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2岁男童江介州在火灾中丧生,尸体被地方政府抢走后,以无名尸火化,骨灰被拿去喂鱼,家属悲恸不已。 |
【人民报消息】2013年,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12岁男童江介州在一场火灾中身亡,当局为规避责任,出动多个部门的人员半夜抢走男童尸体。最后男童的父亲在一家火葬场中找到男童的名字,而政府人员竟然在登记表格上写上「按无名尸处理」,并签名。 男童的母亲李晓飞表示,因是以无名尸处理,火葬场老板就将骨灰拿去喂鱼了。 地方政府官员毁尸灭迹的作为让男童的家属悲痛不已。 据李晓飞忆述,2013年2月20日早上7时30分左右,她家隔壁一间经营爆竹的店铺发生火警,起火源在一楼,当时火势不大,消防大队开来两台水罐车和一台云梯车。不料,这些消防车上并无破窗、破门的救援工具,其中一辆消防车里没有水,就停在路边看着一楼火源慢慢扩散。 当时,群众发现李晓飞的儿子江介州在家屋后4楼厨房窗户边喊救命(喊了约半个小时),群众要求立即采取营救措施。但是,消防队长张洪亮不理睬,任由火势一直烧到上午11时左右,屋内可燃物品几乎已经烧完,消防人员才正式使用高压水炮灭火。这场火灾还波及其它12户人家。 李晓飞说,在这场火灾中,我儿子被活活烧死,我们七层楼房420平方米的房子全部被烧光,一无所有了。 火灾当天,李晓飞夫妻就在家门口为儿子搭设灵堂。次日(21日)上午10时许,公安局治安大队长舒勇桂带队前来拆灵堂,被群众阻止要求看书面文件,警方才撤去。 当天晚上12时50分,李晓飞的亲属都被抓进公安局关押。新宁县政府借机派警察、交警、城管等多个部门人员把李家附近的路灯关掉、封闭道路,在无任何手续下将江介州的尸体抢走。 直到2月22日下午5时许,家属被强迫写不上诉保证书才放人。 李晓飞说,我弟弟、妹妹、妹夫三个人还被上了手铐,关了17个小时。 李晓飞表示,当时曾经向法院递交起诉书,要求政府赔偿财产损失。法院要我们找肇事者(夏玉龙)赔偿,我们有找夏玉龙,但法院不执行扣押。夏玉龙有钱有财产,后来他和老婆办假离婚,现在已8年,财产都移转走了。 李晓飞说,曾经向新宁县检察院、县政府、县委递交材料,但是都没有任何答复;向法院递交起诉书,不被立案也没有答复;逐级申诉到湖南省委、湖南法院,也都不了了之。 2016年,街坊邻居提供更多案发当时的视频和证据,李晓飞重新向绍阳法院提出起诉状又被驳回。 李晓飞表示,我们又向高院提出申诉,这回高院说已经超过诉讼期限。我们向最高法院提再审,最高法院也维持高院的裁定。我们是在抗诉期间提出的,并没超过时间。他们就是这样枉法裁判,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