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德州大学ARLINGTON分校学生学者联谊会转发了一封“全美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FACSS)的合同书,合同要求参与欢迎江泽民的中国留学生在这句话“我们懂得我们有同任何组织联合通过示威方式表达我们的观点和意见的权利。但作为该欢迎团的一员,我们现自愿放弃这些权利”上签字,保证不参与任何针对江的示威,否则最低赔偿5千美元。 江泽民即将访美,为了营造欢迎气氛,中共驻美大使馆除砸下重金,给团体及个人提供好处,还使尽招数以保证“欢迎”不走调。 FACSS合同书以英文写成,其中说:“X团体诚邀__________成为欢迎团队的一员。作为对邀请的回报,我同意遵守欢迎团队的规则与规定。我也同意如果我造成了任何骚乱(如向美国和/或中国国家主席示威),我将至少向团队缴付5,000美元,赔偿团队名誉由此受到的伤害。另,关于骚扰,如果其它团体,例如法轮功,与我们联系或者我们了解有来自其它团体威胁骚扰,我同意与欢迎团队的负责人和有关权力机构联系。 ” FACSS所发出的电邮并称,签约者违反了该协议,将立即遭到该组织的起诉。中国驻美使馆每年给FACSS提供活动经费。佛州律师DAVID LEE说“一个政府要求公民通过合同的方式在美国放弃美国宪法所赋予的言论自由的权利是不可思议的。” 江泽民近一年来多次出访,每次都遇到国际人权团体、宗教团体的抗议示威。当地使领馆都会动员当地侨社和留学生去欢迎,过往大多是出车费和管饭。今次江来美国,首次要求“欢迎者”签署自动放弃示威和表达意见的合同书。 附:德州大学ARLINGTON分校一名中国校友提供的电子邮件英文原文及中文翻译。 Subject: [chinese_uta] Legal Statement Dear all,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purity of our Welcome Team, in order to protect us to avoid future harassing calls. Please sign this legal statement and turn in to your group leader. Anybody who is against this agreement will be sued by our organization immediately. Many thanks for your cooperation FACSS PARTICIPATION AGREEMENT Group X invites _______________ to be a member in the Welcoming Group. In consideration for this invitation, I agree to abide by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Welcoming Group. I also agree if any disturbances are caused by me (e.g. protest against the United States and/or President of China) to pay $5,000.00 as minimal damages for any harm that may result from such disturbances to the group's reputation. Also, in regards to disturbances, I agree that if any another group such as, Fa Lun GUNG, contact us or we become aware of any threats of disturbance by any other groups, I agree to contact the group leaders of the Welcome Group as well as the proper authorities. We understand it is our right to protest with any other groups our views and opinions, but in becoming an active member in the Welcome Group, we voluntarily waive any such rights. 亲爱的大家, 为了保持我们欢迎队伍的纯洁性,为了保护我们将来不受电话骚扰,请签署以下一份法律文件,然后交给团队负责人。任何违反这份约定的人将会立即被我们的组织起诉。 非常感谢你的合作。 FACSS 参与合约 X团体诚邀__________成为欢迎团队的一员。作为对邀请的回报,我同意遵守欢迎团队的规则与规定。我也同意如果我造成了任何骚乱(如向美国和/或中国国家主席示威),我将至少向团队缴付5,000美元,赔偿团队名誉由此受到的伤害。另,关于骚扰,如果其它团体,例如法轮功,与我们联系或者我们了解有来自其它团体威胁骚扰,我同意与欢迎团队的负责人和有关权力机构联系。 我们明白我们有权参与其它团体表达我们的观点与意见。但在成为一名欢迎团队的积极成员过程中,我们自动放弃这项权力。 ※ ※ ※ ※ ※ 从“全美中国学生学者自治联合会”到“全美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 看到一条新闻,说出现了一个“全美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FACSS )的组织,该组织协调各校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的活动,最近要求参与欢迎江泽民的中国留学生在这句话“我们懂得我们有同任何组织联合通过示威方式表达我们的观点和意见的权利。但作为该欢迎团的一员,我们现自愿放弃这些权利”上签字,保证不参与任何针对江的示威,否则最低赔偿5千美元。 13年前,美国大陆学生都团结在”全美中国学生学者自治联合会”之下,表现了正义、民主的要求,独立组织,为中国和为团体做了许多事,其表现出的能力和影响,令美国主流和侨界佩服。 没想到,13年过去了。中国的留学生居然都可以为“钱”而放弃自己的基本权力。但愿这不代表留学生的全部。13年前的“全美中国学生学者自治联合会”曾经代表4万多留学生,不知今日的”全美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 能代表几人?! 德州大学ARLINGTON分校学生学者联谊会转发了一封“全美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FACSS )的合同书,合同要求参与欢迎江泽民的中国留学生在这句话“我们懂得我们有同任何组织联合通过示威方式表达我们的观点和意见的权利。但作为该欢迎团的一员,我们现自愿放弃这些权利”上签字,保证不参与任何针对江的示威,否则最低赔偿5千美元。 江泽民即将访美,为了营造欢迎气氛,中共驻美大使馆除砸下重金,给团体及个人提供好处,还使尽招数以保证“欢迎”不走调。 FACSS合同书以英文写成,其中说:“X团体诚邀__________成为欢迎团队的一员。作为对邀请的回报,我同意遵守欢迎团队的规则与规定。我也同意如果我造成了任何骚乱(如向美国和/或中国国家主席示威),我将至少向团队缴付5,000美元,赔偿团队名誉由此受到的伤害。另,关于骚扰,如果其它团体,例如法轮功,与我们联系或者我们了解有来自其它团体威胁骚扰,我同意与欢迎团队的负责人和有关权力机构联系。” FACSS所发出的电邮并称,签约者违反了该协议,将立即遭到该组织的起诉。中国驻美使馆每年给FACSS提供活动经费。佛州律师DAVID LEE说“ 一个政府要求公民通过合同的方式在美国放弃美国宪法所赋予的言论自由的权利是不可思议的。” 江泽民近一年来多次出访,每次都遇到国际人权团体、宗教团体的抗议示威。当地使领馆都会动员当地侨社和留学生去欢迎,过往大多是出车费和管饭。今次江来美国,首次要求“欢迎者”签署自动放弃示威和表达意见的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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