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母語重心長地對李畲說:「處貧賤時,要有志氣;爲官吏時,要圖清白!」

【人民報消息】唐朝初年,有個名叫李畲的河北高邑人,家境貧寒,父親因病早早地離開人世,母親李夫人含辛茹苦地把他拉扯大,並供他讀書,教育他要清清白白地做人。 在母親的諄諄教誨下,聰明好學的李畲在科舉考試中一舉成名。踏入仕途後,他牢記母親教誨,兩袖清風,一塵不染,深受百姓愛戴。由於他清正廉潔,政績卓著,武則天皇帝將他調往京城任監察御史,主管考察官吏、巡視郡縣、檢查刑獄等。 一天,李畲在官邸審閱案卷,官倉小吏,奉命前來送廩米(薪俸)。家人量米時,發現比規定的數字多了三斛。李畲感到十分奇怪。小吏解釋說,這是多年沿襲下來的慣例,過去給歷任御史大人送米,也是如此。 李畲正色說:「我是朝廷執掌考察百官的官員,豈能執法犯法?多收三斛,無功受祿,是不許可的。」要小吏速將多出的米帶走。小吏因奉上司之命到此,不敢擅自作主,婉言拒絕李畲的要求,向他保證下不爲例。 李畲見狀轉念一想,如今官場積習已久,頹風難改。況且三斛米和那些貪官污吏們搜刮的錢財相比,真是九牛一毛。於是便不再堅持自己的意見。 正在這時,後院裏傳來母親的呼喚。李畲趕至後院,原來母親也知道事情的原委。只見她神情嚴肅地說:「兒啊,這可千萬使不得。娘只吃你份內的廩米,這多餘的一粒也不能留。」 李畲自知有錯,但因已答應小吏「下不爲例」,如今又要悔言,面子實在難捨。於是便對母親說:「這次就算了,我已吩咐小吏下次不要再多送。」 李母一聽大怒,聲色俱厲地說:「廩米是萬民血汗,怎能隨意多收?『下不爲例』原是官場惡習,如何可以說出口?你身爲考察百官的官吏,自己卻不能遵紀守法,又如何去正人呢?」 李畲聽了不覺愧疚難當,連連謝罪,並立即回到前廳,將多出的三斛米命小吏帶回,還付給小吏力資。小吏十分感動地說:「付力錢,朝廷雖有明文規定,可從來就是句空話。小的不知給朝廷御史官送過多少次廩米,可誰也不曾付過一次力錢。」 小吏走後,母親又語重心長地對兒子說:「我早對你說過:處貧賤時,要有志氣;爲官吏時,要圖清白!三斛米雖然值不了多少錢,卻在官德上塗下污點。你要記着:辦事要秉公,不畏權勢,不欺弱民。即使仕途不順,我也寧願與兒回河南老家,你種田,我打草鞋,照樣能過清白日子啊!」 李畲聽了,心裏久久不能平靜,連夜寫出自劾狀紙,揭發廩官濫送廩米,討好官吏、糟蹋百姓血汗的罪行。迫使大小官吏紛紛退回多收的廩米,付出該付的力錢。 李母不因爲自己兒子已成功名,身居高位,而放鬆對他的嚴格要求。 (資料來源:清代《淵鑑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