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明代萬曆九年,爲國事操勞半生的張居正病倒了。這年他五十七歲。他在病榻上寫給姻親的信中說道:「年來賤體日就衰憊,望六之齡,理固宜爾。兼之力微任重,譬馬力已竭,強策鞭於修途,誠不知其所終也。」他將自己比喻作一匹精疲力竭的老馬,卻又要強勉鞭策自己掙扎而前。 張居正字叔大,江陵(今屬湖北)人,嘉靖年間進士。《明史》中說:「居正爲人,頎面秀眉目,須長至腹。勇敢任事,豪傑自許。然沉深有城府,莫能測也。」張居正自青年時期便立下富國強兵之志,但是由於政治紛爭花去太多時間精力,壯志未酬之心又使他不得不在政治的旋渦中孜孜奮鬥。直到萬曆初年,他排除掉一切阻礙與抗衡的政敵,才得以全副精力按照他的良好意願去實現志向,這便是著名的張居正革新弊政。 明神宗即位不久,張居正受到李太后和宦官馮保的器重,出任首輔。他不負先帝所託,對小皇帝(明神宗)循循善誘,在軍事、政治、經濟各方面,進行一系列對弊政的改革,取得較大成效。 早年明穆宗在位時,張居正就提出一系列的改革建議。他的建議稱爲「陳六事疏」,即提出進行改革的六個方面的內容:「肖議論」:反對說空話,務求講實效;「振紀綱」:申明法紀,做到賞罰分明,公正無私;「重詔令」:執行皇帝詔令要堅決迅速,文書奏報要及時;「覆名實」:嚴格對各級官吏的考勤考績,不使譭譽失實;「固邦本」:提倡節省開支,愛惜民力,抑制豪強兼併,清理賦役不均;「飭武備」:申嚴軍政,嚴格訓練,鞏固國防。穆宗雖然批示「照奏執行」,但並未真正實行。 當張居正當了首輔後,又有李太后和大太監馮保的支持,保持宮廷與內閣的一致,他便大刀闊斧地施行這些改革計劃。這些改革涉及政治、經濟、軍事各方面,基本上是他的創新,走的還是歷代政治改革路子。不過張居正所推行的稅賦改革制度,一條鞭法是有其創新的內容。 由於張居正的改革,在神宗即位後的前十年,明朝逐漸恢復生氣。然而,他的改革並非一帆風順,在他執政的第五年,朝廷出現了一次「奪情」之爭。 那年九月,張居正的父親在江陵病逝。按那時的制度,父親逝世,做兒子的應當辭官歸裏,守孝二十七個月,只有軍事緊急、軍務在身的大將,才可「奪情」,即免於受此制度的限制。而當時並無戰爭,張居正又不是大將,所以不能「奪情」。但改革正在進行,爲了不使改革半途而廢,神宗准許張居正「奪情」,張居正也知道這事是違背常理的,就主動「留職停薪」。儘管這樣,在朝廷中卻引起極大的非議, 一些反對改革的政敵乘機要求朝廷罷免張居正的官職。在皇太后和馮保的支持下,張居正毫不畏懼,改革一項項地進行。 張居正事事認真,都要親自過問,親自處理,爲此耗盡了精力,直到萬曆十年二月,病不能起。張居正雖然病倒了,閣臣們還要到他家中,到病榻前,請示他處理事務。張居正起初還堅持待在病榻上處理公務,後來身體日憊,病情惡化,已無力遍閱文書,卻仍不放心讓別人去辦,這更加重病情。 張居正本想等到秋間略事休息,而時間已經不允許。六月,他上疏給神宗說:「伏望慈聖垂憫,諒臣素無矯飾,知臣情非得已,早賜骸骨,生還鄉里,倘不即填溝壑,猶可效用於將來。臣不勝哀鳴懇切,戰慄隕越之至。」而神宗見疏只是下詔慰留並不准許。 十二日以後,張居正病情更加嚴重,再次上疏懇請生還:「伏望皇上憐臣十年拮据盡瘁之苦,早賜骸骨,生還鄉里,如不即死,將來效用,尚有日也。」然而神宗的聖諭只是讓他安心養病,慎勿再有所陳。至此張居正已再無話可說。 六月十八日,神宗派人執手敕慰問,那手敕中寫道:「聞先生糜飲不進,朕心憂慮,國家大事,當爲朕一一言之。」張居正於昏迷甦醒之際,推薦了潘晟、餘有丁等人。因爲推薦的人過多,無法一時並用,神宗把人名寫好,黏到御屏風下以備召用。兩天以後張居正病死在家中。 (參考數據:《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