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维权人士李洪宇被庆安县公安局拘留期间出现生命危险,送医急救。 |
【人民报消息】黑龙江绥化市庆安县维权人士李洪宇,因追讨伊春市政府拖欠的上千万元工程款,被当地政府以「寻衅滋事罪」判入狱4年。2020年5月14日,李洪宇刑满释放。 近年来,随着中共政府对保障房建设、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等住房领域投入资金,政府官员对该项资金的贪腐现象也随之增加。 2012年5月1日,伊春市政府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李洪宇从庆安县来到伊春市,与建筑商「中煤国际合作总公司」负责人于平在伊春工程处,签订「名人水岸公寓」五项的承包合同。 同年10月30日,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李洪宇却得不到工资。为此,李洪宇多次到伊春市政府和省信访局要求解决此事。后来才得知,伊春市政府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建筑商,证照不齐,手续不全,也没有交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李洪宇只好去北京反映情况,这才引起重视。 李洪宇透露,省政府信访局局长齐彦光召集绥化市、庆安县、伊春市多名官员在伊春市召开协调会(有完整视频为证)。协调会上,伊春市副市长白波表态,待账目清楚后一并解决。根据两份工程结算明细单,伊春市政府共拖欠工程款逾1,565万元。会后,当工程账目交给伊春市政府时,官员的态度却变了,李洪宇只好走法律程序求偿。 在李洪宇与建筑商的合同上明确规定:对所有单项承包人的票据,没有李洪宇签字不生效;回款时必须有李洪宇接收支配发放款项。 李洪宇表示,由于我多次进京反映问题,因此遭伊春市的打击报复,在未与我核算的情况下,将工程款直接发放给我下面各个单项工程的承包人。有的单项承包人编造工资表、虚报冒领、重复多领等,造成一些农民工没有拿到工资。 李洪宇妻子王春芳表示,为了维权,李洪宇和一部份被拖欠工钱的农民工长年奔波上访,可是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不但血本无归,还欠下了巨额债务,身心备受折磨,夫妻俩疾病缠身。 2016年4月1日,李洪宇再次去北京上访,但是被庆安县公安局的警察截回,并予以15天的行政拘留,不通知家属,也不告知家属拘留地点。 李洪宇表示,此前3个月,自己才刚做了气管神经鞘瘤的手术,还在恢复期,需要按时服药和护理。但是被关进拘留所后,没有得到医药护理,病情恶化,被紧急送往县医院抢救。在这种情况下,庆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刘凤志还恶狠狠地说人死了他负责。「这些警察根本不把老百姓当人看,视人的生命为儿戏,没人性!」 王春芳表示,同年6月26日,李洪宇在几名家属的陪同下去北京看病,但是刚下车就被庆安县公安局的警察带回,被关进看守所,进行刑事拘留。随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入狱4年。 王春芳还说,讲起来太心酸了。过年时,要帐的人来到家门口堵人要钱,我因为信用卡欠账还不上,被法院起诉。我母亲84岁了,一个月有一千多元收入,我们全指着这点钱活着。李洪宇因为有坐牢案底,出去找工作都没人要。 王春芳说,我们希望地方政府能把我们的血汗钱还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