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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曾慶紅的爹引出的驚天祕密
 
2023年11月18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國家副主席曾慶紅的爹,名叫曾山。 曾山,1899年出生在江西吉安;1926年加入中共。1931年11月7日,正當日本入侵中國東北三省、國難當頭之際,中共在蘇共操控下,在中華民國境內的江西省,建立一個「國中之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曾山任中央執行委員。1934年,曾山任「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內務部長。1935年,曾山到蘇聯「國際列寧學校」受訓。 曾山跟侵華日軍祕密和談 1937年冬,全面抗日戰爭爆發後,曾山長期在國民黨統治區從事地下情報工作。其中一項重要工作,是根據中共中央指示,同侵華日軍祕密和談,以利侵華日軍和中共領導的新四軍「和平共處」。 共產國際駐延安特派員弗拉基米洛夫在《延安日記》中寫道:「我無意中看到一份新四軍總部的來電。這份總部的報告完全清楚地證實了:毛等與日本派遣軍最高司令部之間,長期保持聯繫……電報無疑還表明與日軍司令部聯繫的有關報告,是定期送到延安的。」 「葉劍英告訴了毛,我已經知道了新四軍發來的電報內容。(毛)主席跟我解釋了很久,說明(中共)領導人為什麼決定與日本占領軍司令部建立聯繫。」 「(中共)領導人中只有幾個人知道此事,毛的一個代理人,可以說一直隸屬於南京的岡村寧次大將總部的,什麼時候需要,他都可以在日本反間諜機構的嚴密保護下,暢通無阻地往返於南京與新四軍總部之間。」 弗拉基米洛夫所說的「毛的一個代理人」,應該是指中共高級特工潘漢年。 1955年,潘漢年被中共抓捕,先被判刑15年,後被判無期徒刑。1977年,潘漢年被監禁至死。 原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部長羅青長在《潘漢年冤案的歷史背景》中寫道,當周恩來得知潘漢年1939到1948年和中央來往的電報都在時,他讓羅青長等人把這些材料蒐集起來,按年、月、日排列。羅青長回憶稱,「根據檔案材料,當時潘漢年所做的工作,如打入日寇內部、利用(大漢奸)李士群等,中央都是知道的,檔案中都有記載……中央對他的工作也是肯定的」。 根據公開史料,當時中共方面參與跟侵華日軍祕密和談的有四人:饒漱石、潘漢年、曾山、揚帆。 饒、潘、曾、揚與侵華日軍祕密和談產生的效果是:八年抗戰期間,新四軍與侵華日軍之間沒有打過一場像樣的仗。 1949年中共建政後,曾山歷任政務院政務委員兼紡織工業部部長,華東軍政委員會副主席兼財經委員會主任,商業部部長,交通部部長,內務部部長等。 保曾山 查檔案 1966年5月16日,文化大革命爆發。內務部部長曾山被當成「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受到衝擊。 1967年9月,造反派將曾山抓到勞動人民文化宮批鬥,並進行肉體折磨(低頭、彎腰、坐「噴氣式」)。 當時,國務院內務辦公室駐內務部聯絡員孫宇亭,將曾山被批鬥的情況報告國務院內務辦副主任嚴佑民,嚴佑民立即報告國務院副總理謝富治、國務院總理周恩來。 周恩來得知後,以中共中央的名義,口述一份文件,要求內務辦以最快的速度發下去。文件的標題是《中共中央關於曾山同志問題的指示》。標題稱曾山為「同志」表明:曾山是得到中共中央認可的人。指示共有四條: 第一,對曾山的錯誤,可以批判,但性質應由中央決定。第二,曾山的活動,聽命於中央,造反組織不能干涉。第三,外來學生不能干涉內務部事務,要立即撤出。第四,開批判會搞「噴氣式」、大彎腰是錯誤的,是違反中央規定的,今後不准再搞體罰和變相體罰。 這是周恩來以中共中央的名義對曾山實施的保護。 但是,到了1967年10月,內務部的造反派,根據抗日戰爭時期中共情報人員提供的曾山和日本人接觸過的情況,認為曾山是「日本特務」、「漢奸」,必須打倒。 