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鞭炮案受刑人 被迫穿内裤出狱(图)
2021年9月23日发表
林应强(左)和唐兆星(右下)穿内裤出狱的图片在网络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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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报消息】福州维权人士林应强、唐兆星因在拘留所门口放鞭炮迎接朋友出狱,被冤判3年徒刑,于今年9月12日刑满获释,但出狱时只穿内裤走出监狱大门。唐兆星拒绝在刑满释放书上签字,用这样的方式抗议当局对他们的迫害。他们走出监狱的图片引发舆论关注。
公开数据显示,林应强和唐兆星都曾经多次入狱。
唐兆星1958年出生,福建省福州市人,2006年因家人遗产遭法院枉法判决,开始维权;2008年1月,被劳教1年;2013年11月因呼吁当局关注民生被刑拘、判刑,于2016年4月刑满释放;2017年12月,因进京上访,被警方遣返后行政拘留。
林应强1966年出生,福建省福州市人,失地农民;1996年至2003年期间,因举报其土地被强征,征地款被非法截留达近千万元,遭打击报复。在2009年被构陷枉判4年徒刑;2013年因到北京上访两度被刑拘、批捕;2015年2月,被判3年徒刑。
2018年9月12日上午,「福州大抓捕」当事人之一严兴声出狱,福州数十名维权人士自发前往福州市第一看守所迎接。大家按传统风俗放鞭炮驱除晦气,迎接友人出狱,不料被「蹲守」现场的公安围堵抓捕。包括刚获释的严兴声在内三十多人,全部被带走拘留。其中,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和何宗旺4人被刑拘、批捕。林应强和唐兆星被判刑3年,林兰英被判1年10个月。何宗旺另案处理。
唐兆星说,严兴声是我的表弟,鞭炮是我母亲留下来的,说等我表弟回来,去接他时放鞭炮去晦气。结果,我们就因放鞭炮都被拘留。
唐兆星透露,在多次被抓期间,家里被抢。在监狱时,自己还被折磨得腰背都坏了,牙齿也没了。在里面的事就不用说了,共产党就要你死在里面。
林应强也说,3年前刚刚入狱时就遭酷刑,进去还没一个小时就被预警酷刑了。
今年9月12日,林应强和唐兆星刑满出狱。当天,因为狱警不让他们穿着囚衣和囚裤出狱,他们只好都穿着内裤出来。
林应强说,我跟唐兆星入监的时候,有很多行李和物品都被他们抢走。我们要求事先把衣服归还给我们,但是他们就是不还。因为这个事情,我还遭到狱警的酷刑。
林应强说,后来狱警拿来一套秋衣秋裤给我们,但现在福建疫情很严重,我们不敢穿,怕染上病毒,所以我们就只穿一条四角内裤出狱。狱警嫌影响不好,就把我和唐兆星都塞到车里,直接送到我们老家福州的司法所,还好我家人带着衣服去的,才在司法所穿上衣服。
林应强和唐兆星穿着内裤出狱的图片在网络流传,引起众多网民关注。
湖北访民伍女士说,他们穿着内裤出来,一点尊严也没有。我觉得当局者根本不把老百姓的人权放在心上。
伍女士强调,林应强和唐兆星等人被判刑本来就是冤刑,访民本来就冤,现在是冤上加冤。放鞭炮接风就把人关押3年,完全是不依法。
林应强说,当局不只制造冤案,还把我们的财产抢光,包括手机、银行账户。家里一些东西都被抄家抄走了,全部都不还。我们被抓好几次,每次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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