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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捡10元将人打伤 反赔2.6万元(图)




为了捡拾地上的10元,二女士大打出手。

【人民报消息】(人民报记者庄平综合报导)《安徽商报》2016年8月1日报导,今年1月28日10时,吴女士和张女士在瑶海区一超市前不期而遇,两人几乎同时看到地上的10元。结果,因为这钱的归属问题发生厮打,吴女士一拳将张女士鼻子打成骨折,结果10元没拿到,反赔26,000元,还面临故意伤害指控。

吴女士是名70后,张女士是名95后。事发当日,两人都行经瑶海区漕冲路一超市门口。路上的一张10元钱很快吸引两人的注意,两人都打算弯下身去捡。张女士捡到后,吴女士表示这钱是她掉了,不能让张女士拿走。两人互不相让,从口角到发生厮打。

张女士年纪小一些,面对吴女士的攻势节节败退,但也不愿意轻易放弃手里的钱,气愤的吴女士一拳打在她的鼻梁上。围观群众报警,张女士被送医检查后,被诊断为左侧鼻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事发后,经过调解,吴女士赔偿给张女士26,000元,今年5月她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目前已被瑶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这不是自找麻烦吗?其这二个女人不见得就缺这10元,但因为是人家掉在地上的钱,贪小便宜的心理就想占有这点小钱,再加上争执中,谁都不愿忍下一口气,最后一个赔钱还要吃官司;一个鼻子受伤受皮肉之苦,这有必要吗?有网友说,这二个人见钱眼开,太贪心了,故有此报。估计现在二个人肠子都悔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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