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
 

女方加價索彩禮 男方:愛結不結(圖)




婚姻中,因為彩禮鬧出的事層出不窮。



網友附上的截屏。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甄卿之綜合報導)10月1日假日期間,很多年輕人選擇在這個「史上最長假期」舉辦自己的婚禮。但是,也有人因為彩禮的事情,取消了原定的婚期。

據大洋網 2017年9月30日報導,9月24日,江蘇鹽城一則「21萬天價彩禮,鹽城這對小情侶的聊天截圖曝光」的帖文在網上爆紅,引起很多人的關注。

網友自述事情是這樣的:

「一早的又跟未婚妻大吵了一架,國慶結婚她家又要加彩禮錢,這都是第三次。

我們兩人也談三年了,歲數也都不小了,家裡商量著趁國慶中秋雙節把婚事給辦了,就這個彩禮,她家一次次的太過份。

第一次要10萬,我爸媽一句話沒有,放在這個社會不多,雖然家裡為我結婚買了婚房、婚車,再說爸媽一輩子都是普通工人。

第二次說要加個8萬,我媽說加就加吧,人家把女兒嫁過來了,也沒多說什麼。

第三次,是在上次說過的二天后又要加3萬,賣女兒的啊?都是普通家庭,不能因為我爸媽喜歡你就這樣,這婚你愛結不結,不結拉倒。」

這名網友同時附上與未婚妻談話內容的截屏。

有網友認為,彩禮多少不是重點,重點在於女方家長一次次的加價,不講誠信,甚至有點得寸進尺。若一開始就約定好彩禮21萬,這位男生也不會氣成這樣。

還有網友認為,女方家長太奇葩,這樣的婚不結也罷。如果結了婚,恐怕結婚後更有受的。

有法律專家表示,父母違背子女意願收彩禮,不只是陋習,還可能涉嫌違法。

涉事女方家屬的做法在網上引發公憤。事實上,頻加彩禮籌碼,與信口索要彩禮的陋習一樣壞。如果這造成棒打鴛鴦的後果,家屬遲早得為毀了女兒幸福而買單。

從截圖看,當事女孩也對父母勸過、鬧過,只是胳膊擰不過大腿。也就是說,父母要這麼多彩禮且一個勁的變卦,並非女兒的意思。而《婚姻法》明確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它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藉婚姻索取財物。

對於父母違背子女意願收彩禮的現象,現實中,人們往往僅將其看成一種陋習,卻忽略了其違法的一面。

所以遏制收彩禮陋習,不僅要靠婚姻當事人的抵制,還應靠法律的支持、介入。問題是,子女通常很難與父母撕破臉、對其違反自己意志索彩禮的行為進行控告。更尷尬的是,《婚姻法》只規定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並沒規定違規干涉,該受到怎樣的處罰。這隻能說,這條法律只屬於建議或勸告而已,並沒有實質的意義。

因為高彩禮引發的悲劇不少,如因付不起彩禮情侶雙雙自殺等。其實,生活和感情不是靠物質來衡量的,彩禮也不該成為影響婚姻的因素。無論是彩禮還是其它,雙方坐下來商量,量力而為就好。兩個人已經走到婚姻殿堂的門口,卻因為彩禮錯過不該錯過的人,未免太可惜了。

婚姻幸福,蘊含了夫妻雙方的智慧,夫妻的感情建立在互信、互愛、互相扶持。有人說,婚姻就像一桌酒席。愛是主食,寬容、理解、信任、尊重就是一道道的菜,欣賞、幽默、趣味就是酒和飲料。願大家在婚姻這桌酒席上,吃得安逸,吃得舒心,吃得長長久久。△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17/10/1/66239b.html
 
文章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