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安文章證實程佩明被活摘器官(圖)
2024年9月16日發表
圖為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圖徽。(大紀元) |
【人民報消息】「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表示,天津市公安局發表的文章提供了法輪功學員程佩明被活摘器官的證據。
據大紀元記者張奕採訪報導,「追查國際」主席汪志遠告訴大紀元,天津市公安局的文章證實程佩明被活摘器官。
台灣的胃腸肝膽內科醫生丁楷庭就天津市公安局的文章告訴大紀元,程佩明的手術傷口太過奇怪;不是由做手術的醫院來回應程佩明的手術問題,而是由天津市公安局來回應是反常的。
「追查國際」9月9日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程佩明有生以來唯一的一次手術,發生在2004年被中共非法監禁期間,在大慶市第四醫院他遭到野蠻的開胸手術,他胸部左側留下一條35厘米的清晰的手術疤痕。這些事實,2024年7月22日天津市公安局網站『610』的官方專題文章中都有清楚地記述。」
「追查國際」寫道,「中共雖然陳述了上述事實,但是矢口否認活摘了程佩明的器官,詆賴的託詞蒼白無理、無賴可笑。」
「追查國際」主席汪志遠博士告訴大紀元,天津市公安局的文章證實程佩明被活摘器官。
汪志遠說,此文實際上「確認了程佩明的身分是法輪功學員,他被判刑8年;確認了程佩明被動手術這一事實;確認了手術的時間,也確認了手術的地點」。
「加上,海外的醫學檢查發現他的左肺葉缺失了一部分,左肝臟缺失了一部分。器官的缺失肯定是因為手術引起的。因為他有生以來只做過一次手術。」
今年7月22日,天津市公安局在其網站發表文章,文章敘述為程佩明做了手術,但否認活摘其器官。此文被中共多個網站轉載。
2001年12月,程佩明因堅持信仰法輪功被非法判刑8年。他後被關押在黑龍江省大慶監獄。
2004年服刑期間,程佩明在大慶第四醫院被6個警察按住,被打麻醉藥。醫院強行對其施行手術。這次手術在他身體左側留下一條35厘米的清晰疤痕。
2006年,中共欲對程佩明第二次活摘器官時,程幸運逃脫。之後,中共公安部發出通輯令(下圖),對其懸賞抓捕,不論其是生是死。
2006年,程佩明逃脫後,中共公安部對其發出通輯令。(張奕/大紀元) |
2020年,程佩明被營救來美後,進行了9次不同的醫學影像檢查。檢測顯示,程佩明的肝臟左側和肺部左側被部分摘除。
台灣的胃腸肝膽內科醫生丁楷庭就天津市公安局的文章告訴大紀元,「1. 按常理應該是由醫院方面來回覆醫療相關的問題。
2. 手術的傷口太過奇怪,是否有醫學文獻可以佐證這樣開刀的合理性?
3. 在當事人(程先生)本人清醒,生命徵象穩定的情形下,他不願意簽手術同意書(強迫其家人代簽是不行的、術後強迫當事人補簽也是不行的),用手術刀去切開程先生的身體是犯刑法的。當初這樣做的醫院、醫師及醫療團隊,包括指使的主管機關官員及首長,都應該受到應有的裁罰。」
丁楷庭此前曾對程佩明的醫學檢測報告作過審視。他在一個視頻中作證:程佩明「部分肝臟左外葉缺失。具體來說:用8小葉的分法,是原本第2小葉和第3小葉遺失」。
「肝臟的第4小葉及肝臟右葉體積都有增大。這些增大可能是部分肝臟左側葉切除後所帶來的肝組織相應的再生有關。」他說。
程佩明的肝臟和肺臟左側被部分摘除,獲得多位器官移植界權威專家的證實。
肝膽胰外科和肝臟移植的先驅、榮譽退休教授拉塞爾‧W‧斯特朗(Russell W. Strong)在其聲明中寫道,掃描分析顯示,程佩明「肝臟左側部分(2區和3區)缺失;4區存在,且肥大,可能是由於左側部分切除所致」。
心肺移植教授、外科醫生大衛‧麥吉芬(David McGiffi)在其聲明中寫道,程佩明「胸部CT掃描顯示,肺部左下葉至少一半已被切除」。
「終止中國移植濫用國際聯盟(ETAC)顧問委員會」主席、傑出教授溫蒂‧羅傑斯(Wendy Rogers)在其聲明中寫道,「程先生被迫接受手術,部分肝臟和肺部被切除。他沒有需要手術的醫療病史,也沒有同意手術。因此,這是一起外科手術攻擊導致器官部分被偷走以及疼痛和痛苦的案件。此案說明了中國(中共)對良心犯人權的漠視。程先生不僅被監禁和折磨,還遭到外科醫生的下藥和毆打,外科醫生在未經同意或沒有醫療需要的情況下切除了他的部分器官。」
「程先生遭到外科手術式的攻擊是更廣泛的迫害、監禁和酷刑的一部分,而這些事件發生在他身上是因為他是法輪功學員。」
「追查國際」表示,「程佩明的肝臟、肺臟的部分缺失,是他在2004年在大慶市第四醫院的那次野蠻手術中發生的。」
「這是一起典型的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