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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母親鬧翻 男子怒砸自家超市(圖)
 
2017年4月16日發表
 
當兒子的砸了母親經營的超市。

【人民報消息】30多歲的黃先生因爲錢和母親翻臉。在半個月裏,黃先生竟然3次來到自家的超市鬧事,不僅砸店,還劃車、潑機油。究竟有多大的矛盾,讓兒子和母親鬧到這個地步? 據《重慶晨報》2017年4月16日報導,9日上午,黃先生提着兩瓶機油,來到沙坪壩山洞的一家超市門口,隨手將機油潑在超市內。民警趕來時,作惡的黃先生並沒有走,而是逼超市的店主還錢。這是半個月來,黃先生第三次來到超市鬧事了。 民警介紹說,3月26日,他們就接到該超市的店員報警,稱有人拿着棍棒到店裏來一頓亂砸,造成大約3萬多元的損失。民警發現,砸店的黃先生正是超市店主陳女士的親生兒子。 民警在了解到情況後,當場對雙方進行調解,本以爲黃先生不會再採取過激方式了。本月8日,黃先生再次來到山洞,砸壞母親停放在超市門口的越野車的擋風玻璃,並在車身兩側劃痕。民警再次出警,對其進行勸阻告誡。 母親賣房 兒子要分錢 兒子怒砸母親的超市,到底是爲什麼呢? 原來早在2008年起,母子二人就在山洞一起經營這個超市。爲了方便,陳女士在山洞購買了一套住房,房產證上寫着母子二人的名字,她還給兒子黃某買了一輛長安車用於日常拉送貨。 2012年黃某離開超市,母親給他75,000元作爲利潤分成,雙方當時無爭議。 後來母親陳女士想將此房賣掉,於是在辦理過戶登記時叫來兒子,讓他簽字。但黃某認爲自己也是房屋所有權人,因此也應得到部分賣房款,同時還應分得超市三分之一的股份。 母親拒絕兒子的要求,於是黃某就選擇亂砸超市的方式,逼其母支付其賣房款以及黃某認爲共同經營超市未分得的盈利共計30萬元。 報導到此可以知道,是陳女士單獨經營的超市,房子也是陳女士買的,只是爲了寵愛兒子,所以把他的名字與自己的名字登記在房產證上面。正是母親的寵愛讓已過而立之年的黃先生認爲母親有一直撫養他的義務。 得知要被拘留鬆了口 鑑於黃先生3次過激行爲,民警出警並依法取證,並告知他,如果他不願意達成調解,將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故意損壞財物的行爲作出治安拘留的處罰。 見警方「動硬」了,黃先生鬆了口,表示願意接受調解。 目前,經過調解,母親陳女士同意支付兒子23萬元。雖然黃先生如願以償分得財產,但一個家庭卻失去了原本濃濃的母子情。 溺愛孩子,到頭來受傷的是父母!許多案例顯示,親子管教出問題,教出不少「小霸王」,自殘或傷人甚至動輒殺人的青少年屢見不鮮,被寵壞的孩子像惡霸,使得愈來愈多心理及教育專家認爲應該「合理管教」孩子,父母應該以愛爲基礎,建立起兒女「紀律」的觀念。 如父母太過溺愛,小時候他要不到東西,動輒以不吃飯要挾,這時父母若不約束,孩子長大後手段將更激烈,文中的這個孽子就是個典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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