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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生遇害 男友以"危害國家"爲由殺人(圖)
 
2020年11月15日發表
 
南京女大學生李倩月被男友騙到雲南西雙版納勐海縣後失蹤,後證實遇害。

【人民報消息】南京女大學生李倩月獨自前往雲南西雙版納勐海縣後遇害,其父親李勝表示,李倩月的男友洪某長期冒充「國家安全部門人員」,以李倩月「危害國家安全」爲由,指使兩人將其殺害。 今年7月8日,江蘇省南京女大學生李倩月在南京棲霞區某小區同男友洪某發生爭吵後,於7月9日獨自前往雲南西雙版納勐海縣後失蹤。8月4日,勐海縣公安局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與張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謀殺人。張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縣於7月9日晚將李倩月誘騙至該縣城郊外的山林中殺害並埋屍。 李倩月遇害的消息被通報後,有知情人士透露,洪某自稱上過戰場、當過戰地記者,也有人說他自稱是國家安全部門人員等。 據早前報導,李倩月的父親李勝透露,犯罪嫌疑人洪某的父親是南京司法機關某幹部。8月6日,媒體曾向南京市司法局求證,得知洪某的父親確實是該局的一名處級幹部,當時仍在正常上班。 11月8日晚,李勝趕到西雙版納,從代理律師處了解到詳細案情。 李勝對雲南「開屏新聞」表示,洪某對外宣稱是「國家安全人員」,實際則是一名沒有固定工作、也沒有拿到大學畢業證的無業人員。但洪某長期營造自己的神祕身份,讓不少人信以爲真。 其中張某光是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與洪某爲校友,曹某青則是江蘇省某公安局的輔警。 報導稱,由於洪某長期以「國家安全部門人員」身份自居,以至參與殺害李倩月的張某光、曹某青都被其「洗腦」,併產生「爲洪某幹活就是爲國家幹活」的觀念。 這二人腦袋有問題,即使是國家安全人員的人就可以隨便殺人嗎? 據媒體此前報導,李倩月與洪某相識於地鐵,相戀後沉浸於愛情中的李倩月曾向朋友表示,希望在秋天和洪某結婚。但在旁人看來,洪某對愛人的態度,更多是控制和佔有。 李勝稱,依據警方的調查顯示,洪某因覺得李倩月與前男友聯繫過,便偏激地認爲兩人有「說不清楚的關係」,由此引發矛盾。在爭吵中,便對李倩月起了殺心。 早前李倩月的好友曾透露,洪某經常和李倩月吵架,並施暴,還曾揚言如果分手就殺死其父母。 7月8日,洪某和李倩月在南京棲霞區某小區爭吵之後,洪某離家並開始實施他的作案計劃,約李倩月到「勐海縣河畔之夢小區」陪他。而他對張某光、曹某青的「指示」則是,李倩月因掌握「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明確要求兩人將李倩月殺害。 7月9日上午10時42分,李倩月獨自一人從南京棲霞區一小區離開,並於當日從南京乘飛機到達昆明,又於當晚從昆明轉機到達西雙版納,乘出租車來到約定的會合地點。 但李倩月並未見到洪某,迎接她的是此前在洪某家中見過面的張某光,以及另一名男子曹某青。兩人謊稱洪某在山上的別墅等她,將李倩月騙入附近山林中後,便將其殺害。 案發至今,李倩月的母親整日以淚洗面。李勝說,失去了女兒,賠償再多的錢對我們來說已經沒有意義。他是有預謀地、殘忍地殺害了我女兒,我們永遠不會諒解他,我希望司法機關能夠給予公平公正的審判。 以國家安全部人員的名義就可以指揮別人殺人,可見中共政府部門的權力之大和無法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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