到底谁才是我冤案的制造者?」于英生说。 于英生原任蚌埠市东市区区长助理,挂职培养,准备提拔。这个冤案是否与权斗有什么关联? 为什么看守所所长告诉于英生可能会被无罪释放之后,办此案子的蚌埠市公安局局长调任检察院检察长,就很快对于英生提起了公诉? 该冤案与时任蚌埠市公安局局长、后调任蚌埠市检察院检察长的人有什么牵连?希望网友人肉一下这个人的名字和他的社会圈子。 现在法院改判已经快两年,真凶也已经落网,冤案的追责目前还没有一点动静。 追责的难度到底在哪里?是谁在上面阻止追责?截至真凶武钦元被判死刑,政法系统相关各方均表示「追责仍在进行中」。△ (人民报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