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世紀裁決 否認墮胎權是憲法權利(圖)
2022年6月26日發表
6月24日,美國最高法院做出歷史性裁決,推翻了將墮胎行爲合法化的「羅訴韋德案」,同時將墮胎權還給各州去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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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報消息】6月24日,美國最高法院做出歷史性裁決,推翻了將墮胎行爲合法化的「羅訴韋德案」,同時將墮胎權還給各州去裁決。
這一裁決,也在法律層面上終結了美國長達半世紀的墮胎爭議,將對墮胎做出規定和限制的權力,歸還給各州。預計美國將有一半的州會因此而禁止墮胎,或對墮胎施加嚴格限制。
研究機構「古特馬赫研究所」說,13個州已經通過了「觸發法」(trigger laws),這意味着在6月24日最高法院的裁決之後,禁止墮胎將在這些州立即生效。它們分別是:阿肯色州、愛達荷州、肯塔基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北達科他州、俄克拉荷馬州、南達科他州、田納西州、得克薩斯州、猶他州和懷俄明州。
還有五個州在1973年羅訴韋德案裁決之前,就已經禁止了墮胎。它們包括:亞拉巴馬州、亞利桑那州、密歇根州、西弗吉尼亞州和威斯康星州。
研究人員表示,總的來說,美國50個州中有26個州「可能或肯定」會在6月24日的裁決後,禁止墮胎。
最高法院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在6月24日的多數意見書中寫道,1973年的「羅訴韋德案」和1992年支持該案的「計劃生育組織訴卡西案」的裁決,是不正確的,必須被推翻。他認爲,監管墮胎的權力並不在於法院系統,並補充說,只有立法機構才有這種權力。
「因此,我們認爲,憲法沒有賦予墮胎的權利。」阿利托寫道:「羅伊和卡西必須被推翻,監管墮胎的權力必須交還給人民和他們選出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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