曾山解釋說,他在新四軍軍部當組織部長時,按照黨中央的指示,確實和日本人有過接觸,但所有行動都及時用電報向中共中央作了請示,並得到批准。 造反派不相信曾山的辯解,內務部的另一派群眾組織則站在曾山一邊,兩派互不相讓,即將釀成一場武鬥。 怎麼辦? 在一次會議上,國務院內務辦駐內務部聯絡員孫宇亭提議:「既然曾山說一切活動都得到黨中央的批准,我們派人去中央檔案館查閱一下歷史檔案,問題就可以澄清了。」 當時在場的國務院副總理謝富治,國務院內務辦副主任嚴佑民,都表示同意,並決定:查檔案的事由孫宇亭來辦。 到中央檔案館查閱檔案,必須履行嚴格的審批手續。孫宇亭寫了報告,嚴佑民、謝富治分別簽字同意。 然後,孫宇亭拿著他們的批件,跟內務辦工作人員趙雪瀛一起,驅車到位於北京西郊溫泉的中央檔案館。檔案館的軍代表看了批件說,查中央歷史檔案,必須經中央辦公廳主任批准,否則,不予接待。 孫宇亭向嚴佑民報告後,嚴佑民找中辦主任汪東興補了一個簽字手續。 看到汪東興的簽字後,中央檔案館的軍代表立即指示工作人員照辦。工作人員找到有關此項活動的四份電報,其中有曾山報告的情況,也有中共中央的正式批文,上面有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任弼時、康生的親筆簽名。 這些檔案證明:曾山所言,確有其事。 孫宇亭覺得自己做了一件正確的事,心裡很高興。但向上級匯報,不能空口無憑,需有真憑實據。經同軍代表交涉,他們允許孫宇亭摘抄四份電報上的有關內容。孫宇亭回機關後,顧不上吃飯,立即起草報告,經嚴佑民、謝富治簽署後,報送中共中央。 小人物 「闖大禍」 這裡說的小人物,是指孫宇亭。 孫宇亭曾任公安部辦公廳研究室科員、副科長、副處長,調研室主任,辦公廳副主任。1966年文革爆發後,國務院副總理、公安部長謝富治,兼任國務院內務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長嚴佑民,兼任國務院內務辦副主任,孫宇亭被抽調到國務院內務辦,任國務院內務辦派駐內務部的聯絡員。 當孫宇亭起草的報告送報中共中央之後,反饋回來的信息,使孫宇亭大吃一驚。 孫宇亭後來回憶說,1967年10月的一天,謝富治怒氣沖沖地到嚴佑民的辦公室,發了一頓脾氣。 謝走後,嚴佑民到孫宇亭的辦公室,苦笑著說:我們為了證明曾山的清白,到中央檔案館查歷史檔案,是辦了一件好事。可是,卻惹怒了一位中央領導,說這是政治上糊塗,要追查。謝要我們每人寫一份檢討,報送中央。 孫宇亭問:是哪一位中央領導?嚴說:謝沒有說。孫宇亭等只好按謝的說法檢討自己犯了客觀主義的錯誤。 一週後的一天,謝富治通知嚴佑民、趙雪瀛和孫宇亭開會。 謝富治說:「你們的檢討都不深刻。現在宣布處分決定:孫宇亭,黨內嚴重警告。」他接著又說:「這件事涉及核心機密,你們手中如果存有這件事的片紙隻字,統統交出來。今後,如果發現誰泄漏了機密,毫不客氣。」說完就走了。 孫宇亭以為,這場風波可能就此打住了。但是,事件的發展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緊接著發生了六件大事: 第一件大事:公安部所有檔案被封存,所有檔案管理人員被更換。 1967年11月5日,「中央文革小組」決定:封存公安部所有的文書、業務檔案和敵偽檔案,原來的檔案管理人員封卷鎖庫後,立即撤離。接著,調派了300名「解放軍」進駐公安部,接管這些檔案。 第二件大事,孫宇亭查檔案被認定為「盜竊中央檔案館核心機密」。 1967年11月的一天深夜,孫宇亭被通知到人民大會堂安徽廳開會。參加會議的有吳法憲(中央軍委辦事組副組長)、謝富治、汪東興、嚴佑民、趙雪瀛、孫宇亭,有兩名穿軍裝的人做記錄。 謝富治主審,被審對象就是孫宇亭。 謝說:「你把盜竊中央檔案館核心機密的活動談一談。」 孫宇亭說,這事和盜竊機密根本沾不上邊。他去中央檔案館查檔案的起因、目的以及對檔案資料的處理情況,謝富治、汪東興、嚴佑民三位領導都清楚。查檔報告是他起草的,但是謝、汪、嚴都同意了,批准了。如果沒有謝、汪、嚴的批件,他不可能去中央檔案館,即使去了,人家也不會接待。 謝堅持說,盜竊檔案之事,你應該承擔責任。 孫宇亭還沒有開口回應,嚴佑民說:「這件事,前前後後的情況我都知道。事情是他和趙雪瀛辦的,是經過我批准的。責任應由我一人承擔。」 第三件大事:「解放軍」全面接管公安部。 