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張厚文報導)臺灣政壇傳來了令人震驚的消息!備受矚目的京華城案以及政治獻金等四大案件,臺北地方法院3月26號正式做出一審宣判。民眾黨創黨主席、前臺北市長柯文哲,被法官依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等多項罪名,重判有期徒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 這項判決不僅是柯文哲個人政治生涯的重大打擊,更直接宣告他失去了 2028年總統大選的參選資格。根據現行法令,受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讓我們來看看法官為什麼判這麼重?判決書中揭露了幾個驚人的細節。首先,在核心的「京華城案」中,法官認定柯文哲明知沒有法令依據,卻為了求取財團支持,收受威京集團沈慶京 210 萬元的賄賂,護航京華城取得 20% 的容積獎勵,讓業者獲取不法利益超過百億元。 更讓法官憤怒的是柯文哲的「犯後態度」。判決指出,檢廉在搜索時查扣了一張被柯文哲親手撕毀的便條紙,上面寫著「晶華→orange出國」。法官認為,這與他的隨行秘書許芷瑜(Orange)隨後急忙赴日的時機吻合,證明柯文哲有湮滅證據之嫌。法官痛批,柯文哲自始至終否認全部犯行,完全沒有正視錯誤,嚴重耗費司法資源,因此予以重判。 除了京華城案,柯文哲還被指控侵占民眾黨及競選總部政治獻金高達 6000 多萬元,並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827萬元支付員工薪資。法官認為這些行為「甚有未當」。判決結果除了刑期,更宣告沒收柯文哲犯罪所得 810 萬元,而威京集團旗下的鼎越公司,則被沒收高達 121 億餘元的不法利得。 這場判決會如何改變臺灣政壇?學者分析,失去柯文哲的民眾黨,在未來的「藍白合」中將變得更加弱勢,主導權可能回流到國民黨手中。而民眾黨內部也面臨權力重組,雖然黃國昌目前掌握大權,但能否完全承接柯文哲的聲量仍是未知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