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條生效後首例 香港「美國隊長2.0」被禁提前出獄
 
2024年3月26日發表
 
被稱為「美國隊長2.0」的馬俊文,原定週一(25日)出獄,不料因「23條」生效,出獄計劃被叫停。(大紀元)
【人民報消息】曾在香港獨立遊行中舉著美國隊長盾牌,被稱為「美國隊長2.0」的馬俊文,原定週一(25日)出獄,不料因「23條」生效,出獄計劃被叫停。 據媒體報導,馬俊文的朋友25日早上約9時開始在大嶼山塘福懲教所等候馬出獄;10時致電塘福懲教所,得知馬仍未離開監獄;10時36分再收到懲教署職員通知,由於「23條」已經刊憲生效,馬今日未能出獄。消息又指,該懲教署職員是首次遇到這個情況,懲教署仍在了解情況和應對如何處理。 根據《觀察者網》報導,馬俊文在 2020 年 8 月至 11 月期間,在香港各地多次公開呼籲香港獨立,因行動時帶著知名漫威角色「美國隊長」的盾牌道具,被部分媒體稱為「第二代美隊」。然而在同一年的 11 月 22 日,馬俊文因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遭到逮捕,並在一年後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名成立,被法院判處 5 年 9 個月的監禁。在 2022 年進行上訴後,行期縮短至 5 年。 現行的《監獄規則》第 69 條訂明,實際刑期超過1個月的囚犯,可以因為勤奮和行為良好而獲得減刑,減刑不超過實際刑期連同羈押期總計的三分之一。馬俊文因在獄中表現良好獲減刑,原定在週一 ( 25 日 ) 出獄。 但由於上週六生效的香港《基本法》第 23 條的對《監獄規則》的第 69 條做了修訂,將涉及國家安全罪刑被定罪的囚犯劃分至減刑範圍之外,除非懲教事務專員認為將其釋放後不會再度危及國家安全。有關規定適用於所有因被裁定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而正在服刑的囚犯,不論其刑罰是在有關修訂生效之前、當日或之後判處的。 有報導指出,馬俊文先前曾 6 次被捕,雖 5 次獲得保釋,但香港懲教署署長認為他在出獄後仍會危害國家安全,因此限制了馬俊文提早出獄的可能。馬俊文也成為第 23 條正式生效後,首位因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刑而無法獲得減刑的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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