1968年黃曆新年過後,公安部召開幹部大會,謝富治、汪東興、吳法憲出現在講台上。謝富治宣布:由「解放軍」接管公安部機關,公安部的全體人員,統統到北京西郊的中央政法幹部學校集中,辦毛澤東思想學習班。 第四件大事:國務院內務辦公室被撤銷。 謝富治委託嚴佑民召集國務院內務辦公室的全體人員開會,宣布撤銷機構,移交檔案,由軍隊接管。 第五件大事:汪東興、謝富治瞞天過海。 這件事其實發生在謝富治審問孫宇亭時,但因為它特別具有戲劇性、又特別能代表中共高層官員臉厚心黑的一面,這裡把它單獨說一下。 當時,孫宇亭說,去中央檔案館查檔案,謝、汪、嚴都簽字同意了。 謝富治轉向汪東興,說:「我在那個報告上批了字。可是你也批了同意。」 汪東興對謝說:「你是副總理嘛!你同意的事情我能不同意嗎?」 接著,汪東興轉向中央檔案館軍代表,嚴厲地說:「檔案館有制度,像這樣的機密檔案不能抄錄,你們為什麼不執行制度?」 軍代表回答說:「有你和謝副總理的親筆批示,不能不讓抄!」 在簡短詢問軍代表幾個問題後,汪東興又轉向做記錄的穿軍裝的人,說:「把那個報告傳過來,我再看看!」 汪東興看了報告,對謝富治說:「你看,這個報告,是用寬邊稿紙寫的,我們批的字都是靠在稿紙右邊的空白處,如果把我們的批字剪下來,對這個報告也不會有損傷。」 謝說:「這倒是個好辦法。」 於是,汪東興讓記錄人員找來剪刀和火柴,當場把他們批的字剪了下來並燒掉。 汪、謝在此事上負有領導責任的證據,就這樣,被銷毀了。 當汪、謝銷毀證據時,吳法憲一直雙目緊閉,像睡熟了一般,裝著沒看見。 孫宇亭、嚴佑民、趙雪瀛、中央檔案館軍代表,親眼目睹了這汪、謝兩位中央首長表演的這一幕。 第六件大事:嚴佑民被關秦城監獄四年。 孫宇亭去中央檔案館查檔案一事,汪東興、謝富治把自己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但嚴佑民還算一個有擔當的人,主動把責任攬過去了。 其結果是,嚴佑民因「盜竊中央檔案館核心機密」,被關進秦城監獄四年,1460天。 說到底,誰在怕? 1967年,謝富治擔任的職務有:中共政治局候補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院副總理、公安部長、北京市革命委員會主任(相當於市委書記)、北京軍區政委、北京衛戍區第一政委。 汪東興當時是公安部副部長、中央辦公廳主任、中央警衛局黨委第一書記、總參謀部警衛局局長。 謝富治當時屬於副國級高官,是中共黨的、國家的、軍隊的領導人之一,是毛澤東在文革中掃清政敵最重要的幫手之一。 汪東興是毛澤東在中南海的「大內總管」,是替毛監管中共正國級高官的最重要的幫手之一。 按常識,出於保護曾山的目的,謝、汪批示同意孫宇亭到中央檔案館查有關曾山的檔案,是例行公事。 但是,孫宇亭起草的報告呈送中共中央後,在中共高層竟然引起巨大恐慌,以致於發生了上述六件極端反常的大事。 事出反常必有妖。 在中共高層,到底誰在害怕與侵華日軍祕密和談的事被人知曉?應該是在抗日戰爭期間在曾山的請示電報上親筆簽字的人。 當時簽字的人有: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任弼時、康生。劉少奇1967年已被打倒,任弼時早在1950年就去世了。 也就是說,真正恐慌的人,是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國務院總理周恩來、中央文革小組顧問康生。 毛、周、康為什麼恐慌? 因為在中華國民政府將士正在同侵華日軍浴血奮戰時,毛、周、康卻派曾山跟侵華日軍祕密和談,以求與侵華日軍和平共處。這是「通敵賣國」的嚴重犯罪行為。 結語 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 上述六件極端反常的大事,是中共自己做出來的,不是「國內外敵對勢力」搞出來的。它們表明:中共是何等心虛啊! 它懼怕勾結侵華日軍的真相被中國人民了解。 它要竭力向全中國人民和全世界人民隱瞞其「通敵賣國」的嚴重犯罪行為。 說曾慶紅的爹曾山是「漢奸」,真沒有冤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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