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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種族滅絕罪 盧旺達前官員判終身監禁(圖)




巴黎法院裁決,1994年在盧旺達種族滅絕大屠殺期間,策動殺害
數百名圖西族的該國前巿長終身監禁。圖為巴拉希拉(左)和恩根齊(右)。

【人民報消息】巴黎一個法院7月7日作出具指標意義裁決,判決兩名被控在1994年盧旺達(又譯:盧安達)種族滅絕大屠殺期間,策動殺害數百名圖西族(Tutsis)的該國前巿長終身監禁。

64歲的巴拉希拉(Tito Barahira)和58歲的恩根齊(Octavien Ngenzi)當年先後任巿長。法庭判決兩人在卡巴龍杜(Kabarondo)村進行的「反人道罪」、「大規模草率處決」、「種族滅絕」等罪名成立,事件造成躲進一處教堂避難的大約2,000人遭棍棒重擊或被刀砍死。胡圖族(Hutu)對圖西族人展開的種族滅絕大屠殺,造成80萬人死亡。

長達8周審判期間,證詞指陳兩人既是屠殺的「監督者」,也是「劊子手」。巴拉希拉和恩根齊持續抵賴這些指控,聆判時神情木然。

檢察官古羅伊(Philippe Courroye)起訴兩人並求刑終身監禁。他說,「恩根齊當時是屠殺的領導人,巴拉希拉是令人恐懼的彎刀奪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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