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强推三年境外所得自查政策,被指在全球搜刮民财。(大纪元)
【人民报消息】(人民报记者金欣报导)中共官媒新华社早前报导,中共税务机关“提醒纳税人对2022年至2024年从境外取得的收入进行自查”。该政策公布后,引起市场、跨境投资者、税务专业人士及部分媒体的广泛讨论。部分评论质疑其与地方财政压力有关,也有人担忧执法趋严及追溯范围。 新政策是“跨国追税令” 因持续数年的经济低迷而变得不敢消费的中国民众,恨不得一块钱掰成二块钱用,许多民众和专家、学者纷纷呼吁中共当局应该效仿西方国家的做法,给老百姓发现金,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然而,老百姓盼来的却是越来越严苛的税务政策,尤其是近期当局要求纳税人对2022年至2024年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开展自查。中共税务部门还强调说,纳税人不申报或计算错误,造成不缴、少缴税款的,可在三年内追征税款、滞纳金;构成偷税的将被处罚。 在当前中国经济下行多年,外资撤离,失业日趋严重,经济复苏毫无起色,民不聊生的大环境之下,中共当局的宣传一直围绕推动民众消费的主题。而不少经济学家一直主张:若要真正恢复消费,关键不只是税收优惠,而是提高居民收入预期、完善社会保障,让家庭敢消费、愿消费。 很多专家也提醒当局,可以参考西方国家的做法,例如: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新冠(COVID-19,中共病毒)疫情期间向民众大量发放现金、扩大失业补助、减税、扩大福利,目的是把钱直接发放到居民手中,努力降低疫情对民众的不良影响。 然而,与西方国家照顾民众收入的政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共当局更偏向于投资基建、补贴制造业、支持科技产业、地方政府投资等,而不是大幅降低居民税负或直接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因此,中共当局推动内消费的计划一直无法实现,中国经济持续低迷不振,导致地方财政压力增大。于是,地方政府依靠非法罚款的收入越来越高,税收征管和部分非税收入管理也越来越严格,民众的主观感受并不是“减税了”,而是“生活压力仍然很大”,甚至针对政府的无底线非法罚款的不满情绪日益高涨。 不少人认为,新华社这则“境外收入自查提醒”,很明显是当局盯上民众的境外收入,这无异于公布了一张向所有在中产以上、有能力将资产转移海外的群体发出的“跨国追税令”。这绝不是简单的例行税务检查,而是中共财政陷入极度窘境后,明目张胆对特定群体进行的“海外割韭菜”与“精准放血”。 中南海全球刮骨吸髓 过去,地方政府靠“卖地”和房产泡沫躺著赚钱;如今房地产崩盘,地方财政井喷式负债,公务员停发工资、公共服务停摆。 这是因为国内的油水已经榨干了,中南海只能把目光投向“离岸资产”。这次精准锁定 2022 年至 2024 年(也就是疫情解封前后,中国资金外逃最疯狂的三年),就是要把那些已经逃到海外的“肥水”,透过法律和税务手段,硬生生的强抢下来填补财政黑洞。 CRS全球金融情报成了抓捕工具 中共这次为什么敢这么明目张胆地要求海外收入自查?因为它手里握著发达国家金融机构交换回来的 CRS(共同申报准则) 大数据。 中共政府在 2015 年 12 月正式签署加入由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主导的 CRS(共同申报准则),与全球超过 120 个国家及地区(如瑞士、新加坡、香港等)建立金融帐户资讯自动交换机制。此后,中国于 2017 年 7 月正式开始施行《非居民金融帐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并于 2018 年 9 月与其他参与国及地区完成首次金融帐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 这意味著中共税务机关能精准掌握中国税务居民在海外的巨额隐匿资产与资金流向。 过去,许多高净值人群、富商、甚至体制内高官的家属,以为把钱洗到香港、新加坡、开曼群岛或者欧美银行就安全了。 现在,中共发出了这张“追税令”,表面上叫“自查”,实际上是“限期自首”。有网友认为,中共的潜台词是:你们在海外有几家公司、存了多少钱、买了几套房,我数据库里清清楚楚。