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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记者监狱回忆录(三) 看守所的连体械具(图)
 
2020年8月2日发表
 
公民记者王晶因报导访民维权活动入狱近5年,出狱半年后她写出在监狱受到的迫害和见证医院如何草菅人命。

【人民报消息】2014年,前「六四天网」公民记者王晶因报导访民维权活动入狱近5年。她在吉林女子监狱经历酷刑迫害,见证监狱医院如何草菅人命的种种罪行。她向海外媒体表示,讲起这些,我的语言总是不能流畅,我的心是颤抖的。 王晶2019年9月出狱,经过半年的调养身心,在记忆逐渐恢复后写下她在监狱的种种遭遇和目睹的一切。以下为王晶亲述: 看守所的连体脚镣手铐 到了吉林市第一看守所,我被带到204监房,我曾经被关在这里过。里面几个老人(一直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认出了是我,有的看见我受到虐待心疼得掉下了眼泪。 被送到看守所之前,我已经三四天没吃、没喝、没睡了。我刚到看守所就想着如何自杀。 在看守所的第一天晚上,半夜时分我趁值岗的人不注意,用尽全力奔向卫生间,试图撞碎玻璃窗自杀,一次没成,我又撞第二次,此时惊醒睡在我旁边的号长(宋丽娟,职务犯罪),她狠狠地将我控制住,然后一直看着我的一举一动到天亮。 第二天一大清早,小王所(男的)和卞洪波队长拿着给死囚犯戴的连体脚镣手铐来,命令在押人员给我戴上。 我说:「你不问我为什么自杀,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是用更加侵犯人权的方式解决问题,不是继续在违法吗?」 我告诉在押人员不要听队长的话,不要替他们做违法的事情。但是,卞洪波不管我怎么反抗都让在押人员强行给我戴上连体脚镣手铐。 小王所和卞洪波走后,上午8时许,管教陆续来上班了,负责监管204监房的陈丽莉队长直奔我过来,随即拿起一只拖鞋抽我嘴巴子骂着:「王晶,臭不要脸的,谁让你的律师把看守所告了。」我因为戴着械具再加上几天的饥饿疲惫而无法反抗。 204监房当时有几名在押上访人员和法轮功学员见此情景,纷纷上前阻止陈丽莉对我继续施暴。 看守所中连乞丐都不如的20个月 我在看守所的20个月中,大概有一半多的日子里都戴着械具。吃饭戴着它,上厕所戴着它,睡觉戴着,换衣服也要通过铐子和肢体之间的缝隙。由于脚镣和手铐是连体的,队长还特意把它们之间的距离拉成最近的,所以,走路时是猫着腰,睡觉时总是手脚聚拢,蜷缩在一起的姿势。 也因此,铁链上蹭上屎和饭粒、污垢等是经常的事,那时根本没有卫生可讲,整个人跟乞丐没什么两样,甚至连乞丐都不如!中共残害忠良就是用这种办法,从肉体和心灵上摧残你,让你的尊严和意志消耗殆尽…… 在看守所时,在我最艰难的时候是法轮功学员在照顾我。那时我整天戴着脚镣手铐,吃饭、如厕、洗漱都是法轮功学员帮忙的。 进看守所的头6个月,我想尽各种办法自杀,几乎是可以想到和做到的我都试了,绝食、割腕、撞头、吞异物……可都没成功。 成为公安局重点看押人员 被往死里整 那时,我的头发几乎掉光了,人瘦成骷髅般,严重贫血,有时半夜因为心肌缺血而动弹不得。看守所没给我打过一个营养袋,反而每个月还抽我一管血,看我有没有电解质紊乱。后来我才发现,这样的验血每月都从我的帐上扣去230元(人民币,下同)。 因为长期的严重营养不良,我的记忆力减退,大脑也开始变得迟钝,甚至连100以内的加减法也算不了了。说话说不明白,说了上句忘下句。 在我身体最脆弱时,有一次我刚被摘下械具没几天,由于我反抗看守所强迫劳动的违法行为,陈丽莉又进监房来打我。她叫来打手(其他刑事犯在押人员)把我押出监房。 在押送途中,陈丽莉要踢我,于是我用脚挡住她抬起的腿,她大怒说我让她在犯人面前丢了面子,她和另一个队长画杰将我拉进一个没有监控的办公室,给我戴上连体脚镣手铐后,两个人轮番用穿着高跟皮鞋的脚,狠狠地在我身上一顿乱踹。 出了气之后,她俩让犯人把我在地上拖着,一个监房一个监房地把我展示给其它监房的犯人看。 那次被打之后,我的左侧胯骨瘀青了三个多月,并且左腿、左脚失去知觉不能走路,不能下蹲。即使是这样,她们还是给我戴着械具,并且没有给我任何治疗。 在看守所时,我的脑瘤已经恶化了,出现张不开嘴和幻觉等症状,我向一位姓李的女医生反映情况,她羞辱我:「我看你有精神病。」 我知道跟她们说了也没用,不会有人在意我的病情。陈丽莉还曾亲口告诉我:「王晶,你就别指望我们会带你去外诊看病了,因为你是吉林市公安局长特别交代要重点看押的人。」 我的办案人、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第五刑警中队的小队长李昂曾对我说:「北京警察和浙江警察都恨死你了,让我们往死里整你,谁让你们这些公民记者专门跟我们作对。」 目睹法轮功学员遭酷刑虐待 在看守所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关于其他被政治迫害的人和事,我经常听见法轮功学员车萍萍被拉去灌食时发出惨烈的反抗声,命悬一线还喊着:「法轮大法好!」 访民姜杰24小时被拷在铁窗前近半个月,白天管教让其他犯人虐待她,用擦厕所的抹布塞她嘴,用扫帚捅她眼睛不让睡觉,不让人给她盛饭和水,谁给她就惩罚谁。还有一名不知道姓名的访民被在地上拖着,不按管教说的做,就会被当场殴打。(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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