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三年前,河南省周口市鹿邑縣的閆衛星養的藏獒咬傷了鄰村的老太太,被法院判定賠償老太太32000餘元。日前,閆衛星的子女無意間在鹿邑法院官網看到了這個案子的另一份判決書,日期同樣是2014年1月13日,發佈其賠款金額並不是法院執行的賠款金額32000元,而是17000元。 當地河南電視臺都市頻道記者和閆衛星爲弄清真相,一起前往鹿邑法院,向工作人員求證時,工作人員表示自己也很困惑,並建議閆衛星繼續走司法程序。隨後記者再次和閆衛星到法院,希望法官給出明確說法,惟門外保安指「所有的工作人員都去鄭州學習了」,之後便關上大門,記者也吃了閉門羹。一個小時後,有法院人員告訴記者下週一(12月5日)再來找他,但拒絕表明自己身份。 12月5日(週一),記者依約前往鹿邑法院。才剛到法院門口,兩名身穿警服的工作人員突然衝到他的面前,開始搶奪攝像機。 當記者說︰「你們沒有權利搶我們的攝像機!」時,搶攝像機的人羣中有一人說︰「是領導讓搶的!」在爭奪攝像機過程中,法院工作人員還毆打了記者。當記者拿出手機準備報警時,手機也被搶走。 隨後,另一名記者報了警。十幾分鍾後,派出所民警抵達現場。沒想到,民警簡單了解情況後,竟然坐上了法院的一輛無牌照警車離開了現場! 當記者問民警爲啥坐着法院的車走了?民警卻說︰坐哪個車是自己的權利! 記者正常採訪,爲何遭到法院人員暴力阻撓?兩個不一樣的判決結果,到底有何隱情? 消息在網上傳開後,鹿邑法院政治處孫主任響應稱,網上判決書可能是沒嚴格把關,把草稿誤傳。但對於毆打記者一事,則表示自己不在場,並不清楚。 12月8日下午,鹿邑縣委政法委在周口中院舉行新聞發佈會,鹿邑法院負責人向當事記者、媒體和社會公衆表示歉意,並表示已經對涉事保安採取治安拘留措施,並予以辭退,而相關責任人員分別給予了警告、記過、免職等懲處。 另外,針對出現「一案兩判」的案件,原承辦法官張某不負責任,誤將判決書草稿上報到上網部門,出現網上判決書與實際送達判決書不一致的情況,決定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該案件亦已進入再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