你自己报,是补税加滞纳金;你如果不报被我查到,那就是“偷税罪”,直接没收财产兼坐牢。对于那些有境外收入的民众来说,他们面临的无疑是一场高压的心理战。 逼迫海外华人“交保护费” 中共新推出这项政策最可怕的地方,在于它在法律和执行上的“流氓逻辑”。 对于很多已经移民、或者在海外工作生活多年的华人来说,尤其是可能仍持有中国护照或具有税务居民身分,他们在海外合法纳税、合法工作,现在却面临中共“三年内追征”加“滞纳金”的双重勒索。 税务人士:自查实为恐吓 据大纪元报导,大陆税务局人员江嘉良(化名)透露,税务局对个人所得“倒查三年”,带有恐吓意味,目的是警告税务居民“不要以为官方不知”。他说,税收和罚款已经成为中共财政的重要来源,居民境外收入也被列入征税范围。一旦被税务部门盯上,后续处罚可能高于原本应缴税款。 江嘉良说:“国内的个人所得税,已经无法逃脱,也很难避税,但是境外炒股收入、对外贸易的货款收入,属于外来收入,官方很难查核,他没办法查,所以要你自查。这是搜刮民财。不过,他们可以通过CRS全球税务信息互换机制查到。” 对于中共多地税务部门在通报中使用“提示提醒”、“政策辅导”、“约谈警示”、“自查整改”等词语,江嘉良表示,当税务部门发现涉嫌少报的居民时,通常会要求补充申报境外所得,并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如果被认定为偷税,还可能面临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海外收入被纳入缴税范围 山西太原的王先生去年出售房产后,将资金转到国外。他向记者透露,“最近有在税务局工作的朋友告诉我,去年底开始,税务局内部开会,说要留意个人在海外的劳务收入、投资收益、房子出租,这些都要缴税。这个国家真的穷疯了。” 此次被当局要求自查的是“居民个人境外所得”。在大陆个人所得税制度下,居民个人通常按年度计算纳税义务,境内和境外所得均可能被纳入申报范围。境外所得包括境外任职受雇收入、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及偶然所得等。 在香港一家股票经纪公司工作的广东人刘先生向记者介绍,近年中共税务、银行、外汇、公安、海关等系统之间的数据关联增强。 他说:“最近香港的银行严格限制内地人来港开户。有关当局想获得内地人的银行存款资料,一般银行不会配合,以后会怎么样就很难说了。” 查税财政取代土地财政? 刘先生表示,过去很多人觉得境外收入离国内税务很远,现在这种空间越来越小。所谓自查,就是先让纳税人自己交代,“无论是你交代,还是被查出来,都可能就按偷税处理”。 新冠(COVID-19,中共病毒)疫情封控解封之后,中国经济复苏乏力,中共多地财政收入下降,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地方当局债务压力上升。过去依靠土地财政维持运转的模式难以为继,“查税财政”开始取代“土地财政”,通过补税、滞纳金等方式向居民和企业追缴资金。 《中国税务报》及多地税务部门今年披露,上海、山东、浙江、湖北等地有居民因取得境外收入未依法申报,被税务部门根据大数据线索发现,随后补缴税款和滞纳金,金额介于12.72万元(人民币,下同)至141.3万元之间。山东税务部门3月26日公布的案例显示,山东居民张某取得境外所得未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补缴税款、滞纳金合计126.38万元。 官方还发出案例警告居民。例如,福建居民刘某某、厦门居民富某、四川居民李某等人也因取得境外收入未申报缴税,被税务部门根据税收大数据线索发现,分别补缴税款、滞纳金561.45万元、698.7万元、665.9万元。 当局加大抢钱力度 拥有10.5万粉丝的财经博主“在野说”分析指出,官方所称的“宣传辅导、提醒自查”,实际释放的信号远比字面严厉。“翻译成人话就是,你这三年在境外挣的每一分钱,税务局都要算清楚、算明白,少一分都不行。”“在野说”认为,对许多拥有境外收入的中国居民而言,这“不是一则通知,而是一剂从头浇到脚的冷水”。 许多财经评论人士的观点与“在野说”非常接近。他们认为,过去十年,中国税收这张网越铺越大,并且也收得越来越紧。在经济下行、地方财政缺口扩大的背景下,对境外收入的加速追查,被视为对“海外钱袋子”的重新纳入监管。这种变化,使不少人感受到,无论资产、收入还是退路,空间都在同步收窄。 而民众的日子,也就越来越不好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