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
 

毀壞佛像遭報應(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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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音像。

【人民報消息】康熙初年,檀香很貴。蘇郡地區有一家香鋪,早年用三金請來一尊檀香觀音像。香鋪家的人私下裡商量說:「如果這像磨碎了,做成檀香賣可得十六金。」

香鋪家於是決定要毀壞佛像做成檀香賣,但有個雇傭工人害怕獲罪於神,從中阻止。這時,香鋪家的女婿來岳父家要接妻子回去,女婿對傭人說:「你是傭人,關你什麼事?聽從吩咐就可以了。」

這天夜裡,香鋪家的女兒腹痛,不能回家,只得繼續留住在香鋪家,等病好以後再回去。香鋪家的女婿也只得繼續住在岳父家中。

第二天,街上有一個六歲兒童隨父走路,忽然指著香鋪,問父親說:「那家屋上為什麼用大紅封條封鎖住了?」父親看不見有封條,以為兒子看錯了,禁止他亂說。

這天晚上,香鋪發生火災,全家人都燒死了。但是,這場大火並沒有延及左鄰右舍。

這家女婿想從樓上屋孔中鉆出,卻被一物攔住,慘叫難逃,活生生地死在火焰中。那個阻止毀壞觀音像的傭工在當天早晨,被另外一家香鋪來人強邀他去幫兩天工,沒被燒死。

(參考數據:清代 周思仁《安士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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