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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高官記者獲清白 申請國家賠償爭公道(圖)




新快報調查記者劉虎。

【人民報消息】在2014年5月3日世界新聞自由日的前夕,國際記者人權組織記者無國界首次發佈「百位新聞英雄」名單及事跡介紹,表彰全球展現驚人勇氣、致力於服務公眾利益,幫助推動體現於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的「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自由」的媒體人,中國有3人入選,其中就有記者劉虎。另外兩人是揭黑記者李建軍和四川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

曾實名舉報多名高官的廣州《新快報》調查記者劉虎,在被扣押近一年、取保候審一年後,近日獲北京政府決定不起訴。此後,中紀委宣布對劉虎參與舉報過的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雙開,並因涉嫌犯罪,移送司法處理。

蹊蹺的是,媒體一反當初高調報導拘捕劉虎的情況,有關劉虎不被起訴的消息,在政府網站新華網高調刊登的情況下,多數媒體的這好消息反而都刪除了。這說明當初高調報導拘捕劉虎是江系用來打擊習近平形像的,結果弄巧成拙。

據劉虎本人微博和媒體報導,曾引發外界廣泛關注的劉虎被指涉嫌「誹謗、敲詐勒索和尋釁滋事」一案,9月10日獲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作出不起訴的決定,認為他涉嫌犯罪的事實和證據不符合提起公訴的條件。

曾任職多家新聞媒體的劉虎,近年在個人微博上實名舉報過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原重慶副市長馬正其、上海高法院長、原貴州公安廳長崔亞東、陜西省副省長、原公安廳長杜航偉,以及參與舉報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等人。

2013年8月23日,時任《新快報》記者的劉虎在重慶家中,被北京警方帶走,隨後以涉嫌製造傳播謠言被刑拘。一個多月後,以涉嫌誹謗罪被逮捕,年底被移送審查起訴,但兩次被退回補充偵查。

在偵查期間,劉虎的兩次取保候審申請都被拒絕,不過到了2014年8月3日,檢察院因不能在法定羈押期限內辦結案件,對他取保候審,但他已被警方羈押346天。劉虎被抓捕時,正值中共開展整肅網絡言論的專項行動。

就在北京的檢察院確定不起訴劉虎的第二天,中紀委9月11日正式公告,原華潤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宋林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移送司法機關。當局指宋林罪名有八條,包括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索賄受賄、公款私用、通姦等。宋林曾遭新華社《經濟參考報》首席記者王文志、山西揭黑記者李建軍以及劉虎等人多次先後實名舉報。

據財新網等媒體報導,劉虎被帶走、刑拘、逮捕將近一年,家人的生活,尤其是孩子受到很大影響,但是作為媒體人,劉虎表示,他不會放棄調查記者的行當,儘管目前媒體環境不好,許多人離開,但總是要有人堅持。

劉虎的代理律師周澤9月12日對美國之音表示,對不起訴決定表示滿意,已經決定下週依法為劉虎申請國家賠償,希望盡快了解案件,讓劉虎回歸正常生活。

他說:「不起訴這個決定是正確的,我們也是歡迎。因為不起訴了,根據規定是符合國家賠償的條件的。」

與當初媒體高調宣揚抓捕劉虎的情形不同的是,對於檢方決定不起訴劉虎,媒體相對非常低調。而且,財新網9月10日「劉虎誹謗案,以不起訴告終律師稱將申請國家賠償」的報導,目前已經無法打開,其它一些媒體的相關報導,有的被屏蔽,少數仍可以瀏覽。

此外,劉虎本人和律師披露和評論不起訴決定的微博也都遭到了刪除。這說明江系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裡負責傳媒文宣的劉雲山一天不下臺,一天擁有權力,這個領域的正義力量就要受到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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