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副主任不滿主任工作方式,在其水杯裏下藥。

【人民報消息】田繼偉與被害人張某均爲醫生,田繼偉因不滿張某的工作方式,產生給張某下藥之念,以達到在單位見不到張某的目的。 不滿工作方式 往水杯下藥 據報導,田繼偉現年46歲,系赤峯市人,原系赤峯市第二醫院放射科副主任,被害人張某系赤峯市第二醫院放射科主任。 田繼偉供述稱,因對張某的工作方法不滿,二人相處很不愉快,爲了達到在單位見不到張某的目的,2014年3、4月開始,他將裝有配好混合液體的瓶子放在放射科自己的鐵櫃裏,要使用時,再將混合液體分裝入小瓶。「放射科每天8時都開早會,一般都是開完早會後,趁張某還在閱片室時,到張某的辦公室把配好的液體倒入張某的杯子裏。」 田繼偉供述稱,張某喝其配製的混合液體後出現身體發胖、面色潮紅、腿變細、肌無力等症狀。 被害人飽受病痛折磨 頭髮全掉光 裁定書顯示,張某生前經歷長達兩年的病痛折磨。據張某生前陳述,在2014年以前,她沒有糖尿病、白內障病史,每年體檢都很健康。2014年3、4月,發現其辦公室水杯裏的水有苦味,當時以爲自己的味覺有問題,諮詢本院醫生,都認爲是味覺問題。當時感覺到腿無力,但走路無礙。同年5月,喝水感覺水是甜的,腿越來越無力,口角炎反覆發作,就診吃中藥,化驗時白細胞一直高,輸消炎藥近一個月。8月,又發現自己的腿變細,走路沒勁,不能上臺階,有時在平地也不能走路。 她先後到301軍隊總醫院、北京協和醫院、內蒙古醫科大學附屬醫院等多次治療,未見好轉,且病情逐步加重。 據張某陳述,2015年1月,因症狀不見緩解,持續低鉀、低鈣,頭髮全部掉光,去北京協和醫院門診檢查爲低鉀血癥,囑咐回家對症治療。回去斷斷續續上班,一直補鉀、補鈣,病情不見好轉,出現骨質疏鬆,椎體多發性壓縮骨折,腰1和胸7壓縮骨折,糖尿病,視力下降,指甲營養不良。 2015年12月3日至26日,張某再次去北京協和醫院住院治療,被診斷爲庫欣綜合症、糖尿病、繼發性骨質疏鬆症(重度)、T7、L1壓縮性骨折、左眼白內障、脂肪肝、肝囊腫。 被告人落網前還在下藥 2015年12月29日8時許,張某在辦公室門口發現田繼偉給其水杯裏放東西,隨後她嚐了一口,杯中的水是苦的,便將水倒入一飲料瓶裏保存起來。 次日8時許,她又發現水杯裏的水還是發苦,又把水倒進瓶子裏保存了。後來又有兩次換了新水,出去後再回來仍然發現杯子裏的水是苦的。 31日上午,又兩次出現上述情況。 2016年1月2日,張某上班後打開手機錄像模式,放在辦公室的檔案櫃裏,故意倒上一杯水後離開辦公室。20分鐘後,回辦公室嚐了一口水,是苦的,看手機錄像發現田繼偉進入其辦公室,將水杯裏的一部份水倒入水池後,將一瓶長約10釐米的藍色瓶子往其水杯裏倒了些液體後離開。 次日上午,張某再次採取同樣模式試驗,田繼偉仍繼續投放,張某又把一部份水保存了下來。 2016年1月21日9時許,張某到公安局報案。當日,公安局立案偵查。 2月2日8時許,張某倒了一杯水,再次打開手機錄像模式,發現田副主任又往她杯子裏倒東西。張某便給辦案民警打電話。 2016年3月19日上午,民警到赤峯市第二醫院急診樓二樓放射科,將田繼偉傳喚至刑偵大隊進行訊問。 據田繼偉供述,就在被抓的3月19日上午8時許,開完早會,他見張某未回自己的辦公室,趁其它人不注意,他又偷偷進入張某的辦公室,從上衣兜內拿出藍色小瓶,將瓶裏的液體倒入張某使用的水杯和暖壺裏。出來時,他就被民警抓了。 而這最後一次投藥過程,再次被張某打開手機的錄像模式錄下了。 被害人不堪病痛 服藥自殺 2016年5月23日,張某告訴丈夫王某中午不回家吃飯後離開單位,並關閉手機。王某發現張某失蹤後向公安機關報警。 5月26日,在赤峯市紅山區紅山公園內一座山上發現張某屍體。經法醫鑑定,張某因過量服用艾司唑侖中毒死亡。 法醫鑑定指出,被害人張某由於長期大量攝入地塞米松等激素類藥物致兩側股骨頭缺血壞死,構成重傷二級;庫欣綜合症,構成重傷二級;左眼白內障,構成輕傷二級;胸7、腰1椎體壓縮骨折,構成輕傷一級。 故意殺人判無期 網友不服 2017年4月12日,赤峯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田繼偉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田繼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經濟損失4,821元。 田某明知混合藥物對人體的危害程度,其手段歹毒陰險,無疑是故意殺人。如此重度傷害別人,間接害死他人的兇手居然能逃過死刑,網友都不服了。這則新聞在截稿時,僅在某網站就有105,428人蔘與,熱門跟貼有4,357條。來看幾則熱門回帖: 「沒有判死刑,經濟賠償只有4,821元,人命就這麼不值錢嗎?」 「又是一個荒唐的判決。」 「人性惡化到極點!無徳的人才好控制,無徳的人撈錢沒有顧忌。」 「這個副主任太黑心了,人衝動後動殺人的念頭,事情過後會後悔。這個副主任居然天天動殺人的心思,這種人還不死,是還不夠惡劣嗎?」 「判法不公,一條命只值四千多元?沒有傷殘的人不懂受傷害的滋味。給人下毒,行爲極其惡劣歹毒。要是法官自己遇上這種事會怎麼處理?」 「醫者仁心啊!這樣的人如何救死扶傷,治病救人呢?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